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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牌小艾(13)

嗐,还真是简单明了。那么现在所要做的,不过是费心费力的找出谁能够这样做,用什么方法做的。

我能够证明你能,我能够证明你是最有可能的,你不能证明你的清白,我说你是,你就是。这种工作更像一种无上的权力,生杀予夺,令我着迷。

我是个变态。

我喜欢变态,我喜欢这种高人一等的错觉。

我笑眯眯:“谁最可疑呢?”南平看我一眼,微微诧异的眼神:“自然是刘速。”

很好,达成一致,有动机,有时间,手法简便流畅,通俗易懂。刘速匆匆回家后,将昏迷的刘捷拖出,深夜雨急,总归是少有人注意的,拖到林子里吊好,怕留下深重的脚印,刘速除了步步踩着草窠之外,连挂人都是用的巧劲。

将我们的推断和杜冯两位一说,他们也无二意,两人都是行动派的,当即请示府尹后拿了令牌请了刘速来衙门喝茶。

根据大朔律例,疑罪从权,依着刘速这样的嫌疑,可以将其收监,再慢慢调查,补齐证据。比如刘捷脚上的鞋是否是刘速为了混淆时间而为他穿上的,比如是否有从犯,比如刘速作案时所用的工具及衣物,虽然他顺手丢弃的可能性比较大。收监天数的上限为二十天。

听说收监时可以请人担保保出,我不知道,我不是讼师。

于是在三天后我知道了,刘速被保出后失踪。

第九章

第九章刘速被保出,不光我这个井底蛙吃惊,连夏至也是闻所未闻。那几天的杀气飙至满格,连惯常与她作对的南平都躲开三米的距离,咱私下猜测,最让她郁闷的,恐怕是她连保人是谁都不知道吧。

咱当然也好奇,可惜既然夏至都不知,咱又怎么能知道呢?反正属于咱的任务已经完成,咱也就不再操心。更何况吴越得了赏银之后,爽快地分给我与南平一人一百两做零花,这可是咱脱籍后赚的第一桶金啊!咱开心得一晚上没睡好觉,第二天一早便换了些散碎银两攥在手里细细体会银子的光滑触感,乐得连自己叫啥都快忘了,刘速失踪?嘿,那是捕快的活计,为啥要我去管?

没了这些心思,咱的生活重新规律起来,每天被南平奉旨监督练功夫,或是跟着好不容易出现一回的吴越学些验尸和机关的技术,再就是窝在小筑的藏书库里看些“旁门左道”的书籍。当然,为了自个儿的口腹之欲,咱也抽空跟南平偷学些厨艺,顺便偷吃些美味的糕点,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惬意。相比之下,早上被南平追着上蹿下跳上房上树的那一个时辰,便成了咱一天里最痛苦的时候。

嘿,您还别不信,今天的皇历上唧唧歪歪的一堆,最后一句是,诸事不宜。我没有在意,于是报应来了,在我最痛苦的那个时候,我遇到了墨让。天,莫非他会让我的痛苦加倍?诸事不宜,唉,诸事不宜!

为啥有人窝在树上,一副猴子样,还是这么惬意这么洒脱呢。

墨让笑眯眯捂住我嘴巴:“嘘,竟然被你发现了。”他老人家完全没有被发现的恐慌,一本正经的跟我提着条件,“我放开你,你可不许叫啊!”

没好气的瞪他一眼,拜托,您老人家的武功段数跟咱明显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您是大神,咱连小虾米都算不上,您还用问咱的意思?

喂,南平小师兄,有人闯园子,上去咬他啊!

南平到底不够默契,找了一圈没有收获,竟然就回了。拜托,咱好歹是您小师妹啊!您当我是猫猫狗狗呢?找不到就不找了,等开饭时它自己能回来?

墨让手下微微放松些,好让我缓过口气来,轻笑:“啊呀呀,被你找到了,你可不许说出去啊!”

我这张贱嘴,刚得了自由,就止不住冷笑:“二爷,就凭您的功夫,被我找到?实话摊开说吧,叫我干啥?”

墨让摇头:“小艾啊小艾,你就不能装得笨一点儿么?这样可不容易讨男人欢喜啊!幸亏我不当你是女孩儿!恩,我特批了,你在我面前可以一直聪明着。”

这话听着咋就那么别扭呢?喂,您真是恶趣味,难道要我瑟缩着说不要啊我好怕啊您心里才爽?狠狠别过头,重复:“墨二爷有何吩咐?”

墨让转头,要看我脸色,咱只好把咱的大头转来转去,躲开他的审视。这场景怎么就那么奇怪呢,皇历说得没错,果然是诸事不宜!墨让笑:“生气了?莫气莫气,哎呀,今天来是想让你帮我认一个人的,你不能不帮我啊!”

我闷声:“咱咋能生气呢,还烦请二爷受累带我过去,咱的轻功实在上不了台面,不敢班门弄斧。”

墨让一笑,挟起我一个纵跃接着一个纵跃,扑面而来的凉风叫我打心底里生出股子畅快,令我有种腾云驾雾的错觉,不过咱的筋斗云比大圣爷的要高级多了,也帅多了。

筋斗云带着我隐入一棵百年老榕树,静静等待。

透过密密匝匝的葱绿叶片,隐约可以看到下面是一方宽敞的园子,园里栽种了各式的妍丽花草,层叠错落有致。海棠芍药,牡丹绿菊,四时花卉竟在同一个园子里同时开放,教人看着惊奇,也隐隐觉着些不真,仿佛走入了恍惚的美妙梦境。

墨让揽着我,两臂护在我左右,为我圈了个安全的空间。这距离太近了,近得我能感觉到他的呼吸拂过我的手臂我的脸颊,像羽毛般轻柔。我低声:“二爷叫我认的人何时才到?”不是咱不耐烦,可是这个姿势……哎哎,要是被您的哪个相好看见了,二爷,咱可不负责啊!

墨让偏着头笑:“那我们来聊天吧。”

啥?哎哎,我不是这个意思啊?聊啥?小的和您也没见几次,唉,其实也不过就是见了一次而已。回忆起当时情景,咱的八卦激情不禁又被调动起来:“二爷,问您个事可好?”

墨让再笑,点头。

咱得了允许,也不再客气,直切主题:“二爷当时将几位姐儿赎身,是要做些什么?”

墨让失笑:“嘿,果然还是好奇。”顿了顿又道,“我当时,迷上了易容术。不是你想象的那种暂时的,而是在人的面皮上动刀,比如眼睛改大些,鼻子削的小些……”

我听得毛骨悚然,二爷,您厉害!世上什么人不想看到自己的脸?答案是,丑人,怕被人认出来的人。怕被认出来的人有很多种,江洋大盗,被通缉的逃犯,从良的姐儿,等等。总归是往事不愿再提的一类人。而从良的姐儿,怕是最无助最无害的一种,墨二爷替姐儿赎了身,等于是买了姐儿的命,说不定还签了什么字据,言明若是手术失败,甲方墨让概不负责。这对姐儿们又有什么损失呢?即便是变得老丑,只要不被以往的无赖恩客纠缠,一副面皮又算得了什么?

无论如何,姐儿的脸都不再是原先的样子,没人再认得出,也难怪被报成了失踪。

这般你情我愿,墨让倒还算是帮她们了一个大忙,毕竟不是每个姐儿都能攒够赎身的银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