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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28)+番外

那天以后,我几乎没有想过完整的云烁,我想的一直是他那双手,即使是梦中,见到最多的,还是那双手。

很显然,对我而言,对那双手的记忆比对云烁本人的还要多,还要深刻。

我想,我对他,确实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感情,我只是受的刺激太大了,才会那样的失态。

理清了这段感情,摆正了心态,那双手终于慢慢的在我的梦中消失了,我终于可以安稳睡觉了。

我就说,爱上一个人没有那么容易,一见钟情或者二三四见钟情不是没有,可它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因为我的心中,早已牢牢的驻扎了一个依风。

一个多月以后,我正在钱记布庄和钱老板谈生意,清歌气喘嘘嘘的来找我,说云烁来了,依风叫我快点回去。

这个时候云烁来我家,有什么事么?

一种不好的感觉隐隐浮上心头。

急急忙忙的赶回家,走到门口的时候,一大帮人正好从屋里出来,云烁和依风走在前面,边走边说什么,云烁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女人。

她,应该就是云烁的“安排”吧?

那个女人大概二十三四,瓜子脸,柳叶眉,杏核大眼,悬胆鼻,樱桃口,水灵灵的,很是漂亮。身上那套淡紫锦缎的衣服,正是我的杰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五百两卖的吧,可见这位小姐的家世也应该不错。

想想也对,云烁这么聪明的一个人,肯定会选择一个条件很好的人来托付终身,他有这眼光,更有这能力。

“回来的正好,云烁哥和宁小姐刚说要走呢,晚一步,你就见不到了。”依风把我拽到云烁和那位宁小姐面前:“宁小姐,这位是我的娘子袁惜。惜,这位是宁可儿小姐。”

僵硬的挤出一个笑容:“宁小姐,你好,云烁公子好!”

云烁没有理我,仍继续和依风说话,倒是那位宁小姐,爽朗的向我行礼:“袁夫人,你好。”

随即又过来攀住我的肩膀,笑嘻嘻的说:“袁夫人,你好厉害啊,能做出那么好看的衣服,依风公子说我身上这件就是你做的呢。”

我笑笑:“谢谢宁小姐夸奖,你身上这件确实是我做的。”

宁可儿挤眉弄眼的,很是可爱:“以后有什么好样式的,一定记得给我留几套,我可喜欢你做的衣服了。”

“一定一定,宁小姐以后不妨多到弱水三千逛逛,肯定会有所收获。”

“不行啊,我家不在天化,我家是浮堰的,离那么远,怎么可能常来呢。”她撅着个小嘴,小脸也垮了下来。

浮堰,离天化城有千里之远,确实不能常来,只是,云烁去那么远的地方干吗?

再想想也就释然了,新的地方,正好有新的开始,何况宁可儿天真烂漫,个性随和,心地应该也不坏,不知比我好多少倍,云烁跟了她,也算是一个好结局。

依风牵住云烁的手,眼角闪闪有泪光:“云烁哥,这回分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了,你到了浮堰就给我写封平安信。”

云烁眼圈也有点红,却仍自强笑:“知道了,到了我就写信给你,你也多注意身体,生下小宝宝了,一定要通知我。”看依风的眼光,还是满满的关心和宠溺。

“依风公子,袁夫人,我和云烁还要赶路,你们就留步吧,就此别过。”宁可儿蹦过去攥住云烁的手,向我们告别。

云烁任她握着手,笑望依风:“依风,你多保重。”

在依风的叮嘱声中,两人上了马车。

车声辘辘,绝尘而去,马车渐行渐远,瞬息不见。

云烁,就这样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看我一眼,也没有和我说一句话。

想起那天他对我说的“再见”,竟然就是与我的最后绝决。

我这才明白,云烁的性格竟刚烈至此,爱就爱的轰轰烈烈,断也断的干干净净,绝不会有一丝的拖拉。

新人物

时间可能是世上最无情的东西,不管别人的欢喜和悲伤,一径的只管流走。

云烁走后的两个月,捎来一封信,说他一切安好,也已经和宁可儿成亲了。

看了信,若说心中一点波澜也不起,那是骗人的。

云烁就象烟花,刚开始只是静静的放在一个角落里,丝毫没有引起我的注意,当点燃的时候,绚烂至极,光彩夺目,美丽的让人窒息,可那只有一瞬,湮灭后,踪迹全消。但只那一瞬间的美丽,就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如果说云烁弹琴想让我记得他,那么他成功了。

如果说云烁说“再见”是想让我忘记他,那么他失败了。

从那以后,我和依风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很少提及云烁,好象我们的生活里,根本就不曾认识这个人一样。

我和依风,变得更加珍惜对方,感情也更加深厚。

我们之间越来越默契,也越来越离不开对方。

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不象是才结婚不到一年的夫妻,更象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

依风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怀里就跟扣了口锅一样。

肚里的死小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折腾的很厉害,天天在里面拳打脚踢的,弄得依风很是疲惫。

我终于雇到了可靠的掌柜和帐房,他们帮我挡去了大部分的工作,我清闲了许多。

整整一个冬天,我天天窝在家里陪依风,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春天到来之后,憋了一冬天的沉闷心情被春风带走了,我又恢复了以往的活力。

坐在栖凤楼上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清尘端了盘菜,眉开眼笑的放在我面前:“夫人,你尝尝,味道还行吗?”

我挟了一口放到嘴里,嗯,味道还不错,有我八九分的意思了。

“好吃,好吃。”我连声夸奖。

清尘高兴的很,笑的小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他现在是栖凤楼的大厨,手艺嘛,当然是和我学的喽。

以前生意忙,有时不能赶回来给依风做饭,就教清尘做,我不在时,好能应急。

这小家伙也很聪明,学的有模有样的。

林之静自从尝过我做的饭后,就一直缠着我合伙开个酒楼,我笑她太贪心,家里钱那么多,还要开店。

林之静唉声叹气,我这才知道她也有苦衷。

林锦庄是由朝廷支持才有了今天的规模,所得利润林锦庄只拿三成,朝廷拿七成。现在林家人口众多,来往应酬花销很大,而且家里的二世祖们个个都很会花钱,最近几年渐有入不敷出之势。林之静一直都想自己开店挣点钱,这样做朝廷又不允许,所以她把主意打到我头上了,合伙开店,挣了钱五五分成。

看她说的可怜兮兮的样子,心一软就答应了,当听到林之静说要我当大厨的时候,我又反悔了,我哪有那个时间啊,协商半天,让清尘替我了。

生意很好,银子也哗哗进了我和林之静的腰包,林之静那脸烂灿的就和烂菊花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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