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当女人穿到男男兽人的世界(105)

想到父亲的教导,温尼尔一下子就忘了伤感,只顾着害怕了,连第一次被人抓在爪子上飞在半空中的新奇都忘记了体验。所以刚才,霍克降落在暮色部落,有几个兽人好奇的围上来对他动手动脚时,他才只是僵硬的龇出牙齿,发出恐吓的声音,甚至没注意到霍克长长的喙毫不客气的啄在那几个兽人的手背上,凶狠的将他保护在胸腹暖暖的羽毛之下。

仔细想了想,在这个部落里,除了凯斯特,他最熟悉的就是这只大鸟了。撇撇嘴,温尼尔就算不甘愿也不得不承认,凯斯特那个笨蛋一见到他就跑,肯定是靠不住的。

所以,见周围的兽人都傻笑傻笑的跟在摩耶和提拉米苏的屁股后面跑开了,温尼尔立刻一点不好意思都没有的揪住了霍克脑袋后面刚刚才长出来的长毛,凶恶的说:“大鸟!都是你叫我跟你回部落,我才答应的,所以!你以后要罩我知道吗?”

他向来骄纵惯了,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这种理所当然的语气有什么不对,甚至还瞪大了眼睛虎视眈眈的注视着霍克,一副“你敢不答应我就咬你!”的表情。

霍克好不容易才长出来的宝贝长毛被人抓在手里,立刻就苦了脸:“痛痛痛!放开!放开放开!再不放开我的毛,我就掀了你的鳞片有木有!”

温尼尔一甩尾巴,啪啪两下甩在霍克的鸟脸上,一扬下巴,哼哼道:“不答应就揍你!”

霍克一下子就萎了——嘤嘤嘤,他在海岛上被这彪悍的人鱼甩了巴掌,也想报仇来着,可英俊的他居然揍不过这人妖!真是……真是太丢人了……

可恶!这可恶的受到兽神宠爱的人鱼一族!居然又能远攻又近战,开挂啊!

于是委委屈屈的点了点头。

温尼尔这才放开霍克的长毛,朝他一伸手:“这才差不多,抱我去你房子啦!”

霍克心疼的整理了一遍自己的毛,不甘不愿的变成人形,将温尼尔抱了起来。

温尼尔甩着尾巴安抚的拍了拍霍克的脸,转眼又换上了新奇的表情:“快点快点!哪间房子是你的啊?我一直住在海里,还从来没住过房子诶!”

结果,一进屋,他立刻又不满意了:“怎么这么简陋?我都决定要住在你这里一段时间了,你居然连个大池塘都没有?不行不行!你明天就去修一个!要这个房子一半那么大,嗯嗯,房子你一半我一共,很公平啦!”

霍克顿时泪流满面——他那会儿怎么会觉得这睁大眼睛看着他们离开的家伙可怜巴巴来着?他脑抽了才邀请他来部落!

摩耶好不容易才将围观他家宝贝提拉米苏的兽人给撵走了,于是抹了一把脸上的汗,舒了一口气——该死的!这群家伙比科莫多龙还恐怖!

使劲关上门,想了想,又不放心,拎过在一旁焉头搭脑的黑森林,将他放在门口,嘱咐:“守着门!看到那些不怀好意的家伙过来记得通知我!”这才放心。

黑森林:“呜……”拜托,他真的是雪毛吼,不是哈士奇好不好!

