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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名著同人)小奥斯汀小姐(281)+番外

回了庄园后,附近的几个年轻人来拜访钱多斯和Lord拜伦,于是年轻男人们在一起玩了几个小时的板球。

爱丽丝围观了一会儿板球比赛,觉得没劲,带了凯特和雅各布走开了。

斯通利庄园附近有一条名叫Avon的河流,它的支流就在庄园的树林后面,爱丽丝从树林中的小径穿过,到了河边。英格兰的夏天不算很热,20多度算正常,要是下雨的话,8月份也能只有十几度,还得穿厚外套。现在不过是6月底,还算不上最热的时候。

爱丽丝穿着天鹅绒的长外套,新的家居裙子,河畔的野草茂密,其中间杂着许多野花。

凯特摘了一些野花,加上狗尾草,编成了花环,给爱丽丝戴上。

雅各布脱下外套,铺在草地上,让爱丽丝坐下。

“爱丽丝小姐,斯通利真的有点奇怪。”凯特说。

“怎么了?”

“这儿的人都很冷淡。”

“你听到什么人说了什么话吗?”

“——就是斯通利庄园的仆人,他们说,”凯特小声在她耳边说:“说钱多斯少爷半夜里用枕头闷死了托马斯牧师,还用大石头砸死了杰克和宾恩。”杰克和宾恩就是死在河里的那两个村民。

“用枕头闷死托马斯牧师,或许。但举起大石头?你认为那可能吗?他挥几下剑还可以,再多就没有了。”

雅各布笑了,“村民们的传说很多,他们还传说钱多斯少爷是魔鬼之子呢。”

爱丽丝扶额:这些村民也太会幻想了。

“还听到什么了?”

“当然还是说,钱多斯少爷不是正统的继承人,乔治·利才是继承人。”

“真奇怪,乔治·利和钱多斯都不是在斯通利长大的,为什么他们会觉得乔治·利更适合做庄园的主人?”

“可能是,乔治·利比较穷?”

爱丽丝忍不住笑,“可能是的。”

“小姐,钱多斯少爷真的杀了人吗?”

“这不好说。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他们现在知道做一个有钱人的快乐,怎么肯放弃这么一大片财产?乔治·利注定得不到继承权,他们宁愿花钱打点治安官和法官,也不会给乔治·利一个便士。”

“那乔治少爷岂不是太可怜了?”

“他不算可怜。他也是有欲望的,对金钱的欲望,但他应该想着依靠自己的努力获得金钱,靠不能证实的血缘关系,风险太大了。话说回来,钱多斯也用不着自己动手,像他那样的人,自己的手上是绝对不会沾上别人的血的,他会雇佣别人,最好不要自己出面。嗯……我说不好,如果是真的,其实很可怕,这意味着他们一家为了钱什么都能做得出来。”

凯特发愁的皱眉,“那跟小姐你没有什么关系吧?”

“没有关系。”爱丽丝摇头,“太太没有继承权,所以我们家跟斯通利庄园没有利害关系。要是钱多斯没有儿子,太太的兄弟们才有继承权。总之,跟我们奥斯汀家没什么关系。”

“有钱人的世界真复杂。”凯特摇头。

“没钱万万不能,但钱多了,烦恼也多了。”

“有钱还是能带来很多快乐的。”

“没错。”

“那还是有钱比较好。至少,有钱的话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怎么?”爱丽丝假装大惊,“我没让你吃饱吗?还是你想吃什么稀罕得我都没吃过的东西?”

“哎呀小姐!我不是这个意思啦!”

雅各布从不远处走了回来,手里捏着一块手帕,在爱丽丝身边蹲下,打开手帕,里面是一小把红润如宝石的覆盆子。

凯特拿出水壶,清洗了一下覆盆子,两个人分着吃完了覆盆子。

酸酸甜甜的莓果,入口一咬就破了,外皮细嫩得像是不存在,汁液清新,口感极好。

刚吃完覆盆子,就听年轻男人们哇哇乱叫着,从树林的另一边跑过来,在河边脱光了衣服,跳下河撒欢。

距离爱丽丝不远不近,一开始他们没看到她,等到差不多都跳下河了,才有人看到她在河边坐着,伊沃说了句什么,年轻男人们往远处游开了。

雅各布看到7、8个全裸的男人从树林里跑出来,赶紧挡住爱丽丝不让她看见。

*

伊沃有时候跟拜伦、钱多斯一块儿到处玩,有时候陪着爱丽丝在附近散步。拜伦偶尔跟他们一起。

爱丽丝注意到,伊沃有时候会消失几个小时,就是带她出去上什么小酒馆小坐,也会有半小时看不到人。她猜到他多半是打听消息去了,但村民们知道他是利家的客人,是一位少爷,还会跟他说实话吗?再说,“实话”里有多少水分?

她不会袒护钱多斯一家,但谋杀指控极为严重,还是应该更谨慎一点,而且,要有证据。

可因为最重要证据克里斯托弗的墓碑不见了,能找到的只有人证,而人证的话,村民的证词会不会得到法官的采信,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就像之前奥利弗私下结婚的事情,如果你有牧师主婚人、路人见证人的证词,上了法院几乎就是板上钉钉会被判结婚成立的事情,甚至都不需要婚书,这其中因为涉及到牧师,牧师的证词最重要;要是不牵涉到牧师,证人的社会地位就会是法官的考量标准,证人的社会地位越高,证词可信度越高,因为社会普遍认同,社会地位越高、越富有的人,很难被收买——

这肯定是伪命题啦,但这个时代的潜规则就是如此。所以,钱多斯家移走了克里斯托弗的墓碑,乔治·利基本上就不可能得到斯通利了。

所以爱丽丝的结论是,移走墓碑的事情肯定有,乔治·利也一直想找到失踪的墓碑,但这件事情到底是亨利·利干的,还是钱多斯干的,或是茱莉娅-朱迪斯干的,无法确定。一家三口里到底是一个人做了这些事情,或是每个人互相知道全部参与,或是互相知道但分别行动,分别也很大。移走墓碑属于小事,是维护继承权财产权,合乎情理,严格来讲问题不大,但之后杀人灭口的问题就很大了。

爱丽丝一直不明白的是,怎么能一下子就杀了这么多石匠?石匠的人数不少,是分开杀的,还是一次性杀的?石匠们到底是突然全都不见了,还是一个一个的失踪了?凶杀案毕竟要有尸体,实际上没人找到石匠们的尸体,只有之后两个落水的知情人的尸体,但他们也完全可以是自己失足落水的。至于威胁、恐吓村民,不许他们散播谣言,这倒也是合乎情理的,不能因此推定有罪。

要是秉着“疑罪从无看证据”的观念,钱多斯家很难说真的犯下了谋杀罪案。

*

伊沃基本同意“疑罪从无”观念,“否则的话,诬告简直不要太容易,社会就会大乱。”

“是这样。你打听到什么确凿的消息了吗?”

“打听到了一点。”伊沃望着她微笑,“你不介意吗?利家是你的表亲。”

“都第四代了,无所谓啦。再说,我们追求的不是‘真相’吗?真相比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