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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3)

这十分钟内,他终于没有调侃我的体重,说了好几声对不起后开始尝试逗笑我。

其实我的脚并不是很严重,但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的愧疚,冷着一张脸对他的任何笑话逗无动于衷。

后来我再想起这一个插曲,越发觉得生活的奇妙。

当时他拉住我的车,虽然是玩笑也用足了气力,我再怎么挣扎也不能前进,而这一停竟停了这么多年。

作者有话要说:不怕死地说,这个越写越没感觉了……

那边的番外可能还有两三个,分别是那啥,那啥和那啥,但更的时间未知~~~~(>_<)~~~~

最后……

大年初一开新文会有人看吗~~哈哈哈哈~~~

先贴个封面和再次无能的初级文案~~~

[img]chapter3_1.jpg[/img]

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就一直在走向分离。

每一次分别的时间如等差数列一样递增,让我以为这一次、再一次说了再见后,我们就真的不会再相见。

相见或许真的不如怀念。

如若再一次遇见,我也许会问你,是否同我一样怀念那个最漫长的夏日、那场最璀璨的烟火、那次最长的相拥。

Chapter 4

虽然脚伤并不严重,后面的几天爸爸却不准我再出门,国庆假期就在看电视做作业间过去了。回校上课那天,离夏还是叽叽喳喳说着她的假期轶事,我没什么精神,又不忍心打断她,恹恹地撑着头听着,直到余光瞥见叶小川出现在后门。

他还是大大咧咧地敲离夏的头,看着下手很重,但我知道并没有什么痛意,因为他也常这样敲我的头。真是讨厌啊!我想。

听他和离夏一来一往的斗嘴,我没有加入的兴致,着手开始收拾课桌,没想到一会儿他撑过身子凑到我耳边问:“脚不疼了吧?”

不说还好!说了我就满脑子的怒火!回头瞪他。

离夏好奇又担心地追问,最后成功地敲诈到了几天的冰淇淋。

说到冰淇淋,离夏爱死草莓味,我却钟爱香草。叶小川不知道是从哪儿偷听到了,每次买冰淇淋给我们,都是一个草莓一个香草,离夏拍着他的肩膀,笑得谄媚:“小川你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哈哈……”

我听着这话,默默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什么哥哥呀。

国庆后,学校的兴趣小组正式开始上课,离夏出人意料地报了绘画,我仗着小时候学过几年舞蹈基本功,跑去舞蹈班。因为是兴趣小组,同学的水平参差不齐,老师第一节课美其名曰看看大家的功底,折腾得我够呛。从舞蹈教室出来,恰逢篮球班下课,叶小川刚在操场旁边的水龙头用凉水冲过头,甩了我一身的水滴子,然后幸灾乐祸地跑开。

我气得追在后面大叫站住,他居然还真的站住了,在离我几米远的距离,嬉皮笑脸地喊:“能接住这个传球就让你打一次……”

我嗤之以鼻,“谁和你玩这个!打你还需要条件?”

他没回答我,而是直接把手中的篮球扔过来。可恨的是,他还不是扔的直线,我嘴巴说着不在乎,眼神和脚步却跟着篮球而动。

等我危危险险地接住篮球再往前看,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叶小川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要脸最不讲信用的人!

几周后,离夏却满眼冒心地对我说:“小川真是个好人,打架的样子很帅呢!”

也不怪她,这孩子童话和连续剧看多了,遇上英雄救美或类似情节就不能自已地产生崇拜之情。

事情源于叶小川的头号绯闻对象余微,这位年级上出名的美女,性格却不怎么样,至少在我们熟悉前,在我了解真正的余微前,我是不太喜欢这样张扬叛逆的学生的。

不知道那天和叶小川一起打篮球的男生说了什么冒犯余微的话,平时都笑脸迎人的他竟然和人扭打作一团。我和离夏跑到案发现场时,战斗显然已经结束。叶小川站在篮球框下和余微说话,表情是我从未见过的严肃,浑然不觉自己长裤上沾了些灰。

我和离夏对看一眼,有些明白。叶小川“妹妹”众多,余微是最能惹事的一个,帮“妹妹”打一架也不算什么。

回到教室离夏八婆地要采访凯旋而归的英雄,两个人玩得不亦乐乎,我安分地当旁听者,偶尔跟着笑两声。但离夏问他是不是真的喜欢余微时,我下意识地扭头,想看他的表情,是不是和刚才一样严肃,还是像平时一样吊儿郎当。

两者都不是,他只是很“正常”地笑说余微是他妹妹。

切……谁不知道是他的“妹妹”。

嗯……当时我们都还不知道余微真的是他妹妹。

他说如果你们做了我的妹妹,我也会为你们打架的。

离夏点头如掏蒜,说好啊好啊,我皱着眉断然拒绝。

我才不要当他的妹妹呢。

日子波澜不惊地过,圣诞节前,叶小川装模作样地要和我这个挂牌副班长商量圣诞节活动,最终也没得出什么有创意性的计划,叶小川也干脆做起了甩手掌柜,让我做什么节目统筹,可我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地央人主动表演节目,也没什么成果。

当天抢着做主持人的叶小川最终看不过冷场,拿着扫帚当麦克风,瞎吼了几首歌总算炒热了气氛。我和离夏在下面听得差点笑岔了气,不得不承认他在搞笑上有一定的天赋。

那天后来,全班一起屏息看完了当年大红的《泰坦尼克号》,那是我严格意义上看的第一部外语片,是第一个感动我的爱情故事。

我幽怨又矫情地对离夏说:“我要是ROSE该多好啊……”

那个时候,我丝毫没有想过,谁会成为我的JACK。

作者有话要说:此处诈尸。

晚上一个人在寝室写作业,憋到一半突然想起这个故事,于是弃掉作业,写一小段。

我的“孟溪”和“叶小川”现在在深圳呢。

好久没见他们了,呵呵。

不管小说中这两个人物如何,我都希望现实中的他们能永远幸福地在一起,-_-!

chapter 5

多年后,当我能够坦然地对离夏说出“我喜欢的人是叶小川”时,我都还不是很清楚,这喜欢的起点在哪里。

他不是突然出现在我生活中的温柔王子,不是唯独对我温柔的冷酷帅哥,更不是像沈修那样,一直温和陪伴的谦谦君子。

他只是叶小川。

调皮聪明可恶神经爱逞英雄爱出风头但总在合适的时候递给我合适的温暖。

这些温热一点一滴地积累,烘得我晕乎乎,然后突然有一天,将我完全淹没。

步入初二,大家都有或大或小的变化,女孩子开始猛长个儿,一时间班上的身高对比变得很奇特。歌咏比赛排队形时好多男生心有不甘地被安排到了第一排,叶小川也是其中一位。不过他的原因不是因为矮,他不矮,至少在我猛长了一公分后,他依旧能抬手按住我的脑袋往他耳门子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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