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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红(11)

“好了,不早了。好姑娘不该在外面逛得太晚。回去吧。”

“……谢谢!”花红微微鞠了一躬,低头翻着画册走出门。

“过马路小心!”他追出来喊道。

摆了摆手,花红真心笑开。大概是念小学的时候,爸妈在她上学离开家门的那一刻都这么说。

好怀念呀!

期末考试的几门功课,都是以岌岌可危的分数通过,不用补考重修总是件好事吧!如果在中学里会立即被老师叫去“谈谈心”,可现在没有人管她是不是把心思都放在学习上。

选修课她选了国画,方向放在工笔画上。啥子神韵风骨的她不会,也不高兴去浪费时间。

而男生们继续对她这朵清新小百合——不是班花系花更不可能是校花——景仰崇敬,没一个敢靠过来。根据喜欢看她好戏的女生们的说法,女孩子应该柔媚、温顺,偶然的脾气虽然是勾住男友魂的小手段但不可太常用。倒没有鄙劣的男生因为被忽视而嘲笑她冷感:毕竟考上大学、有点年纪了,不会做太多幼稚卑贱小动作。

总之大学是个不特别好也不特别差的环境。

阿咪在时饥时饱的不规律生活中没有胖得离谱,而且居然有一天吃掉了半只老鼠,却令它的主人非但没检讨自己的过失,还恶心的一段时间不太高兴去搭理它——只要想到咬过老鼠……算了,弄条鱼来犒赏它为民除害。

冬天花红一向不愿画,冷得没灵感。但快入春、学校开学的某个晴朗天气,她还是捧了已经被自己奉为圣经的画册,还有钢笔和大号拍纸簿去公园。

书里有一副画,只是一棵树,但用了她见过的最多的色彩来表现风雨中的坚强。这种青灰色是如何调出来的?还是某个国家的某个制造商的独门秘方?

抬眼望向阳光下、草坪上,快乐享用大自然难得的温暖的人们。冬日的阳光——

应景的单簧管响起,花红一开始还以为是收音机里传出的,听了半天才觉得不对。

很多年以后,在听到类似乐器的时候,花红就会自然的想起这一幕:

绿色的草坪,一群天性好动却很乖的小孩,围绕着一名低头吹奏的长发女子;连微风都在为她伴奏。

看了一会,手指不听使唤的用墨水钢笔在白纸上画她的头像、乐器的细节、小孩的神情和草坪上的背景,还有她简单的衣服:褪色的青黑牛仔裤和蓝色棉外套,没有束着半长发,任其自然的散着。

一个称得上漂亮的女孩,年纪应该比自己大一点,因为有着不容忽视的沧桑,但不会超过二十六七。

然后是一张全景:吹奏的女郎、孩子,和公园。

太阳快下山了,气温骤然下降。体弱的老人小孩转眼走个精光。

单簧管女郎愣愣瞅着冷清的草坪,没动。

花红也没动,她继续在画,将模特儿迷茫失落的神情一丝不漏的刻画在纸上,而且用的是钢笔。

“你住这附近吗?继续坐下去会感冒的。”花红勾勒完最后一笔,收拾好东西扔进背袋。

对方看向她,无助的、茫然的、不知所措的。一个牛仔布大书包放在她的脚边,还有零零落落的一些硬币。女郎还算很干净,身上没有异味,头发没有结成一团,但神情疲惫不堪,而且外套也有些脏。

“有地方住吗?”花红再问。

没有回答。她垂头,继续用手帕擦拭乐器的工作。

“如果没地方去,你可以住我家。”

她猛抬头盯着眼前问话的人。

花红也没有多解释,等她的答复,并说服自己再等二十秒,然后她的死活与自己无关。

“我会找个工作,付你的食宿费。”她实在又冷又饿又累,但对人类的警戒心尚未丧失,还有自尊。

“我家就在附近。跟我来吧。”花红没多事的帮她提大包,自己的包也很重,何必冒充英雄。“我爸妈在外地工作,目前我一个人住,有时候我阿姨会过来吃饭。我还养了只猫,叫阿咪,它不怕生……”

停住脚步,打量着比自己高一截但更消瘦的新……朋友吧。“我叫花红,花朵的花,红色的红。你呢?”

“李春燕,春天春,燕子的燕。”

很好,谁也没有立场嘲笑对方的名字没有文学素养。就不晓得如果她知道了自己念中文系,会不会觉得奇怪?

李春燕没有说假话,在填了肚子,洗干净衬衫棉袄后就开始找工作。而那个大包就是她的全部家当。一穷二白的让人吃惊。

花红没有追问她的来历,反正家里没有值钱的东西,存折设有密码,证件随身携带。除了一只猫和一堆颜料,可谓是家徒四壁。

清晨七点,一人一猫端端正正坐在客厅里等开饭,不过一高一低落差很大。阿咪和新朋友相处不是不好,也不见得亲密。李春燕是个性冷的人,并不像多数的女孩子喜欢毛茸茸、暖烘烘的乖巧小动物。

“这里附近有歌舞厅或者酒吧吗?”

“不太清楚,我从没去过。但是肯定有这类的店。”花红画了张草图,指出几条热闹的街道。

在走路的范围内,李春燕点点头。“我中午不回来。”

“要我借你一些钱吗?”

“暂时还不需要。” 李春燕给了一个难看的笑容,“暂时饿不死,但要付住宿费得拿到工资才行。”

没再多问,花红给了她一把备用钥匙,“我得去上课,下午才回来。冰箱里有些吃的东西,热一热就可以。”

“你念美术学院?”

怎么每个人都问这个?“不,我念中文,中国语言文学。”

果然又吓傻了一个。

一个礼拜以后,在花红拿着不熟悉的毛笔,“工作服”上沾了墨汁,对着样本辛苦勾描荷叶边、怕画得粗细不均的时候,李春燕开门进来。脱下大外套,里面是身接待小姐的拙劣制服旗袍。她看了会凄惨的国画荷花,问,“你不是画家吗?怎么画的东西只有小学水平?”

花红气极,回她,“我不会因为你搞音乐而要求你去敲腰鼓跳秧歌,所以你也别嘲笑我不会捏毛笔。OK?”

李春燕也笑开,塞给房东两张钞票。“民宿的费用。请笑纳。不过我挣得不多,也给不了多少。”一边说,一边换上不知哪里领来的白衬衫黑西装,化身为中性帅哥,背了乐器盒子又出门去,看这架势是去歌舞厅演奏助兴。

“房客”睡客厅的沙发床,每天六点起床跑步,六点半弄早点。等花红进入客厅时总是整理的像没人住过一样。客人有轻微的洁癖,不然就是每一天都在打算离开,寻找新的人生大道理。

好,还在念没有用的学位的“画家”,和吃不饱饭的“音乐家”,大家一起住在老房子里,当两个“坐”家。

沙龙的一位小姐打电话过来,说她的画按标价卖掉三幅——而且都是自画像,请她过来签个字,顺便结帐。

结帐是受人欢迎的词语,尤其是收钱的那一方,哪怕金额不是很多。花红深刻体会到“艺术家”的艰辛,一方面是无法预期的收入,另一方面是不小的消耗品开支,像经营一家公司,财务上的风险足以压跨不够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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