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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人生赢家(7)+番外

想到初次见面,年轻的天子忍不住捂脸,那是他的黑历史来着。

也不能全怪他,谁让当时林笙实在是太……不像人了。

饶是作为一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帝皇,他当时都忍不住低头——林笙顺着他的目光主动走到暮光下——看到了她的影子,在林笙还没有开口说话前,他挑眉:“这是丹凤公主送给朕的见面礼吗?如此那朕就不客气的笑纳了。”

他嘴上这么说不假,可接下来对林笙的投诚,实实在在的鸡蛋挑骨头了一阵。对,他就是这么礼尚往来。

皇帝觉得那几个月的日子,多姿多彩极了。他见识到了和宫廷完全不同的武林,糟粕有,精华有。其实他后来对大金鹏王朝的财富,并没有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放在心上,尽管他热衷于给林笙出谋划策,怎么全身而退的把大金鹏王朝旧臣的财富收归己有。

把上官飞燕收到后宫,也是他的突发奇想。作为皇帝,他太清楚后宫诸人调/教人的手段了,上官飞燕这只活燕子空头扎进来,可有的享受了。

他们俩狼狈为奸,不,是珠联璧合,多么的默契呀。

皇帝又喝了一杯酒,他觉得他真的醉了,他怎么没觉得南书房以前有那么空旷呢?

……

“皇上,皇上!我要见皇上!”燕昭仪有着沉鱼落雁之美,此时面带焦急,更让人怜惜。

可惜,拦住她的内侍们都是铁石心肠,口中一边劝道:“昭仪娘娘,皇上正忙着国事。”一边将燕昭仪往外推,他们不想去踩皇帝的地雷,把自己炸的尸骨粉碎。

此时,大太监匆匆过来,“陛下宣昭仪觐见。”

燕昭仪眼里的得意一闪而过,声音甜蜜的说:“公公,这些个奴才并不知皇上的心意,公公可不许怪罪他们哦。”

大太监掩住眼里的鄙夷,垂首平板道:“自然,昭仪娘娘快请。”

燕昭仪下意识的扶了扶发髻上的串珠大凤钗,那是先前皇后代皇上赏赐下来的。

步履翩翩的进入南书房,按理说南书房这时候已经该亮如白昼了——燕昭仪曾经见识过那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在皇家却随处可见——可此时南书房比外面还昏暗,燕昭仪在心里鄙夷了一番那帮子卑贱的奴才,脸上却挂着完美的微笑,完美的行完礼后,她却径自跪了下来,就像是青天上的一朵白云出然飘落在人间。

“陛下……”燕昭仪再抬头时,眼圈已经红了,咬着嘴唇道:“陛下,敢问青凰公主可是臣妾挂念已久的堂姐?”

皇帝没说话。

燕昭仪还当皇帝是以前那些拜倒在她美貌之下的男人,眼睛里又涌出了泪光,楚楚可怜,“臣妾日日悔恨,当初被小人蒙蔽了心肠,陛下不知道,臣妾在得知堂姐还活着的时候,是多么的心花怒放……可现在……现在……”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她的眼泪终于忍不住,如珠串帮挂满了自己的脸。燕昭仪太知道自己最有效的武器是什么了,她的泪珠远比珍珠更珍贵。

可这一次,燕昭仪的眼泪就是白菜价,在皇帝看来一文不值。

更何况,她这一次触到了皇帝的逆鳞。

时年八月,荣冠后宫四个月的燕昭仪失宠,被打入冷宫,半月后,病死冷宫,一副薄棺,草草埋了了事。

……

绣花大盗一案落下帷幕,原来是六扇门总捕头金九龄知法犯法,又贼喊捉贼。好在“四条眉毛”陆小凤机智,戳破了金九龄的阴谋,金九龄伏法。

六扇门的名声大跌,临危受命的总捕头石燕山,找上了《江湖日报》,发表了六扇门的自我检讨书,请求民众再给六扇门一次纠正错误,更求上进的机会,一时间倒也挽回了一些岌岌可危的名声。

