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十五年等待侯鸟(出书版)(54)+番外

二零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阳光很好。裴尚轩陪着黎璃在花园里晒太阳。

她戴了一顶粉红色的绒线帽,心满意足到处秀给别人看。裴尚轩觉得很丢脸,因为这顶帽子是他跟自己老妈临时抱佛脚学织毛线的成果。

“说起来,初一的时候,好像你们女生手工劳动课就是织毛线吧?”他想起往事,发现新大陆似的嚷嚷起来。

“是啊。”黎璃双脚悬空,兴高采烈地晃着,“有什么问题?”

“问题就是,你会不会织毛线?”他的手臂亲昵地环着她的肩,“会的话,替我织一件‘爱心牌’毛衣,好不好嘛?”

她咬着嘴唇轻笑,“不会怎么办?”

裴尚轩挫败地长长叹口气,嬉皮笑脸道:“你还有七十一年时间慢慢学,我等着穿。”

“你对我这么有信心?”她想了想,决定不告诉他自己初中时糟糕的手工课成绩。她这辈子只有一门考试差点不及格,就是手工课。那时全班都认定她聪明能干,根本没人有勇气翻看她的学生手册,毕竟一下子看见满满一页90分以上的分数也算一个不大不小的刺激。只有这个同桌,差一点发现她的秘密,幸而被她及时阻止。

他凑过去,薄薄的唇轻轻触碰着她的嘴唇,神情严肃地说道:“这不是有没有信心的问题。做裴尚轩的老婆,就要会织毛衣。”霸道的语气,说得理所当然,好比当年在黄浦江岸边神气地命令她“以后要勇敢点”的少年。

被“老婆”那两个字震慑,黎璃愣了愣。她还没缓过神,裴尚轩摊开的掌心已伸到面前,一枚雅致简洁的钻石戒指安静地躺在他的手心。

“嫁给我,黎璃。”他起身离座,单膝跪地,热切地凝视她的脸。对面长椅上坐着的一对情侣留意到他的举动,冲这个方向窃窃私语。

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天气总是让人昏昏欲睡。很多年以前,他是她的同桌,在这般温暖的阳光笼罩下无所顾忌地打瞌睡。很多年过去了,他们告别了年少,却仿佛又回到原点。

她摇摇头,留恋的眼神看着他手心的戒指,“我不能……”话音未落,他的手臂勾住她的颈项,将她拉向自己。

“明年世界杯,我们要不要打个赌?”额头相抵,他含笑问道,“我赌德国,你还是支持阿根廷吗?”

“嗯。”这一生,她再也不可能喜欢第二个球队,第二个人。

“赌注你记着,黎璃。”裴尚轩看着她,一字一句,“下辈子,我要先爱上你。”字字关情,她没办法拒绝。她用了十五年时间喜欢他,比半生还要长。

她舒展开手指,看着他将指环套进她左手中指,慢慢推到底。裴尚轩坐回黎璃身旁,用力抱了抱她。落叶铺成一地金黄,又到了每年一次候鸟迁徙的季节。

黎璃望着天空,有鸟群往南方飞去。她用胳膊肘顶顶他,示意他看天上。

“有机会,我们再去看候鸟。”她有些累了,靠着他的肩膀半闭上眼睛,近乎耳语的呢喃。

天空不留痕迹,鸟儿却已飞过。

“好。”裴尚轩许下承诺。

It is a promise,the promise for return(这是一个承诺,一个归来的承诺)。

十五年,归来的候鸟带回了幸福。

第16章 番外:2014,要不要打个赌?

我会一直记得二零一四年的那个夏天。

二零一四年五月,我沦为失业大军中的一员。六月,朋友让我去他的酒吧兼职。他担心世界杯开始之后人手不足,特意让我过去帮忙,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看在兼职薪水还不错的份上,我同意接受一个月的时差颠倒。等我这个对世界杯毫无概念的人意识到开赛时间多数集中在零点到六点这个时间段,我不禁有一种“受骗了”的感觉,然而巴西世界杯已经在眼前了,我推不掉这份差事!

六月十六日早晨六点,阿根廷第一场小组赛吹响开场哨的时候,酒吧的门被推开了。我努力撑起眼皮,有气无力说了一句:“欢迎光临”。耳畔飘过一声轻笑,我看清楚了他的模样,顿时清醒过来。

进来得男人有一张好看的脸,好看到让我下意识整了整衣服和头发。他穿着白色 T 恤和米色长裤,清爽的夏季度假风格。“一杯马丁尼。”声音也好听极了。

我心情愉快地调了一杯马丁尼给他,心里感慨突击的调酒培训总算派上用场了。他和那群早早占领了最佳看球位置的阿根廷球迷截然不同,居然坐在了我的对面,慢慢喝起那一杯酒。从他的姿态我判断他应该不是球迷,至少不是阿根廷球迷,虽然此刻阿根廷一球领先波黑,但真正的球迷哪会这般淡定?可如果不是球迷,正常人谁会大清早来喝酒?酒鬼又不会这样神清气爽!我兀自揣测种种可能,藉此驱赶时不时来捣乱的“瞌睡虫”。前面那群球迷呼喊“梅西”、“迪马利亚”、“阿奎罗”名字的时候,他会转过头看一眼大屏幕,我得以欣赏到他的侧脸——笔挺的鼻子,线条优美的下巴。这样的男子,在他的少年时代,一定得到过很多女生的爱慕。我的记忆里也有相似的影子,隔壁班的男生,眉目俊朗,在阳光下笑容干净而温柔,让我怦然心动。

我甩了甩头,暗恋是世上最悲惨的经历。你的全部世界都围绕这个人,而他的世界偏偏和你无关,这种无能为力又不能与人明言的挫败感比失业更糟糕。我望着前面的大屏幕,暗自觉得可笑,原来我已修炼到能够自我解嘲的境界了。

梅西进球时,前方的阿根廷球迷拍着桌子又跳又叫,兴奋得像是过节似的。我面前的男人冷眼看着他们狂欢,忽然开口对我说道:“你有没有觉得,球迷是世界上最不可理喻的生物?”

“啊?”我万万没料到他会和我对话,一下子心慌了。说真的,这个男人不仅好看,他还有一种奇怪的吸引力,我不明所以,只是心跳得厉害。

“怎么会有人,几十年如一日喜欢和自己没半毛钱关系的球队?”他似是问我,又仿佛自言自语,嘴角的笑痕透出嘲讽的意味。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喜欢,本来就不需要理由。

同一天晚上,不,是六月十七日零点,我再一次见到了他,依旧是马丁尼。这一场比赛的对阵双方是德国和葡萄牙,他是为了足球而来?还是单纯的“想喝一杯”?与早晨那场球相比,德国和葡萄牙的比赛明显好看多了,连我都忍不住为德国队的进球喝了几声彩。他看看我,嘴角一勾,笑道:“你是德国球迷?”

我摇摇头,“哪个队进球多就支持哪个队,我的喜欢很实际。”

“现实主义者是最忠于自己的人,这个世界最不需要浪漫主义。”他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抬眼向我:“May I ?”

我拿来烟灰缸放到他面前,他拿烟的手指细长、白皙,方方面面都符合我理想的男友类型。我咬咬嘴唇,心里有几分跃跃欲试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