被摩耶紧张兮兮的抱在怀里的提拉米苏呜呜的朝他伸出手,可在紧张的傻爸爸的干涉下也只能同情的对他眨眨眼。幸好,一转头,发现洗好澡的李慕斯正抱着热水袋窝在床上,提拉米苏立刻开始嗷嗷大哭,终于让察觉不对的李慕斯将她的双胞胎哥哥给找了回来。

萨斯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两个宝宝正得意的一边一个躺在李慕斯的身边,傻爸爸则被撵到了床脚。

大概是为了卖萌讨好,傻爸爸已经半兽化,正讨好的用蓬松的尾巴去挠李慕斯的脚,被李慕斯瞪了一眼,却依旧不屈不挠的绕着李慕斯修长的双腿缠了上去,轻轻的磨蹭着,惹得李慕斯脸蛋红红,小声喝骂他:“你……你无耻!还不拿开!我……我还来大姨妈呢,当心沾到你尾巴毛上。”

这边儿没有卫生巾,李慕斯倒是能自己做,问题是卫生巾上的黏胶不好找到替代的。要不就是太粘了,粘到内裤上就撕不下来,害她只能把内裤和卫生巾一块儿扔掉;要不就是粘性太差,只要稍微一跑动就不顶用。害李慕斯一来大姨妈就只能躺在床上,屁股下面垫一块自制尿不湿。囧。

萨斯好笑的敲了敲门,不久前才鄙视过两个好基友木有警惕心的摩耶立刻有些不自在了。

萨斯对他点点头,笑道:“我是来找慕斯的。”

李慕斯好奇的看他。

萨斯走过去坐到李慕斯床边,关心的问:“怎么样?肚子好些了吗?”

虽然被个男人关怀大姨妈是有点乖乖的,但如果一个劲儿的告诉自己“这是闺蜜这是闺蜜”就好多了。

所以李慕斯只是抽了抽嘴角,就乖巧的回答:“摩耶有给我灌热水袋,好多了。”

萨斯摸摸她的额头,再看看她的脸上,又问了下她的感觉,总算也凭自己的医术下了“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判断。一旁的摩耶立刻长舒了一口气。

萨斯好笑的看了摩耶一眼,逗弄着两个小宝宝道:“慕斯应该也注意到了吧,有白虎族的兽人到我们部落来了。”

李慕斯一愣,干笑:“有吗?那个……其实我没注意到诶。”

萨斯一呆,缓了缓才道:“这个嘛……我其实是想说,我们刚从暮色森林出来,人数也不多,要想在最富饶的艾米亚平原上站稳脚跟,就必须跟几个大的部落打好关系才行。至于怎么打关系、艾米亚平原上的局势如今怎样?我从离开暮色森林开始就在想。”

提到自己擅长的领域,萨斯的语气顺畅起来。李慕斯实在很难相信,一个与世隔绝十多年的雌性,居然能对这么多的问题信手拈来,侃侃而谈。这说明什么?说明萨斯一直都在关注着这些,一直都在为暮色部落重新走进兽人的世界而做准备。他从来都不是一个甘于隐居在暮色森林之后的雌性。

李慕斯忍不住有些星星眼——我勒个去!这才是主角风范啊!

“白虎、棕熊、巨蝎、银角蛇以及疾风狼,这是艾米亚平原上的五大部落,已经延续了上千年的时间,每一个部落都不可小觑,兽人的数量也在千数左右,哪一个都不是我们这种只有几十个兽人的小部落可以抗衡的。所以,对比之后,我选择了白虎合作,因为,他们在有一个野心勃勃的首领的同时,却配着一个强势的祭司。”

萨斯促狭的笑了一下。李慕斯立刻意会——二虎相争啊!

“可是……白虎部落不会趁机吞并我们吗?”

萨斯自信的昂头:“不会!这也是我敢进入艾米亚平原的原因!”

“别人都以为,像我们这么小的部落,都应该去那种偏僻的地方,避开和五大部落的冲突,像我们现在这样,直接冲进艾米亚平原简直是找死的行为。但我的看法恰恰相反。正因为五大部落传承上千年,对血统的看法相当固执,才不会产生吞并我们这种杂七杂八的小部落的想法。顶多也只是在我们冒犯了他们,或者与他们起了冲突的时候,全灭掉我们部落而已。所以,我才要制造一个他们绝对绝对不敢这样做的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