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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香圣手(31)+番外

白奶奶一想,也确实如此,虽然二郎衣服是白家最好的,可放在外面就不够看了,那程小娘子出身富户,别再因为一件衣服看不上二郎,那就得不偿失了,于是白奶奶咬咬牙,发狠说道:“行,衣裳的事我想办法。”

徐氏听了,心中乐开了花,嘴上讨好说了几句若两人日后成了,如何如何享福的话,捧得白奶奶更加飘飘然起来。

下午的时候,白奶奶一个人进了丁氏的房间,徐氏早上的话,白奶奶改了改,又说了出来,“之前新换的农具,你也知咱家钱紧,可现在不比平时,若是二郎和程小娘子成了,到时咱还种什么地?程家也不可能让亲家太过寒酸是不是?”

丁氏已猜到白奶奶此行目的,所以一直没开口,听到这时,她忍不住冷哼一声,这八字还没一撇了,就说的好像马上能成事似的。

白奶奶见她不为所动,继续道:“你对二郎的好,他都记在心里了,等他日后富贵了,还能亏待你?头一个就是给三娘四娘说上个好姻缘,让俩人风风光光嫁出去。”

要说丁氏,心中也是想让二郎能高中的,到时她家也能跟着沾点光。

白奶奶眼皮一扫,就知丁氏心动了,于是说出了此行目的,“我之前去给马嫂子送了点东西,让她儿媳妇在程园宋嬷嬷跟前多提提咱们二郎,那宋嬷嬷在程园也有些身份,她若是说了,不怕程小娘子不上心,只是那程家到底是京城富户,咱们二郎哪里都好,如今就缺身新衣裳,要不然太过寒酸了,蔓娘啊,你拿点钱出来,给二郎做身新衣裳吧。”

丁氏虽早猜到了白奶奶目的,但如今听她说出来,还是憋了一肚子气,她顿时耷拉下一张脸,不冷不热地说:“娘,三石每次回来捎的钱不都是给你吗,我哪里还有钱?我也想着让二郎好好的,可是我也没办法啊!”

她口中的三石正是白家老三,这老三在镇上给你做工,每月回来一趟,带点钱回来。

白奶奶自然不信丁氏一点私房钱都没有,可对方若是一口咬定,她也不能说什么,于是白奶奶将目光移到丁氏手腕上翠绿的镯子,眼中闪了闪,“蔓娘啊,我看你这镯子不错,多少值些钱,不如就先卖了,等过了这关,以后发达了,让二郎给你买银镯子。”

丁氏下意识缩了缩手,将镯子藏在袖子里,她这会已经在心里大骂了起来,越骂越觉得委屈,不一会就红了眼眶,“娘,这是三石送我的,不能卖。”

这镯子是后来添的,白奶奶也知道,要不然,丁氏就说这镯子是自己娘的遗物云云了。

白奶奶也赔了半天温柔,这会不耐烦起来,脸上冷了些,“你也说是三石给买的,二郎是他亲侄子,要紧时刻,他能不同意卖了?你若不开口,那我这老婆子亲自往镇上跑一趟,跟他说一声,看他卖不卖。”

丁氏此时,心中像点起了炉子,熊熊烈火燃烧着,她咬牙切齿,以自己男人的性子,一准答应卖了镯子,到时因让他娘跑了一趟,必定怪罪于自己,在婆婆面前,也落下不好印象,想到这,丁氏只能打落牙齿混血吞,“二郎也是我侄子,我能不心疼他?这镯子就给他换身新衣裳吧,但愿他和程小娘子能结识。”

说完,伸出白嫩的腕子,不甘不愿地从上面褪下镯子,小心翼翼递了过去。

白奶奶麻利地接过镯子,拇指肚摩挲着表面,触感细腻,刚刚对丁氏生出的好感,立刻烟消云散,心中只想着自己儿子有了媳妇忘了娘,什么好的都给丁氏。白奶奶拿着镯子一副理所应当的态度,原本想夸几句的话也懒得说了,不咸不淡地道:“这就对了,二郎好了,对咱们一家都有好处。”

丁氏听完这话,气个仰倒,面上还只能挤出丝笑容,跟着附和称是。

白奶奶将那镯子卖了,本意是要扯些布料做件青布厚棉道袍,但二郎虚荣,又想日后见了程小娘子多留下好印象,愣是想要件缎子衣裳,那普通棉布,一匹不过七八百文,可缎子一匹却要两贯多钱,四五倍的价钱了,卖了镯子得的钱,就有些不够了。最后实在无法,还是托三叔去典肆中寻了旧服旧缎,翻新改制,做出一身浅红道袍。

不得不说,二郎模样本来就不错,一身浅红道袍,头戴儒巾,更衬得形容俊俏,相貌堂堂,文绉绉的一股书卷气息。

二郎对此也十分满意,胸脯抬得更高,更加生出一股高人一等的心理,白家其他人哪里见过缎子衣裳,一个个羡慕不止,尤其三娘四娘,是知道这是卖了自己娘的镯子换来了,羡慕的同时又十分愤恨,一双眼睛快喷出火来。

因程园一向比较低调,又独立在村子外沿,直过了好几天,村里人才知道这次来的不光程小娘子,还有程家的二少爷,顿时,家家户户都为自己的女儿动起了心思。不过他们知道这娶妻不同于嫁女,更加谨慎,他们也没异想天开就想自己女儿能当上正房夫人,只求哪怕纳为妾,或是当个贴身丫鬟,都乐意。而且这少爷和小娘子又不同了,小娘子整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男孩就没这么多顾虑了,这意味着他们更有机会接触到这个程家的少爷。

一时间,村里女孩卯足劲打扮起来,原本不常出门的,也时不时出来溜达几圈,只是她们更加矜持,不好明目张胆往程园门口去。

三娘四娘苦于没机会出门,后来竟想出送白鑫这个拙略借口,若是万一被程家少爷看见,也能留下一个善解人意的印象不是吗?白奶奶心照不宣,嘱咐她们只送到哪哪哪,就赶紧回来。

白鑫却事不关己,任她俩跟在后面,但是遇见程家少爷,真是他料想不到的。

这天一大早,白鑫背着竹篓要往山上走,还没出了村子,就被一高一矮俩人拦住。

为首的少年唇红齿白,换了身青地色妆花绢道袍,脚上青缎粉底靴头鞋,腰挂着和田毛竹节玉蝉坠,手指上亮晃晃戴着戒指,正举起手臂拦住白鑫去路,“又见着你了!”

白鑫猛地停下,心中叫起苦来,不为别的,只因这少年太过高调,瞎子都能闻的出他身上金银味道,猜出是谁,此时三娘四娘双眼火辣辣地看着对面的少年,四周还有不少人正在偷偷打量。

作者有话要说:暴发户小攻你好!

小攻的搭讪有点弱啊╮(╯▽╰)╭

写文的时候遇见一点问题,想听听读者建议,我一开始这个文是宋代左右背景因那个时候,普通百姓是不能用金做首饰的,商人更是不能穿绸缎等一类布料的衣服但是不用金似乎不能突出小攻的财大气粗,和金闪闪暴发户形象所以征求大家意见,如果大家可以忽略这个BUG呢,我就放心大胆让他穿金戴银若是大家想追求真实点呢,我日后就会避开这个问题,用别的东西给他找回场子来!

第25章 再遇

少年说话声音大,短短五个字,不少人都听见了,而那话里的“又”字,就比较耐人寻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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