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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遇而安(121)

不知是不是真的有夫妻同化的现象,我觉得狄浩轩的脾气倒和我越来越象,在朝堂上也不发火了,话也少了,只听只想,偶尔说几句,往往直切要害,日久时长,他越来越象个睿智的君王了。

狄明辉相当用功,每晚都和狄浩轩泡在书房,偶尔还会发表自己的意见。

看着儿子如此优秀,把个狄浩轩乐的,简直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狄浩轩一直想拉我一起和他处理奏折,其实他是想给我找点事情做,让我有点精神。

我假装鄙夷的看着他们道:“那都是我玩剩下的……”

然后颇有兴味的看着满头黑线的父子俩,心情会爽快好多。

狄明辉走后,我和狄浩轩一起上床休息。

我发现狄浩轩其实是个很细心的人,就拿上床睡觉这事来吧,不管是在处理什么重大的事情,只要发现我困了,他会立刻停止手上的工作,熄灯和我同睡。然后等我睡着后,再悄悄的爬起来,继续批他的折子。

好多夫妻都忽略了同睡的重要性,觉得反正在一张床上睡,早睡会儿晚睡会儿又有什么关系呢。其实不然,这其中关系很大。

睡觉的时候,不可能一躺到床上马上就入睡的,或多或少总会有几分钟留给我们胡思乱想。如果夫妻同时就寝的话,相依相偎中,总会谈一些乱七八糟的琐事,而这恰恰就是增加夫妻亲密的最好渠道。

狄浩轩很聪明,他总是利用这段时间,将我搂在怀中,轻声软语,久而久之,我发现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习惯了他的怀抱。

混混沌沌中我也曾想过,如果当初老公能做到这一点,我们的关系……

算啦,算啦,过去的事情,休提起,休提起,提将起泪洒江河!

似睡非睡间,朦朦胧胧中,我忽听得狄浩轩在我耳边道:“清颜,你快乐吗?”

快乐?

也许吧。

有个贴心的儿子,有个对我极好的丈夫,生活富足,衣食无忧,权势过硬,我横着走都没人敢管……

我应该是快乐的吧?

我随意哼叽了一声,算是给了他个回答。

狄浩轩长长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然后翻身压到我身上。

“清颜……”

温柔的进入,温柔的抽动,今夜的狄浩轩温柔的一塌糊涂。

在他春风化雨似的□中,我逐渐失去了心神。

迷迷糊糊中,仍在想着他的话,我快乐吗?

不得其果。

第二天,仍是我例行敲玄天司大门的日子。

走过那长长的路的时候,我忽然发现不远处一围粉墙上写了一行字:君虽有所属,吾仍孤身候君于天涯。

可能因为是在墙上写的原因吧,字迹有些歪斜,也不太连贯,认笔体也不太好认。

我左右四顾,没有发现有人出没,这字也不知道是谁写的。

看这意思,写字的这位是要走了,与宫中认识的那个人做了最后的告别,仍孤身候君于天涯,还挺痴情的。

管他怎么回事呢,这世上愁苦人多了去了,谁又能顾得过来谁啊。

我晃晃悠悠的走了过去,直奔玄天司。

玄天司的大门照旧紧闭,朱红的大门上坑坑洼洼,都是我耍无赖的时候用石头砸的。

我想南生,想儿子,每次想他的时候,我都来这砸门。

我倒不是不想让张天师收南生做徒弟,只是有些讨厌他扣押了南生,不过是学习而已,反正都是在皇宫里,天天让南生见我一面又不是做不到。可恨这老头非得弄得天怒人怨,让我们母子不得相见。

每每思及此,我觉得不把玄天司的门砸烂了,都对不起老头。

胡闹了一通,仍是吃了闭门羹,我也不生气,慢慢悠悠的往回走。

走到那行字前面的时候,我停住了脚步。

字是紫色的,在白白的粉墙上,还算显眼。

昨夜前半夜下雨,而这字迹却清晰完好,应该是后半夜或今天上午写的。

粉墙下,泥土松软,上面有两个浅浅的脚印。

我忽然来了兴致,以前看过福尔摩斯全集,觉得福尔摩斯的推理太厉害了。

今天我何不照猫画虎,也来个推理?

我仔细看看了周围的一切,在粉墙下面找到了不大一块紫色石头,应该是那人用来写字,写完后随手扔下的,我捡起来,站在粉墙前,在那行字下面,开始写下推理。

一、人在写字的时候,会写在与视线平行的地方,此字迹离地面大约七尺,故推测写字之人应身高七尺五寸到八尺之间(1.75到1.80m)。

二、写下字迹的紫色石头,是取自玄天司屋檐上的七彩粉石,此人应会轻功。雨后泥土松软,粉墙之下却只留下两个淡淡的脚印,此人轻功应该极高。

三、粉石质硬,一般人在墙上写字,只能留下浅浅印记,而此墙上字痕深重,足见此人臂力不错,必定会武。墙下鞋印右浅左深,断定此人必是惯用右手兵器,加其轻功高深,必是走轻灵一路,兵器应为剑或匕首之类,宁国人喜剑,此人大约佩剑的面比较大。

四、鞋印之上,清晰印有“天恒”二字,可知此鞋应购自京城天恒鞋庄。天恒鞋庄只卖两种鞋子,一种是年轻人惯用的硬底快靴,一种是老年人常穿的软底缎鞋。由鞋子可知,此人年纪应在三十以下。天恒鞋庄质美价贵,能穿得起天恒鞋子的人,家中必是大富大贵,非穷困贫民之辈。

五、鞋底略窄,此人身材必定不胖,应该偏瘦。

六、敢于皇宫之内乱写乱画,此人应不畏权势,藐视皇权,甚至可能对皇族积怨颇深。

七、写完字后,将用过的粉石随手扔于一旁,其人性洒脱,应不拘于流俗,且自恃武功高强,不怕麻烦,未将宫内守卫放在眼里,疑其曾在禁卫军眼皮底下逃脱过,且非止一次。

八、能在皇宫之内来去自如,足以证明其武功之高,应为武林翘楚。

九、鞋印之畔有些许土末,色微红,应为赤土。而赤土只有城南百里处的赤土坡才有,由此断定,此人必从南方而来。昨晚夜半时分大雨方停,此人在下半夜或今天早晨到达皇宫,其居住地离皇宫必不超过三百里,推测其家应为皇城以南一百里以外,三百里之内。

十、七彩粉石之中,此人独取紫色。紫色代表权威,声望,深刻和精神。此人认真刻苦,其武功绝对非虚。结合其财富看来,此人可能有一定势力,人缘不错,会替他人考虑,应有一定的号召力。

推到这里,实在有些累了,看了看粉墙上,洋洋洒洒的都快让我写满了。

我满意的看了看,不再继续推理了,信手写了个总结。

推理此人情况如下:男,身高七尺五寸到八尺之间,年纪二十到三十之间,偏瘦,性洒脱,武功高绝,擅轻功,剑法出众,居城南三百里之内,家富裕,小有势力。应与皇家有仇,且为情仇,数次与皇宫守卫交过手,均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