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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雨知时节(152)+番外

李存安是去看了春耕的情况,回来后知道女婿过来了,也忙着进屋,翁婿两个见了面,就开始说起这公事了。

胡氏心里叹道,这还想女儿跟女婿单独说说话呢,这当家的就是没有这个眼色啊,算了,后天他们不是要去骑马吗?那时候时间更多,跟着的有丫鬟,还有贤哥儿,这两孩子也是知道分寸的,她是一点儿也不担心。

培养感情吗,自然是在一起的时间多了,这感情才能越浓厚,以后过日子才能和和美美的。

“老爷,你才回来,赶紧去洗把脸吧,这么在家里也要谈公事,累不累?“胡氏说着就让李存安出去洗脸。贤哥儿还要围着问东问西的,也被胡氏给叫出去了。

李思雨看这屋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房间门是大开的,外面也看得清里面的情况,这是让他们坐着规规矩矩的说话,也是娘让他们单独相处的机会?

还真是别致的机会啊,李思雨心里有些好笑,不过到底是还是觉得很欢喜的。

从定亲到现在,他们单独说话的机会还真是没有。

林俊彦道:“你给我做的鞋子,穿着很合脚,我和喜欢。”

李思雨早就看出来了,他脚上穿的正是自己做的那双鞋子。

听他这么一说,李思雨也很高兴,就说道:“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再多做几双。”

林俊彦道:“也不要着急,眼睛重要。我这边也不急着穿。”虽然能穿到未婚妻做的鞋子是很高兴的事儿,但是林俊彦也是第一个是顾虑着她的眼睛的,听说做针线活很费眼睛的。

“嗯,我知道了,那个,后天你想吃什么?我做一些带过去。”李思雨在找话题。

林俊彦眼前一亮,说道:“上次的烤包子都不错。”

呵呵,还记得那次的烤包子啊,那时候可是寒冬腊月的,李思雨也说道:“那行,我到时候带着,不过我觉得上次的烤兔子肉很好吃。”李思雨笑了。

林俊彦嘴角翘起来,正准备说,要是喜欢,以后经常送过来,不过这时候有人进来了。

这人是胡妈妈。胡妈妈对李思雨说道:“小姐,厨房里的吴娘子说有道菜做了,不知道是不是您说的那个口味,想请你过去看看。”

李思雨点头说道,“那我去瞧一瞧。”

林俊彦只能看着李思雨走了,心里对接这胡妈妈过来有些后悔了。

胡妈妈是规矩很严的人,对于胡氏允许这未婚夫妻见面,还是有些不适应的,所以一直在那边盯着呢,这两个才说了没有几句话,她就过来把人给分开了,林俊彦有些无奈了,不过以后上门的机会多着呢,早晚能甩开这个胡妈妈。

吃完了饭,林俊彦也没有在这里磨蹭,毕竟手头上也有公务,而且还得为后天的事儿做准备,贤哥儿想着后天要骑马,就很兴奋,自己和吴壮去准备东西去了。

李存安这边却还有别的事儿,他想着要把这个大院子东西给盖上厢房,后面也要再扩展,不然人就住不下了。

胡氏点头,“这也是个理儿,特别是后罩房,该尽快的盖起来,不然他们几个都住不下。

东厢和西厢以后来了客人可以当客房,而且还能给贤哥儿当书房,就是李存安自己也要有个会客的书房,这都需要房间。

从李存安升为百户后,这地方就归了李存安。向后面扩展,倒是没有人说什么。毕竟他是自己出钱盖的,公家要想收回,还得给李存安些钱呢。

“妹子那边也递了消息了,说是等雨姐儿嫁人的时候,也会过来的,所以这厢房也得盖好了。”

李思雨的姑母住在不远处的保安县,自己的侄女儿出嫁,她怎么着也会过来的,李思雨的姑父因为是有官职在身,所以不能赶来,但是云李氏已经明确的表态,一定会带着孩子们过来的。

这也是给自己哥哥家撑腰,毕竟有个当县太爷的姑父,总会能增加脸面,不让人瞧不起人!

她还要给自己的侄女儿添妆呢,所以必须得过来。

李思雨问道:“爹,咱们那一片儿地,什么时候能盖好房子?”就是在集市上的那片地儿。

“已经差不多就要好了,早就有人上门打听想要租了,我瞧着,咱们还是租出去的好,我们也不可能自己去做生意,不如收租金。”

胡氏点头,“这样也好,房子也是我们自己的,每年还有进项,要是自己做生意,还得雇掌柜的,什么都要操心,还不能自己出面,现在就算了,等以后再说。”反正房子也收的回来。

不过既然要把东厢和西厢还有后罩房给盖起来,这也得需要银子。

“爹,娘,我们手头上的钱还够不够?”李思雨问道。

他们还要给自己准备嫁妆呢。

“够着呢,你别操心,这事儿我和你爹心里有数。”胡氏说道。

以前攒了一些,然后李存安成了百户,许多人上门送礼,他们这人情都记着,接着是那边小姑子知道自家的好事儿,也送了二百两的银票过来,所以钱是够用的。

再加上房子一租出去,这租金就够了,而且他们家如今粮食是不用买的。每个月李存安还有俸禄,胡氏想的是,到时候林家下了聘礼,那是全部要给雨姐儿带过去的,他们一点儿也不留,相反的还要把那铺面陪一半让她带过去,有这些东西,雨姐儿在婆家就是底气足的。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这两只的见面,有胡妈妈这只拦路虎盯着呢,不容易

☆、相约

“把这个带上,还有这几条鱼,都串号了没有”既然是出去玩的,这带出去吃的东西肯定要好的,李思雨已经用铁签子把那尺把长的鱼给串了起来,上面也是昨晚上沾的调料,直接烤了吃,味道肯定很不错。

就是包子也带了许多,最后弄了有两个大竹篮,青苗和稻香—人提着一个。

贤哥儿是早早的起来,换了一套骑马的衣服,李思雨也让稻香梳了个利索的头发,也穿了很便利的衣服,就等着出发了。

胡妈妈最开始还要让李思雨带上帷帽,觉得这样出击不像话,不过胡氏笑着告诉她,这边都不讲究这些的,胡妈妈才罢了,然后吩咐青苗和稻香要好好照顾小姐,可不能出了什么差错。青苗和稻香忙点头,他们可是怕这胡妈妈的。毕竟是被胡妈妈J口出来的的。

“姐,看我的小红,怎么样?”贤哥儿得意的炫耀,稻香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了头,因为她原来的名字就叫小红。

李思雨笑着说道:“你给他起得名字叫小红?为什幺不起个威风点的名字呢,毕竟这马长大了,可不是小了。

贤哥儿道:“姐,我是想等着这次骑马过后,就给他改个威风的名字的。要不,就叫他大将军?”

好吧,大将军就大将军吧,幸亏这里不忌讳这个,不然真的大将军来了,知道有一匹马和他一样的称呼,那还不糟?

出门就看见微风和大风站在外面的马车旁边,“小姐!”两人给李思雨行了礼,李思雨笑着问道:“今天你们也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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