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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莫惜(79)

唉。我只能哀叹一声,怎么会喜欢上莫莫这样的女孩呢?她的缺点实在太多了!

她视钱如命,看见孔方兄就双眼发亮,永远比谁都跑得快;

她斤斤计较,常常为了一分钱,跟五大三粗的菜贩子吵得天翻地覆;

她爱说大话,常拍着胸脯说,扬帆哥,等我赚了钱,我让你吃香喝辣!结果,总是炒一碗莫氏蛋炒饭给我,或者请我吃一碗素面条;

她油嘴滑舌,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你真是个大好人!你的大恩大德,莫莫我没齿难忘!一转身,就忘得一干二净;

她小毛病不少、脾气颇大、性子倔强、争强好胜、常用拳头解决问题,没有一点女孩子应该有的样子……

可是啊,这样的莫莫,独一无二。

*****

我总以为,莫莫一定会是我的莫莫。可是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人生的际遇是上天早就安排好的。

莫莫高考结束没几天,放高利贷的人居然追到了村里,那时候莫叔叔已经躲了出去,把她留在乡下托我照顾。我本想带着她去我家,或者直接去城里投奔父亲,结果她想也不想地拒绝了,拎起行李就跑得老远。

她一直都是这样。习惯了这种东奔西走的生活,习惯了不给我添麻烦,习惯了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后来我常想,如果那一天,我坚决让她躲到我家去,她是不是就不会遇见那个人?如果我早点告诉她我喜欢她,她是不是就不会再喜欢上那个人?如果……

这世上,没有那么多如果。

隔了几天,莫莫给我打来电话,说她遇上了一个好心人。从此,那个好心人成了她最常聊起的话题,那个人救了她,那个人给她介绍工作,那个人留她在别墅里住,那个人长得多么帅,那个人多么有钱……

那个人,叫方哲。

方哲。我还记得这个人,跟我有相同的身份,虽然很早就去了美国读书,但是我仍然记得他的名字。

莫莫喜欢上他了吗?我迫不及待地跑去找她。

“我最喜欢的就是老爸跟扬帆哥啦!”这句话让我开心不已。

原来莫莫跟他只是闹着好玩呢,我放心了。暑假里的事情太多,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整天围着莫莫打转,只好任她继续留在那根金条身边。终于有一天,我在街头做社会调查时,三个人碰面了。

那根金条,真的就是我认识的那个方哲。

他也认出了我,但是并没有点破。聊了几句之后,莫莫把我扯到一边咬耳朵,全都是关于他的话题。他脾气大,他挑食,他不爱吃胡萝卜……

我的心,一点一点往下沉。

莫莫在不停地数落他的缺点,可是,我明明看见她眼中的光彩,还有嘴角显而易见的笑容,那样的神情,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

直到最后,当我听到方哲叫她一声“茉莉”时,我的心沉到谷底。

莫莫,不再是我的莫莫了。

*****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很出乎我的意料。

暑假还没过完,莫莫就搬回了乡下,这一次她告诉我,她和方哲分手了。她在我面前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说她不难过,说她讨厌方哲。我从来没有见她这么伤心过,除了几年前莫妈妈去世那一回。

其实,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喜欢那个人。

就像她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她。

学校开学了,我不得不告别莫莫去上学。这期间发生的事情,她一点儿都没有告诉我,等到我得知她爸爸做了手术时,她已经准备好,要跟随莫妈妈的好朋友去南方。

我赶回来送她,眼睁睁地看着她跟随另一个男孩子走远。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我爱她。

可是我也知道,她不爱我。

大三的那个寒假,我去了南方找莫莫。见到她时,她正捧着书坐在杜家别墅的草坪上,笑容很灿烂,那些伤和痛似乎都已经离她远去。

“我要去美国了,下个星期就走。”我说。

“啊?下个星期就走啊,怎么这么突然,事先都不跟我说一声……”她嘟嘟囔囔埋怨了很久。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紧盯着我说,“你要去美国?是美国吗?是吗?真的是美国?”

我有些发楞。

美国。

是了,那个人,方哲,他就在美国。

“不是,是去英国,你听错了。”我笑着说。

“哦……那恭喜你啦!”

她也笑起来,抓住我的双手直摇晃,笑得两眼弯弯。可是我笑不出来了,我从她的眼底看到了失望,还有,藏不住的浓浓的伤痛。

莫莫,他都已经走了,你为什么还这么固执?

回到家,我不顾父母的反对,执意撕掉了美国大学的通知书,然后重新申请了另一所大学。几个月之后,我登上了去英国的飞机。

我在那边待了六年,直到家里人越催越紧,才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回国之后,我选择了不再见她,偶尔在她的信箱里留一条消息,或者上MSN聊一会儿,每次说不上几句话就急急忙忙地下线。

我想,我们就这样继续下去吧,淡淡的一声问候,足够。

*****

从英国回来之后不久,在一场大型的宴会上,我见到了方哲。他意气风发,身边陪着一位美艳的女郎,两人之间的动作很亲密。

他忘记从前了。

是的,方哲已经忘记莫莫了,至少在那时,我是这样认为的。他有很多女朋友,报纸杂志上经常有他跟某某的花边新闻,女主角的名字时常变化。如果说,他的朋友李云霄是江北排名第一的花花公子,那么,他可以排在第二位。

我们一直是点头之交,甚少谈话。我从不提起莫莫,他也从不,似乎生命中从未出现过这样一个女孩。

我相信他忘记了。忘记也是一种开始,就让他继续自己的生活吧。

几个月后,父亲委派我参加方家老爷子的八十寿宴。我很少参加宴会,因为不喜欢那种喧闹虚假的场面,可是这一次,我一口答应下来。

不明白为什么,只是下意识地。

宴会上政界名流云集,热闹非凡,不像是一场寿宴,倒像人们互相攀比、互相炫耀的无聊酒会。夜逐渐深了,大厅里还是杯光交错,我渐渐感到无趣,端了酒杯退到花园里。

远处的一个身影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悄悄走了过去。

那晚的月亮特别圆、特别大,银白色的月光撒在他身上,莫明地,显得格外孤寂,甚至空洞,让人心底忍不住发凉。

那是方哲,倚在亭子一角,喃喃地念着一首诗。

“莫惜三更坐,难销万里情。同看一片月,俱在广州城。泪逐金波满,魂随夜鹊惊。支颐乡思断,无语到鸡鸣……”

反反复复地念,一遍一遍地念。我不禁哑然失笑。现在不是八月十五,这儿也不是广州城,念这首诗有什么意思?我走过去,闻到一股很浓的酒味,才发现他似乎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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