自此,六扇门成为了《江湖日报》的忠实拥垒。

陆小凤看完最新一期的《江湖日报》,喝了一杯酒。今日是青凰公主出殡的日子,作为皇家公主,陆小凤等江湖人自然不能亲往送殡,只能遥遥送一程。

“青凰实在是坏心,她送我的美酒太好喝了,让我最近喝别的酒都觉得没以前好喝了。”陆小凤虽然只和林笙见过几面,可不耽搁陆小凤认了这么一个神秘又颇有渊源的朋友。

花满楼闻着花香,林笙送了他在中原难得一见的花种,有两种已经发芽了。

陆小凤突然说:“皇帝是喜欢青凰的吧,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认了青凰做女儿。”

“大概只有他一个人才知道吧。”良久后,花满楼一如往常温柔的声音,飘散在充满着各种花香的空气中。

第6章 美国警察故事⑴

“天呐,我的上帝,你做了什么?!你这个魔鬼!”

林笙不理会歇斯里地的女人,把压在她身上的中年男人推开,猩热的血有一些溅到她脸上。林笙不由得伸出舌头舔了舔,味道不怎么好。

“闭嘴!”林笙冲尖叫的女人斥道,听到的却是软绵绵没多少威慑力的童音。

“你是魔鬼!魔鬼!”浓妆艳抹的女人畏缩着看着林笙手中的小刀,就在刚才林笙就是用这把小刀割开了中年男人的喉咙。

林笙看过去,女人顿时消了音。

林笙没多余的力气理会,这位她这具身体名义上的母亲,一个女支女。

她的目光落在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中年男人身上,一个恩客,一个有着恋童癖的衣冠禽兽。

林笙从他身上找到了钱包和手机,万幸的是,钱包里有一些钞票。

林笙找来一块还算干净的毛巾擦干净脸,对着镜子里稚嫩的脸举了个中指,拿着还沾着那人渣血的小刀出门了。

刚关上门,就听到里面女人的咒骂声。

林笙撇了撇嘴,对看着自己女儿被强/奸而无动于衷的女人,半点好感都没有。

不过林笙笃定女人不会做什么多余的事情,比如打电话找警察,说家里有具尸体什么的。

要问林笙怎么这么笃定,呵呵,这里可是混乱不堪,属于三不管的贫民窟啊。

林笙带着没擦干净的血走在寻找食物的路上,无视了那些藏在黑暗里的令人不舒服的打量,在路过一条小巷的时候,听到了响动,下意识的往里面望过去。

过了五分钟,撕咬结束了。

林笙朝胜利者,十来岁大的男孩子,打招呼,“饿吗?想吃东西吗?”

对视一分钟,对方吐了一口血后,恶狠狠的开口:“为什么?”

林笙歪歪头,恶意卖萌:“因为你赢了。”

愉快的达成协议后,两个人作伴走在寻找食物的路上。

贫民窟里的小酒吧,对他们这样的小家伙态度寻常,在林笙摇了摇捏在手中的美元后。

食物很快端了上来,不用林笙招呼,小伙伴就扑上去狼吞虎咽起来。

林笙咽了口唾沫,吃了一口一眼看上去都看不出材质的食物,认证了一个真理:当你真正饿极了,再难吃的东西都成了人间美味。

骗人!

林笙含着眼泪把东西吃光,觉得力气渐渐回来了。侧头看看小伙伴,他已经在舔盘子了。注意到林笙的目光,小伙伴狠狠瞪过来。

林笙把自己的盘子推过去,“别客气。”

小伙伴:“……”

吃完东西,大家默契的什么都没有,各奔东西。林笙原路返回,准备回去毁尸灭迹。

不过遇到了拦路虎,林笙抬头看着眼前穿着廉价黑西装,带着黑超的大人,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抬起头来,“欺负小孩子,你自豪吗?”

拦路虎:“……”被小孩子鄙夷了。

林笙和教父格雷·曼特纳的第一次会面很愉快,格雷·曼特纳那时候还只是那一片街区的地头蛇,林笙也还只是个七岁的小毛孩。

格雷·曼特纳是个很特别的地头蛇,他穿着整齐干净的西装裤和蓝衬衫,还带着细边眼镜,看起来更像是个精英,斯文禽兽的别称,而不是一个黑帮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