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撞南墙,请用力(网络版)(3)

林墨淙在将文件交给我之后,又从车上取出一份星巴克早餐和咖啡,轻轻的笑着说,“因为我马上要乘飞机出差,所以这么早就把文件送过来了。本来顺道给钟汶买了份早餐。既然是你代她来取,那这份早餐便请你收下吧。”

我一辈子最讨厌好看的男人那么微笑着跟我说话,会让我的反应情不自禁的慢两拍,更何况还是个比苏唯更好看的男人。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把东西都塞到我手中,驾着他的银色宝马扬长而去了。

我把所有东西拿回办公室之后,对着那份早餐流口水。乖乖,我一个穷学生,真是从来没见过星巴克的早餐长什么样。但想想这份早餐本来是要给钟汶的,我也不好就这么饕餮下肚,所以给钟汶挂了个电话。在她听到林墨淙给她带了一份早餐之后,又立刻以一百二十分贝的高音尖叫,“你一口也不准动!等我过去!”

十分钟之后,一个身影火速冲进办公室,风卷残云一般卷走了我巴巴的望了十来分钟的早饭,只留下一句“谢了”余音绕梁。我叹口气,凄凉的继续啃着饼干。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林墨淙在法律界是个极年轻有为的人物。才刚三十就已经是某知名律所的高级合伙人。是法律类杂志封面的常客,公司会客室里就有以他为封面的数本书刊,只不过我对法律历来没什么兴趣,从来没去翻看过。

然后钟汶收到了林墨淙送的早餐成了全公司一周内最顶尖热门的话题。

楼下星巴克的早餐从那天起也成了全楼最畅销的食品,连公司前台每天上班桌上都摆着一份。我不得不感叹如今明星代言如此火爆也是有根据的,要是那天林墨淙拎来的是一屉杭州小笼包,估计巷角那家默默无闻的杭州小笼包老板端包子都会端得手抽筋。或许会比星巴克还火爆,因为并不是人人都喝得起咖啡,但人人都吃得起包子。

从公司回学校已经晚上七点多,食堂早关了,我饥肠辘辘的冲进超市买了包泡面,准备回寝室速战速决。正在水房打开水,手机却又响了。

屏显的名字是苏唯。我心里狠狠抽动了一下。据说他那晚回到寝室之后确实吐得不省人事,把送他回去的编辑组的俩男生吓够呛,说是共事快一年没见过头儿那么失态的样子,当然他如此失态我那三个蒙古口杯功不可没。

想了想,还是接了电话,话筒那头传来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有多少个夜晚,就是这个声音在电话跟我说他有多少稿子没赶完,在我耳中那声音总是透着一股子凄凉劲儿。所以结局定然是熬夜没觉睡的人变成了我。虽然每次我都信誓旦旦的想,要是他再敢打来我就毒哑他,可电话还是一个又一个的接着,通宵还是一个又一个的熬着。

但这次的电话里的声音却再正常冷淡不过了,就短短几个字,“出来,有话跟你说!”

收线的同时开水满了出来,将我的手指狠狠烫了一下,我却没怎么觉得疼,心中忽然升起一股就要赴刑场就义的英勇感。难道,他已经察觉了,今晚他要给我个痛快的?

泡面没有吃上,下楼的路上一直回想着我这一年究竟有没有露出马脚让他知道我单相思的事儿,也不知是不是没吃晚饭脑子不够用,想得脑神经都结到一块了也没理明白。踏出宿舍大门的那一刹那我便放弃了,最坏也不过就是被他冷冷的讽刺几句,横竖实体上都已然炮灰了,我还在乎讨嘴上那点便宜么?

夏天的风里都是烦躁,而这种烦躁被连续几日在宿舍楼下高歌的那位跑调仁兄提升到了极致。所以我决定,要是苏唯敢损我一个字,我就骂臭他八辈祖宗。但这样急功近利的想法在苏唯出现的时候又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苏唯穿着一条白色背心,米色休闲长裤和一双拖鞋,我没想过他穿着睡觉的衣服来找我,更没想过原来他穿着睡衣那皮相竟也不赖。

他勾勾手,我叹了口气,无可奈何的走了过去。

“再过几天就离校了,你陪我在园子里走走吧。”他淡淡的说。

我心中义正言辞的对自己说:叫他滚蛋!但头却先点了起来。看着苏唯在前面缓缓行走的修长背影,我恨不得没拧断自己的脖子,怎么就那么软骨头的点了下去。

就那样走在他身后,这一年里许许多多的情景就像放电影一样在脑中铺了开来。

研一刚进校时,一时天真没抵制住吴妮的撺掇,与她一起顶着文学青年的光辉头衔加入了校刊编辑部,其实进去之后才发现编辑与文青根本沾不到边。除了每天看那些蚂蚁一般大小的文字让我近视又有加深的趋势之外,我并没有得到一点文学青年应有的待遇。

后来才知道吴妮加入校刊编辑部的原因,才不是她鬼扯的什么实现文学青年的伟大抱负,而是因为编辑部中蛰伏着文院响当当的院草一二三四号。苏唯正好在这排行榜上稳居第二,仅次于即将出国深造已同教授之女缘定三生的部长大人,所以苏唯也名正言顺的成了文院单身贵族的头号大热。

在得知我被分到苏唯那一组之后,吴妮便在寝室半嚎半唱得啰嗦了一整晚,哭诉我有多好命能时不时对着“二帅”献殷勤,而她只能对着凶神恶煞的学姐组长遭受着雷文的摧残。但是当苏唯在家乡有一个相爱三年女友的消息传遍全院之后,吴妮便又立刻大呼自己运气,节省出了时间和能量集中火力进攻“三帅”去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好命还是衰鬼,我只知道在第一次组员会议上,苏唯走过来坐到我身旁,微笑着说“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我”时,他白皙的脸竟显得说不出的好看。我一直觉得男人不能太白,但是苏唯彻底的颠覆了我的这个观念。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在应该早恋的年纪没有把早恋的劲头消耗出去,导致它在脑子里捂过了期酿成了酒,让我一见着苏唯的脸就有些晕晕忽忽的。总是生出些奇怪的幻觉,觉得他好似对我特别照顾,尤其是他在部长大人面前猛夸我文笔不错图感也强的时候,我竟真像回到了十六岁的时候,觉得有一只家雀在胸膛里蹦跶,虽然我真十六岁的时候这家雀从来没蹦跶过。

作者有话要说:防火防盗防师兄……

3

正因为我觉得他对我特好,所以天真善良的我决定加倍的回报他。审稿子的速度最快,专栏设计也常常一个人全包了,只要他开口,无论多急多赶的任务我都能高质高量的完成交给他。

我喜欢组里开会,喜欢苏唯用他长长的手指在纸上划出一道道完美的线条,喜欢他黑亮的眼睛在镜片后面散发出柔和的光芒,喜欢他挑选图片时那种认真优美的表情。渐渐的,组里的同仁们将我视作一个热爱文学过度的工作狂,竟能将如此枯燥无味的工作弄得声色犬马的。

我对苏唯那一点懵懂的感情在半年表彰中成功得到了升华。第一学期结束之时编辑部有一个优干名额,可以拿到几百块钱的社会活动奖学金。虽然从小被勤俭持家的妈训练的看见人民币眼睛就放光,(我们全家都不待见外币,事实证明的确只有人民币最□,我们全家的选择都没错!)那几百块钱对我来说确实诱惑不小,但被苏唯推荐也确属无心插柳。我不是冲着奖学金去的……我只是冲着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