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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烙同人)公主之尊(番外)(19)

那些生长在水乡的女子,呵,会不会一到寒冷的北方,就被塞外的黄沙绞干了水分,枯萎在寒风呼啸的冬天,再也见不到来年春天绿草如织的大草原呢?

哈丹巴特尔愉悦的猜想着,随手一甩,那装着烧刀子酒的囊袋就掉进了另外勇士的怀里。

他朗声的笑,抬脚磕在胯~下骏马的三叉股上,马儿甩了一下脑袋,扬蹄飞跑,鬃毛在风中散开,像波浪一样起伏。

远处,送亲的队伍绵延开去,仿佛一到蜿蜒的红色河流。

他的身后,是他的勇士们,马蹄阵阵,大地颤抖。

哈丹巴特尔挥舞着他的佩刀大笑而去,冲进那红色的送亲队伍。

缰绳轻轻一勒,早与他有了契合的骏马就停在了那辆最华贵的马车旁,旁边的送亲将军勒马过来,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

哈丹巴特尔毫不介意的一笑,嗖的从马背上探□来,唰的一下撩起那马车的帘子。

马车里,年轻的陪嫁姑娘尖声惊叫。

哈丹巴特尔看了一眼,哦,原来只是陪嫁的婢女啊!

哈丹巴特尔不屑的看过去,就对上一双极亮极亮的眸子。

对视不过片刻,很快的一瞬间,那双眸子的主人以为他没看见似的,偷偷的打量了他两眼,然后镇定的喝斥那名尖叫的侍女:“下去,这里没你的事了。”

可是,他看到了她紧紧抓着衣角的手指。于是,他便偷偷的笑了。

十五岁……其实还是个小姑娘,哪怕她高贵……

胯~下的骏马不安的踢动了两下脚步,显然,哈丹巴特尔侧身的动作让它并不是那么舒服。

哈丹巴特尔挑了挑眉,忽的一个展臂,将那个大燕最高贵的小姑娘强搂入了怀里,扔到了自己的马背上。

他飞快的骑马而去,徒留身后的送亲队伍的追赶,还有那送嫁将军的不满喝斥。

塞外的风吹到脸上生疼,他低头,看到那姑娘的脸冻得通红,手紧紧的抓着胯~下骏马的鬃毛,抓得骏马不舒服的摇头晃脑都没觉察。

她抿紧了唇,死死的看着前方,不说一句话。

他伸手去摸小姑娘的脸蛋,小姑娘只惊了一下,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骄傲和尊贵便又将她全副武装了起来。

他忽然觉得,说不定,这个小姑娘真的能够在这里扎下根来、开出花来也说不定……

曾相识,在江南。

她在金碧辉煌的宫中,他在波光粼粼的青晏河畔。

那年,他二十三岁,他的父亲似乎曾笑问过他,江南的女子漂亮吗?

那时,他说,这么柔弱的花没办法开在塞外的草原上……

他不曾想,柔弱的花,也会有尖锐的刺。

75

转眼,兰馨出嫁蒙古已有近十年的时间,也为卓力格图诞下了两子一女。

卓力格图的本意,是想如前世一般养一子两女的,可老天爷从来不会有求必应,如何会这么如他的意?

兰馨连怀两胎都是儿子,好不容易才有了个女儿。于是,这个幼女娜仁托娅虽说年纪还小,如今都还只能由婢女抱在怀里,却已经被卓力格图瞧得比儿子还金贵了,早早放出话来,打不过他的臭小子,休想娶走他家的宝贝明珠。

也不想想,他那如今都还只是个小粉团子的闺女,哪家合适能娶的孩子不还是拖着鼻涕到处跑的年纪?稀罕么?

