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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名著同人)小奥斯汀小姐(43)+番外

就像威廉·贝克福德能够娶一位伯爵的女儿,是因为他没有贵族头衔但有百万家产,足够有钱的话,阶层差别就不太重要了。

*

爱丽丝和亨利一起,去找卫斯理商量了一下投资问题,打字机已经拆分成零件,分别向5家不同地区的铸造工厂订货,首批订货100台,零件全部运回伦敦郊区工厂手工组装、调试。这是为了尽量避免有可能的技术泄露。打字机成本高昂定价昂贵利润巨大,还得花很多钱和人力去推广,她可不想看见有人看见打字机的巨大市场,跟着制造山寨货。

又说了一下注册专利权的事情,她几乎把所有可能的部件都注册了专利权,包括打字机的外观设计、键盘布局等等,还给“胡椒博士”注册了商标,注册商品包括了现有的几乎所有商品种类,法律意识非常强。

“胡椒博士”的LOGO是请人画的一幅剪影画像,一个男人面前放着一台打字机,画像下绕着一行字:奥斯汀打字机公司,创立于1798年;胡椒博士,改写书写历史。

卫斯理本来说,“胡椒博士”这个名字太奇怪了,为什么不干脆就叫“奥斯汀打字机”?爱丽丝回答,说奇怪的名字才能让人记得更牢。果然,他只跟威廉提了一次,威廉就记住了这个怪里怪气的名字,还问这个名字怎么来的,可卫斯理并不知道爱丽丝怎么会起这个名字,没法回答他。

回格莱谢姆庄园之前,卫斯理跟威廉一起,将“胡椒博士”送去了维尔贝克庄园。果然,威廉·贝克福德觉得这种打字机器太丑,不符合他的审美情趣,并不喜欢。于是,卫斯理把打字机带回了格莱谢姆。

卫斯理问这台打字机怎么办,爱丽丝让他自己留着写信用。

他又问:“还需要多少钱?”

亨利说:“我不想再有其他股东了,如果你能再出1万英镑,你的股份将有25%。”之前亨利并没有说过他的1000镑占多少股份,现在,奥斯汀兄妹将股份拆成100股。

卫斯理想了好一会儿,才说:“可以。”1万镑也几乎是他的全部存款了,他这两年的年金花的有点多,存款数额就一直没有增加。

又想了想,“我现在应该算是大股东了吧?等我过了新年去一趟伦敦,把钱转给你,你得告诉我还有谁是大股东,占股多少。”

这很合理,亨利答应了。

*

亨利对新事业充满了干劲。他和伊丽莎分工不同,伊丽莎出钱,他出力,夫妻俩商量,一旦打字机市场开拓,开始盈利了,亨利就要从民兵团退役,专注销售和管理公司。

托马斯表哥则在圣诞节假期之前从政府部门辞职了,他一个人搬到伦敦郊区工厂,负责工厂的管理,亨利让他做了工厂经理,薪金比他之前的年薪翻倍,托马斯表哥也很是干劲十足。

作者有话要说:

*打字机实际上经过了多人的反复发明,英国是1714年一个叫亨利穆勒的设计师申请了打字机的专利,但没有进入商业化生产。

*据说1874年终于确定了“QWERTY”的键盘格局,wiki的版本是说当时的设计师认为这种排列方式更高效好用。

*具体技术问题与商业问题纯属作者瞎胡扯,勿较真。

*小修一下乔治牧师的教区收入。据说大哥詹姆斯日后领了3个教区的牧师职务,年收入达到了1100镑之多,应该至少有一个大教区。乔治牧师退休后,詹姆斯至少有迪恩教区和斯蒂文顿教区的两份收入,算上通货膨胀,有2、300镑比较合理。

