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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仙(264)+番外

叶未双意识到郁剑那敏锐的感觉一定嗅到了曾经交手过的气味,虽然这里能量波动混杂,气息微弱。叶未双的双眼瞬间变成了碧金色,在黑色的美瞳背后显出了微金的一轮,显得有些瘆人。

郁剑按住了他的肩膀,递过来一个眼神。叶未双立刻努力压抑了下来。上一次的交手如在眼前,男人的气味到现在他都不曾忘记分毫!

叶未双在双眼变色的同时,大脑开始飞快地运转起来。如果说他们这一组的任务——干扰这种不正常的能量波动——是指干扰Lester的行动的话,恐怕其他几组看上去无比简单的任务也不会容易道那里去。事实上游离的几个随即人员都已经暗自有了分类的一派,除了姬灵茭,大多加入了第三队伍。少部分也有靠近第二队伍。毕竟无极营声名在外,大多地仙有自己的傲性,不愿自己贴上去。而张可凡领导的第三队伍,本来没有什么尤其出彩的人,张可凡为人看上去又亲切,游离的三十个地仙里有二十个都走向了张可凡的队伍。另本有几人靠近第一队伍,然而在看到第一队伍飞飙出去的速度和令下必行的风格之后,还是落了下来。

到头来,第一队伍加上叶未双只有八个人。

越靠近目标点,叶未双便感到那股气息越浓。这时候队伍里的其他人也逐渐感受到了非同寻常的波动。

叶未双强烈压抑着,心道:Lester毫无疑问在这里待过……

*

与此同时,刘吟涛也开始头疼了。他没有想到,所谓的非人类,不是指鬼魂,甚至不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妖物,而是他事先从一个队员口中了解到的——狼人。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那东西从两座建筑物顶上越过,刘吟涛发誓,就算是他爷爷站在他面前信誓旦旦地告诉他世上真的有西方小说里才出现的狼人,他也不会相信。

但的的确确的,刘吟涛敏锐的双眼,就那么捕捉到了那个人不人、狼不狼的东西,从眼前闪了过去。

灭杀!

刘吟涛的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苦笑。这东西光是看看就知道速度奇快,方才他们一靠近,就如同惊弓之鸟一般闪得不见了踪影,兼有狼的力量和狐狸的机敏,这让他们如何轻易灭杀?上界的天仙还真是给他出了好大一个难题。更何况,杀了一个……难道就不会惹来更大的麻烦么?

刘吟涛目前为止碰到的都是斗智斗勇的高智商人类,在战斗前会收集所有能收集到的情报,但是很明显,他们这一队全部从龙国来的地仙对这东西的习性一根毛都不知道。龙国有妖物,自天地生养,精气化魄。有人堕入魔道,成疯成痴,是谓魔。有魂魄,人死而散,遁入鬼界,执念不散,行凶作恶,是谓厉鬼,执守向道,是谓鬼仙。这三种刘吟涛都遇到过,却独独没有遇到过这既保留了人性,又保留着兽性的动物。

叹息一声,刘吟涛回头吩咐濮少华道:“濮兄,就首先麻烦你了……”

濮少华在这里的所有人当中地位相对较高。身为前十,拥有神器,综合能力当然超过了这里的大多数人。而刘吟涛又身具义气,很合濮少华这个还半古的人的胃口,当即点头道:“没问题!”

濮少华就地马步一扎,一拍腰间,一柄雪白软剑当空抽出,竟然就此悬浮,围绕着濮少华大转一周。濮少华默念心经,低声一喝,双指成剑,在宽阔的剑身上寥寥几笔画下一个图形,竟然栩栩如生是一头狼人的模样。“追!”

雪白软剑如同一练白虹,瞬间飞出,第二队伍众人如同一尾巨大羽箭,随后紧跟了上去。

*

黎凌云蹲在草丛里叫苦不迭。他的头被马开复压着,半点声音都不能发出,咽喉处正卡着根树杈,令他进气少,出气多。可他又不敢稍微动弹一下。马开复蔽息的功夫比他好,此刻为了掩护两个人,他的背后已经被汗水打湿了。

四周的气流十分诡异。仿佛被人刻意地压制在了一个极低的水准。黎凌云的身前不远处就躺着七八具尸体,都是当时自视甚高,最后跟从了张可凡却不愿意照他的话,只是大咧咧站在公园当中的地仙。

这些人的死状极惨,开膛破肚,四肢残破,血肉模糊,内脏流了一地,双眼翻白。几件被搜出的宝器随手弃掷一旁。

处了站在公园当中面无表情的几个嘴角沾满血肉的男女,四周静得就像是没有活物。

“亚裔的肉比西欧人嫩点儿。”一个男人砸吧了几下嘴,尖锐的牙齿在月光下泛着惨红的光。

“呸,这老家伙的骨头太糟糕了。”一个穿着裹臀短裙的美艳女人随手将一个年级较大的地仙丢开,皱着眉吐出几口口水。口水里带着腥臭的血肉。

“要不要再搜一遍?龙国人有一句话叫作什么——漏网之鱼?”另一个稍显干净的男子请示一般看向最先发话的强壮男人。男人的肌肉虬结,却并非健美运动员那样的体格,他的腰比之一般壮硕男人要细一些,显出强劲的美感。

“不用了。这里的气味已经散了。”女人动了动鼻子说道。

“这些亚裔的味道太浓了,就算有……”那个稍显干净的男子话还没说完,就被第一个男人打断了:“把这里都收拾干净。大人马上就要来。我们时间不多。”

“是!”男女同时低喝,将地上的尸体轻松拎起,随手甩了出去。

黎凌云只能感到冷汗一阵阵地流下。看到自己人被活活吞进肚子,可不是什么好感受。血腥气息弥漫在四周,黎凌云忍不住庆幸它们浓郁到了足够把自己掩盖住的地步。如果当时不是马开复将他一把拉下,恐怕第一个被看见并且抓住的人就是他。幸亏马开复够哥们。他不远处的一个挺牛逼烘烘的地仙被一只虬结的大手掐住了脖子,随后尖利的牙和指甲分别撕开了他的喉咙和肚肠……

这些到底是什么人……

黎凌云终于渐渐明白他们的任务。他们只能隐匿。他们绝对无法对这些人出售。并非他们没有那个力量,而是他们并不熟悉这些人的行动、攻击方式,而对方却似乎很了解己方。黎凌云看到那仅仅三个人就在瞬间将七八个地仙开肠破肚的方式,非但快,而且极具目标性。也就是说,他们很清楚地仙的弱点在哪里。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黎凌云的眼睛转到了地上丢弃在那里的宝器上。虽然那三个人在第一时间就将抛出来的宝器制住,但他们并不懂得怎么使用这些宝器。这里面甚至有几柄情急之下被抛出来的仙器,只是还没等它们发挥效用,它们的主子就被挖出了心脏。

黎凌云意识到,这些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快!

这种速度让他开始清点,他们这一行人里,究竟有几个人能战败这种速度。盘算一遍下来,他的心情稍稍有所平复。只要达到平均水平以上的地仙,还是有一搏之力的。只是他们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这几个人又都是自恃有仙器的人,不是队伍里的人,死了也没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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