卓力格图的长子自然还是叫赛罕的,如今已有八岁,被卓力格图教得如同小大人般面色严肃,说话做事莫不是一套一套的一板一眼。

兰馨看着,便又想起前世那个还没来得及疼爱的儿子来,不由心疼,可赛罕却道自己是大哥,该有大哥的样子,一副理所应当的模样。

兰馨欣慰之余,只能转而笑话卓力格图,说他自己都是个流氓,不知道怎么把赛罕教得这么懂事的。

每每这时,卓力格图便要嬉皮笑脸的凑过来,对兰馨好一阵上下其手,咬着兰馨耳朵得意洋洋道:“他阿瓦是个流氓,额吉却是最最尊贵的公主么!”

每每如此,都堵得兰馨无话可说,只能娇嗔着在他硬邦邦的腰上狠狠一拧,一眼瞪过去,却是媚态横生,不但不因年纪渐长而色衰,反而愈发的添了些岁月的韵味:“你这痞子!”

卓力格图顿时眼睛一亮,得寸进尺凑过来,伸嘴就冲兰馨脸上一阵乱啃,惊得兰馨又打又骂,脸颊绯红,却一如既往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卓力格图那痞子拦腰抱起扔在毡子上,大笑道:“公主叫得真好听,叫得你男人我浑身都舒坦了!再叫大声点试试!”

兰馨只能脸色大黑,不过,还好,她还有一名次子。

兰馨的次子名叫庆格尔泰,今年还不到五岁,长得白白胖胖的,最是可爱。一张红扑扑的笑脸吃遍了整个大草原。

上到科尔沁最最威严的王妃奶奶,卓力格图那出了名不苟言笑的大哥,下到身边儿照顾庆格尔泰的女奴,没有一个不将他疼到骨子里去。

每每只要庆格尔泰出去晃悠一圈儿,总能腆着肚子装一衣兜的好东西回来。

每回,都会惹得卓力格图搂着兰馨酸溜溜的说上一句:“嘁!连我小时候都没这小子吃得开!”

庆格尔泰年纪还小,兰馨又因着上一世的经历对几个孩子格外疼爱,所以,哪怕王妃奶奶每每都拿刚炸好的酥油饼等等一切美食逗引,庆格尔泰还是坚定的宣称最爱他的公主额吉。

因此,小庆格尔泰就住在兰馨的院子里,不过一道回廊之隔罢了。

也因此,只要兰馨一喊,小庆格尔泰就能晃着他那两条藕节一样的小胖腿儿跑进来。

卓力格图兴致一起,便不由自主的喘上了粗气,哪儿还管得了那么多?他只觉得身下的女人肌肤柔滑,体香幽幽,哪怕相处了十年也远远不够。

兰馨虽然在草原上住了十年,可她却并不像那些草原上的女人一样总是带着一股子羊骚味儿。

她爱吃素,爱吃鲜果,爱喝加了蜂蜜的牛奶。草原上的气候干燥,曾经的瑞平却是江南水乡的女子,最是不喜这种气候,便尤其注重保养。

老王妃向来疼爱幺子,本不喜幺子娶个这么高贵的媳妇儿,免得像她那长孙一样,受够了那什么固伦公主的气。

却不想,这个媳妇与幺子处得极好,连幺子那一身浪荡的坏习惯都硬是给扭了回来,打磨得一干二净。

再加上看了一些时日过后,老王妃竟发现,兰馨那一身性子,与她自己也是有几分相似的,从旁又有老王爷不时劝说,于是,不消多久,老王妃便也对这媳妇满意极了。

或许是想到最初时对这幺媳妇的态度不好,心里多多少少有些愧疚,老王妃知道兰馨不喜草原肉食后,不知道从哪里寻来一个老奴特意送了过来,专门负责兰馨的吃食。

那老奴别的本事没有,就是会做一手好菜,便是旁人眼中的一些寻常的花花草草植物根茎也能让他做出独特的美味来。因此,兰馨在草原住了十年,非但没沾染到一身的羊骚味儿,反而带上了淡淡的清香和牛奶的甜美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