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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莫惜(56)

大手带着触电般的感觉,伸进衣服里四处游走,滚烫的唇也重重地堵住她的唇,似乎连呼吸都不愿意给,狂热地吮吸、甚至撕咬。她渐渐感到喘不过气来,下意识地曲起手臂抵在他胸口,脸憋得红红的,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方哲停下动作,脸庞埋在她的颈窝处喘息,拼命抑止住汹涌而来的情欲。

刚刚说了什么?又做了什么?

他支起身子,手伸到她背后将内衣扣好,又将凌乱的上衣整理妥当,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双手在微微发抖。沉默半晌,突兀地站起身快步走向客厅大门。

“你……去哪儿?”声音很小,带着些微颤抖。

“公司还有事。”他脚步不停,拧开门把逃也似地冲了出去,连门都忘记关上。

就这样?

决然的背影远去,汽车的引擎声也很快消失,一切又都归于平静,仿佛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莫惜情呆呆地半躺在沙发上,嘴角泛起一丝惨淡的笑容。

他厌恶这样的女人吧……是啊,连自己都厌恶自己了。

*****

单身公寓的豪华大客厅里,两个高大俊朗的男人坐在沙发上,眼神痴呆地盯着面前不停走来走去的好友。

从东到西,从西到东。随着身形的移动,四道目光也随之移动。

“不要走了!”李云霄终于受不了地大叫,“你再走一步,我就把你那双腿剁掉!”

脚步终于停下来。

“真好笑,”蓝宇翔嗤笑一声,懒洋洋地伸直长腿,“你都把人给弄回去了,自己倒窝在这儿不声不响。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

方哲皱起眉长叹一声,点燃一支烟,把自己扔进沙发里。

“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些什么……”喃喃低语,“怎么会这样呢……”

“真搞不懂你,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干嘛要把事情弄成这样。”李云霄嘴角抽了抽,“真是的,坏毛病越来越多,什么不好学,偏要学别人包——”

“包什么?”凌厉的眼神投过来。

“子。”梗着喉咙吐出一个字。费了半天劲,才没把后面那个字说出来。

方哲皮笑肉不笑地斜他一眼,用力吸了一口烟,靠在沙发上闭上双眼。心情突然变得乱糟糟的,因为那无意的一句话而起伏不定。

难道两个人的关系,在别人眼里就只是那两个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所做的一切便都是一场错误。可是,他宁愿就这样一直错下去……

“我以为,十年的时间够你去忘记了。”蓝宇翔淡淡地说。

“是啊。”方哲冷冷一笑,重新掏出一支烟点着,缭绕的烟雾笼罩住他的眼眸,也掩盖了眼底的万千情绪。“我也这么以为。”

以为,可以忘记。

“我可告诉你,你是男人,身边的女人再多也没人敢说你,可莫惜情是女人,你这样的举动让别人怎么看她?你得想想她的处境。”

“处境?如果她想好好过她的日子,就应该待在南方。”他狠狠将烟蒂按进烟灰缸,眼神冰凉,“她既然回了江北,你叫我怎么放过她?她想要加州阳光,就得付出代价。”

“什么破理论。”李云霄嗤笑一声,“要不是明白你那点花花肠子,我还真以为加州阳光是你给她下的套呢。”

“她是杜展鹏的女朋友,你可要想清楚了。”蓝宇翔加上一句。

“我知道!”方哲烦躁地站起身走到吧台旁边,倒了一杯酒一口吞下,紧接着又倒上,接连喝了好几杯。

杜展鹏。

都忘了中间还横着一个杜展鹏,她的男朋友,也许还是未来的丈夫……那么,自己算什么?暂时的情人?金主?

“阿哲,放手吧。”蓝宇翔轻声说,“她的心不在你身上,你怎么困住她都没有用,如果真的爱她,就让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有时候放弃也是爱她的一种方式。”

放弃。

该怎么放?

“我是爱她没错。”方哲转过身,冷冷地盯着两个好友,“爱是什么?爱她就要给她自由?爱她就要祝福她跟别的男人?爱她就要甘心放手?我做不到,我做不到这些,我爱她,就算得不到她的心,也要得到她的人,这就是我方哲的爱,你们懂吗?”

两个男人面面相觑。

“阿哲,你醉了。”李云霄皱起眉头。

“是……我也希望我醉了。”方哲喃喃道,摇晃着走到窗前向外看去。

夜色如水。

玻璃上倒映的那张男人的脸,带着醉意轻轻笑。他伸出手指用力按压那笑容,嘴角弯起的幅度却越来越大,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得不到她的心,也要得到她的人。

这可能是,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最无耻、也最绝望的方式吧。

*****

上午十点,方道集团迎来了风尘仆仆的美国客人,双方商谈的内容,是共同开发位于市郊的那一大片荒地,将它建成中国最大的教育文化中心。

一整天时间,方哲都陪同在代表团左右,为他们引见政府官员、教育界名人。知道他们喜欢中国化的东西,所以晚上吃饭时,特意订了一家古香古色的中国餐馆。

果然,一行人刚下车就惊呼连连。门口悬挂的大红灯笼、古朴繁复的雕花窗棂、画着梅兰竹菊的屏风、精巧典雅的陶瓷花瓶,以及墙上遒劲奔放的书法作品……无不引得他们如醉如痴,端着相机拍个不停。

等到色香味俱全的中式菜肴上桌时,更是赞叹不已,指着盘子逐一询问。

“SweetandSourPork(糖醋排骨)、100-yearEgg(皮蛋)、Mar-BohTofu(麻婆豆腐)、KungPaoChicken(宫保鸡丁)……”方哲微笑着一一说明。

“Yes,KungPaoChickenismyfavorite!”

金发碧眼的Stacy小姐非常高兴,拿起筷子就去夹,偏偏使不惯这两根细棍子,碎碎的鸡丁像在跟她捉迷藏,夹到哪儿就躲到哪儿,追逐了半天,终于颤颤巍巍地夹起一小块。

“Oh,Iwin!”唯恐鸡块再掉下去,她赶紧将头伸过去一口吞下。

满桌的人都发出善意的笑声,方哲也微微扬起嘴角,目光一直定在她持筷子的手上,笑容有些恍惚——

那个女人,也用左手。

吃饭时,他总喜欢故意挨到她左边,然后埋怨她的筷子老跟他打架。她便奋起反抗,振振有辞地说:我比你聪明,因为我用左手;为什么呢,因为用左手的人右脑发达;为什么右脑发达呢,那是因为……常常自问自答好半天,到最后,他只好乖乖地自动离远一点。

一晃十年,往事却历历在目。

是啊,如果你不聪明,我怎会做了十年彻头彻尾的傻瓜?

轻叹一声,方哲收敛心思,示意助理为客人逐一倒酒。可想而知,浓香四溢的米酒又引来一阵惊叹,酒桌上的气氛更加热烈。

“What’sthat?”Stacy指了指墙上挂着的一副泼墨国画。

“ThatisaTraditionalChinesepainting,”助理回答,“Jasmine。”

“Oh,Isee。”她瞪大眼睛,“MoLi?”普通话极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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