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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配想要抢救一下(425)

“一起?”

“嗯,你一个人不安全,我不喝酒,看着你。”

“那岂不是耽误了你的正事。”

“不会。”

金缪做考虑状:“嗯……”

“这个请求太过分了吗?”雷勒修垂下眼,“你想一个人去也没关系,我会在家里等你的。”

“真心的?”

“嗯。”

“万一我喝醉了,也许就睡在……”

“不行。”

“嗯?”

“……”

晚上,约里萨在家里开派对,他今天过生日,邀请了许多关系好的朋友,金缪带上雷勒修他也没拒绝,人越多越热闹。

派对人多,总会有搭讪的人,喝过酒后玩得开,而等到派对结束,已经很晚,雷勒修说不喝酒,但还是喝了,喝完酒脸上没什么表情的坐在金缪身边,金缪和他说话,他反应也慢半拍。

“走吧。”金缪起身道。

客厅东倒西歪的躺了一堆人,雷勒修跟着他起身,两人出了门,就着月光走在路上,金缪忽而凑到雷勒修脸庞,问他是不是醉了,雷勒修看着近在咫尺的脸,吞咽了下,说:“也许吧。”

“你口袋里是什么?”

“什么?”

话题转得太快,雷勒修一时没跟上。

“刚才在里面的时候,你一直摸你口袋。”金缪问,“放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吗?”

雷勒修说没有。

金缪:“那拿出来给我看看。”

雷勒修把手摊在他面前。

“我说你口袋里的东西。”

雷勒修这才把手放进口袋,慢吞吞地拿出了一颗红宝石。

“给约里萨的生日礼物?”金缪问。

“不是。”雷勒修一脸郁闷的握拳收了回去,闷头往前走。

“那宝石打算给谁的?”

“……给你的!”

金缪停住,新奇道:“雷勒修,你这是在跟我闹脾气?”

雷勒修:“……”

金缪摊开手,雷勒修没反应,金缪抬了两下掌心:“不是给我的吗?”

……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投射进屋子,房间里敞亮了起来,雷勒修醒来的时候,浑身仿佛被千斤顶给压着,动弹不得,四肢慢慢恢复知觉,他睁开眼,恍了恍神,抬手压在了额间,有硬物砸在了额头上,他皱了下眉,抬起手,随后愣了一下。

一根红绳绕着红宝石戴在了他无名指指根上。

这颗红宝石有点眼熟。

为什么会在他手上?

还变成了这个样子?

他看了好一会儿,偏过头,看向了身旁,金缪面对着他,一条手臂搭在他身上,近到睫毛都很清晰,好一会儿,他视线落在了金缪颈间的那根红绳上,吊坠掉下去了,红绳上的结多了一个,他脖子上还有勒过的红痕没消。

他喝醉了真的会断片?

他把金缪脖子上红绳扯下来,给自己做了个戒指?

“看什么呢?”金缪轻哼着嗓音问。

雷勒修陡然回神,握拳把手放下:“我昨晚……干什么了?”

“昨晚啊……”金缪揉了揉头发,“可多了,让我想想,你想从哪儿听?”

雷勒修:“……你脖子怎么了?”

金缪又摸了摸脖子,意味深长:“你是真的什么都忘了啊?”

雷勒修:“……”

“算了。”金缪道,“谁让你喝酒断片呢。”

雷勒修想问,又不敢问,自己想了半天,也只想到了金缪找他要红宝石,然后呢?

“我弄的?”他问。

金缪:“昨晚你跟我求婚了。”

雷勒修:“……”

雷勒修:“那……你答应了吗?”

金缪盯着他看了几秒,雷勒修反应过来自己问了什么,热气上涌,面上不变的看着金缪,金缪偏头,握拳抵唇笑出了声,眉眼都染上了深深的笑意。

“那你觉得,我要不要答应?”

雷勒修有点不自在地别过脸。

“如果下一次,你真的跟我求婚的话,我就答应你。”金缪说。

雷勒修:“……”下一次?所以,昨晚——

“宝石很漂亮,戴在你手上也很好看。”金缪说,“回头让人镶嵌进戒指,应该会更适合你,你喜欢黄金吗?还是……”

“我喜欢你。”雷勒修说。

阳光晃眼,在被子上留下一片光晕。

“跟我求婚吧,修。”金缪慢条斯理道,“我永远会给你肯定答案,我保证。”

窗外晴空万里,又是一个好天气。

# 【现代】放纵不羁富二代攻×禁欲精英大佬受

第204章 卖子求荣

傅星戎生活在一本小说里,这是他很久以前,就发现的秘密。

只是那个时候,这个“秘密”还没有成为客观的事实,直到现在,他穿着西装,坐在餐厅包厢里,听着他爸嘴里反复出现一个人名——黎徊宴。

一个近三十岁事业有成的男人。

“等会见着人了客气点,人家在你这个年纪,谈的都是上亿的生意,本事儿可不小——你要有人一半能耐,你老子也不用一大把年纪还要来操心你的事。”

他爸话里话外都是对这人不加掩饰的赞许,他很少看到有谁能这么得他爸青眼,傅星戎道:“傅董你这是捧高踩低啊,你就是再怎么中意别人,那人也不是你儿子,我才是,你得认清事实。”

傅肃青活到现在,还没谁敢对他说“认清事实”这种话,也就只有这混小子,说起话来百无禁忌。

“怎么说话的?”他爸沉着脸,常年在外打官腔,练就了一张极具权威的面孔。

傅星戎半点不惧,心不在焉接话道:“用嘴说的。”

傅肃青:“……”

父子俩在包厢里聊得水深火热时,包厢的门从外面推开了,两人谈话戛然而止。傅星戎抬眼朝门口望去,外头两人前后进门,他的视线徘徊了两秒,定格在了其中较为年轻的那人身上。

餐厅的光落在男人西装革履的肩头,男人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那张脸生得英俊又冷淡,抬眼的刹那,狭长微挑的凤眸疏离感十足,西装穿在他身上格外有型,腰细又能看出有点胸肌,扣子工整地扣到顶端,浑身都散发着高岭之花的气息。

这个形象完美的契合了书面上“不近人情、冷若冰霜”等形容词汇,气场强到让人无法忽略,只一眼,傅星戎就把这人和他爸嘴里夸赞的人对上了号——

黎徊宴。

这个名字又在傅星戎脑子里复习了一遍,接踵而来的,是那些埋藏在深处的记忆。

傅星戎在很早之前,就知道了这个人物,早到黎徊宴还没这么事业有成的时候,那大抵是十年前,至于从哪儿知道的——书上,也不是什么财经报道之类的正经书,而是一本充斥着豪门狗血味儿的小说,《错爱》。

《错爱》讲述的是两个男人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两个男人的爱情故事,中间却还挤挤攘攘的挤了不少其他男人。

例如黎徊宴,主角受黎初霁的反派哥哥,就是其中之一。这位上流社会的精英人士,手段正如他父亲所说,极其了得,对商业嗅觉敏锐,眼光又毒辣,投资从未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