*英格兰最早在1266年用法律形式规定了“面包商标法”,规定面包师生产的面包要有标识。

*盗用一下“胡椒博士”这个名字。Dr Pepper是饮料品牌,现在属于七喜公司。

第30章 巨额利润

爱丽丝想着资金的事情应该不是问题, 1万镑在公司规模来说顶多就是个小型公司,但哪家大公司——各国东印度公司那种相当于国资公司的除外——不是从小公司做起的?一步一步来嘛。

卫斯理其实并不懂商业, 也不懂打字机什么的, 能一下子就答应投入1万镑,可以说是很够意思了。

又想着他现在尽量避免提到简,大概是终于伤心死心了吧。毕竟这个年代一个女孩订婚了, 那就基本跟其他男人无关了,退婚的情况是有,但如果不是男方或是女方有重大人品问题,极少会有人提出退婚。或者像凯茜那样,未婚夫没等到结婚就去世了。

想到凯茜, 就想到她说把那1000镑用来办公司,凯茜真的是个好姐姐呢, 不过爱丽丝现在还不准备动用凯茜的1000镑。凯茜没有回家, 留在爱德华哥哥的歌德慕沙姆庄园。

跟未婚夫分隔在两个岛屿上的简,这一年也是干劲十足。上半年她主要在修订《埃莉诺与玛丽安娜》和《第一印象》,还有半自传性质的爱情中篇小说《简妮特》;7月份她跟父母、姐姐去了歌德慕沙姆庄园,在那儿开始写《苏珊》。爱丽丝回家后看了写了不到一半的手稿, 《苏珊》就是之后的《诺桑觉寺》。

简今年23岁了。在斯蒂文顿这样的乡村来说,已经是大龄未婚女青年。家里已经有一个发誓再也不会订婚结婚的女儿,妈妈已经无可奈何的接受了凯茜的决定,简的婚事要是再有什么波折, 妈妈就要受不了了。

亨利只要一回家,妈妈就要问, 汤姆·勒弗罗伊在都柏林混的怎么样,有没有找到工作,赚到钱了吗。她是允许汤姆赚到钱了才回来结婚,但不是无期限的,简最好能在年满25岁之前结婚。

爱丽丝想,这就是18世纪末的“你妈逼你结婚了吗”。

简对于自己的爱情倒还一直充满了希望。汤姆每个月从爱尔兰寄两封信过来,不多不少,一封信通常前半段说他在都柏林高等法院里工作的事情,后半段就开始说情话了。简不让爱丽丝偷看汤姆的来信,但会甜丝丝的挑一些句子转述给她听。这大概是因为凯茜不在家,她没有其他人可以诉说,只能找小妹妹说说了。

听汤姆信中说的,他在都柏林法院系统里混的还不错,朗格鲁瓦舅舅给了他一笔钱,他很快就在所在的部门里混得如鱼得水。也不奇怪,汤姆是很聪明的,名校出身,智商高情商高,朗格鲁瓦舅舅在英国下议院里又有人脉,汤姆只要按部就班的在职业上奋斗十几年,进入下议院不是问题。

“可那样,以后他就会成为你最讨厌的那种‘政治人物’了。”爱丽丝说。

这个时代,其实“律师”是介于乡绅与手艺人之间的阶层,汤姆也就好在是个“大律师”,以后的前景是成为议员,这就比普通的律师要高阶了,不然的话,汤姆·勒弗罗伊也不太可能跟牧师的女儿订婚。牧师因为是专属职业,在阶层划分上,跟乡绅阶层同级,奥斯汀家因为奥斯汀家族和利家族的祖先的社会阶层比较高等,比普通牧师的社会阶层要稍高一点。

爱丽丝在贝克尔夫人家待了两年,越发感受到社会阶层的高低带来的各种便利与各种歧视。爱丽丝和露辛达的出身都不算好,露辛达家有钱,但还没有贝克福德家那么有钱,算不上巨富,只是因为工业革命才能迅速起家,还没有积累到三代以上,露辛达的父亲只有女儿,所以一直想要生出男性继承人,家里孩子也多,现在是6个,露辛达排行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