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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剑三同人) [洪荒+剑三]还我一身金灿灿(121)+番外

叶荆郁闷得要命!

穿完衣服、穿着同一件衣服,脑子居然还分成三份的感觉……

莫非我要高兴小七份没来抢着分脑子么?

虽然三份脑子三份思维不至于南辕北辙,可那种感觉真是美好到不忍目睹了好吧!

[洪荒+剑三]还我一身金灿灿 第76章 刹那

叶荆郁闷得几乎要吐血了!

但可怜的是,他连吐血的时间都没有。

嗯,换个角度看,这脑子被分三份的好处却也出来了,在其中一部分只傻兮兮顾着郁闷的时候,还有一部分,依旧惦记着小太一。

至于若不是忽然将脑子分成三份,叶荆根本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还只顾着郁闷啥的,咳咳,就先忽略吧!

这家伙已经够倒霉啦!

也不知道太一作何打算,之前惯是随身携带的大蛋蛋居然被孤零零一个扔在太阴星。

叶荆皱皱眉,之前帝俊还带着老婆孩子在这儿参悟鸿蒙紫气呢,如今连根鸟毛都没有……

若是帝俊成圣往混沌开辟道场也罢了,若是巫妖已然大战……

连驾云都忘了,叶荆直接就从太阴星上往下跳!

万幸这颗大蛋蛋却果然不愧是太一认证过的亲儿子,虽然来路古里古怪的,又一出生就有多半个人形,背后却也有一对儿羽翼。

便是叶荆现在一个脑子分三份的,在控制新器官上很有几分不协调,这太阴星到洪荒大地的距离总算不太短,堪堪掉到一半时,叶荆就算勉强能够扑棱起翅膀。

要如孔雀大鹏那样才出壳就会飞嘛,是不可能的,好歹缓一缓坠落的速度,让叶荆得了点想起来驾云,不至于真一路从太阴星上直接脸着地降落。

但这点小胜利,完全不足以让叶荆欢喜。

事实上,他已经给眼前所见,镇得几乎肝胆俱裂。

还没能协调好翅膀,就看到洪荒几乎血色遍地,各种奇形怪状的巫阿妖的混战成一团,也不过是让叶荆在忽然迫切的压力下,迅速协调好三份脑子对翅膀的指挥而已。

那会子他还不至于太过惊惧。

毕竟周天星斗大阵没见着,盘古真身也没影儿,他又是自己设法跑出来而不是后土放他出来的……

叶荆更愿意相信巫妖大战虽然开始,但还没到最后时刻。

可结果,才协调好翅膀想起来驾云,都还来不及加速赶路啊!你知道他看到啥了吗?

共工那混蛋居然一头往不周山撞去啊!

传说共工撞不周山的结果虽然不止一种,但不拘是被永世镇压还是干脆撞死了,这家伙都不可能继续带领巫族和妖族死磕啊!

而且作为巫族的共工,若不是确认妖族已经没有皇者能与之对峙,就算再怎么偏激暴躁的性子,也不可能轻易玩儿撞头自杀吧?

叶荆不在乎死多少个共工,甚至在这一刻,他非常冷情地,连不周山是否终归躲不过断裂的命运都顾不上,只惊慌失措地,一边放出神识搜寻太一的气息,一边板着指头掐算——尼玛从没有一刻这般后悔自己只剩渣渣的掐算能力啊!

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十分不好受!

比书到用时方恨少更不好受的是,叶荆一连串的倒霉之后,终于难得顺利一回,结果顺利掐算出来的结果,让叶荆各种……

嗯,想死倒不至于,他的生命中到底不可能只剩一个小太一,但生不如死,外加万分企盼自己这一回掐算结果一如之前许多次、纯粹因为能力不足搞错了什么的……

叶荆满心混乱,再加上脑子分了三份之后多少有些迟钝,他虽本能地在经过共工之时,随手在那没在不周山上彻底撞碎的脑门下加了一下,一步步绕过不周山、往自己掐算之处走去的动作,却很是呆滞。

呆滞,且缓慢。

叶荆曾经是个给兄姐们宠得各种随心遂意、一步愿意面对现实就能催眠自己尽情躲避的小混蛋,可自从来到洪荒、学会从最小的弟弟变成能让人倚靠的兄长伯伯之后,他已经很久不玩儿这种“现实管你怎么玩,我只要做自己乐意做的好梦就行了”的蠢游戏了。

但这一刻,叶荆真的没有直面现实的勇气。

只要再转一个弯,就是叶荆掐算到的地方。

叶荆却迟迟不敢迈出脚步,甚至连依然不死心、奢望着可以扫射全洪荒以寻找活生生小太一的神识,都刻意绕开了拐弯之后的那一小块地方。

可悲剧的是,即使有个拐角挡住视线,即使神识刻意躲开不用直接面对……

越是走近,就越是清晰的血腥味,和太阳火烧灼之后的味道,却让叶荆无法忽略。

他很想自欺欺人说自己幻嗅了,可就算不是之前的纯粹清气身子,强行越狱也确实损伤他不少修为,可大蛋蛋这件衣服,又岂是寻常?

幻听幻视幻嗅之类的幻觉,怎么可能轻易出现?

至于阵法,更是呵呵了!

叶荆的脚步已然灌了铅,他却还是一步步拖着,终于走过的拐角。

直面眼前一幕时,叶荆整个人都在哆嗦。

不是冷的,不是气的,也不是惊的。

嗯,至少不只是冷气惊惧之类的情绪。

只是,怎么说呢,看到地上沾着血污、脸颊处连骨头都露出来了的一个头颅,那种“胸口忽然被剜出一个大洞”都不足以形容的疼痛,那种明明没受到任何攻击、却猛地觉得打从灵魂的那大三份小七份到明明只是暂时穿上的“衣服”上的每一个毛孔都疼痛不已的感觉……

叶荆缓缓蹲下身。

控制不好的两个大翅膀在他站着时,长羽垂过脚踝的模样很好看很装逼,即使依然是黑漆漆的颜色,但演不了天使降临也能饰演堕天使惑世,绝对能让天眷者们各种花痴的好物。

可现在,随着叶荆缓缓蹲下身的动作,这对翅膀却不免有些碍事儿了。

碍事儿的结果就是,所有超过叶荆臀部三寸的地方,都被一点点压碎了。

即使是金乌血脉,碎掉的骨头总是好折叠些。

至少不会妨碍叶荆蹲身,不会妨碍他抚摸那个头颅。

其实禽类的脑袋,应该都差不多吧?

就是金乌的头颅格外具有辨识度,这世间的金乌也不只太一一只吧?

当然太一因为叶荆的别扭,名为“金”乌,却一直顶着一身黑金色的翎羽,但在血污泥淖之下,金色又或者黑金色,也没那么明显吧?

但很可惜的是,随着叶荆一点点擦拭,那眉心处的一点黑莲花印记,虽然黯淡了许多,却让叶荆无法自欺。

这居然真是太一。

他的小太一!

那个骄傲的,臭美的,即使被他祸害得跟着黑漆漆,却依然张扬华丽着的小太一。

那个在还没真正接触过水,就一直注意以太阳真火沐浴自身污浊,最是爱干净的小太一。

居然,就这么连身首都不全的,躺在这脏污兮兮的泥淖中吗?

共工都有闲心跑去撞不周山了,小太一已经孤零零躺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