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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名著同人)小奥斯汀小姐(122)+番外

这样的封面当然新颖又高端大气上档次,摆放在橱窗里非常醒目,很多人就是为了这个封面,也想进去翻翻这本书。

圣诞节前还推出了硬壳的封套,定价0.99镑,可以单买,也可以连着书一起买。又卖了几百个封套。

还开始做平装口袋版的广告,分成4本,开本小到可以放在外套口袋里,方便携带,在公园长椅上、马车上都可以随时掏出来看,所以叫“口袋本”。

*

《女巫季节》的上册的下半本,开始倒叙和插叙,讲述玛格丽特父母的故事。

玛格丽特的父母想要孩子多年,为此向一个不知名的远古神祇求助,神祇答应了他们的请求,提出了交换要求,他们如果生了男孩,就把这个约定延续到儿子的后代;如果生了女孩,12岁的时候,要把女孩献祭给神祇。玛格丽特的父母太想要孩子,居然答应了条件。毕竟生下女孩的可能性只是百分之五十,他们心存侥幸,想着万一生的是男孩呢?

但事实证明,神祇总是会赢的,他们生了一个女孩。

玛格丽特年满12岁后,她的父母已经忘了这个约定,于是,灾难降临了。

这条倒叙线中间穿插着主线,玛格丽特循着父母生活的足迹,倒推自己12年的居住地,终于找到了他们求助于神祇的那座山峰。

她根据当年的召唤仪式,召唤出了神祇,可神祇却说,他已经得到了献祭,玛格丽特父母的死跟他没有关系,他也不会闲到去杀什么人。

接着,一阵狂风卷过,电闪雷鸣,山崩地裂。

玛格丽特昏了过去。

*

伊沃的专业是古典文学,别的不说,阅读量是很大的,需要大量阅读古希腊和古罗马的诗歌、戏剧等文本,在他看来,爱丽丝的写作技巧无疑是合格的,超出了一个15岁的孩子的平均水平。文笔不算是顶尖的一拨,不算是有灵气,但长处在技巧娴熟,也能很好的融合各种素材,巧妙的建构了一个复杂的现代传说,是成长故事加冒险故事的组合,3条线交织而有条不紊,顺叙插叙倒叙灵活交错,阅读体验很好,能让人一口气不间断的读下去。

他很快写信给爱丽丝,称赞她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如果这本书是一个20岁的青年写的,那么可以算得上是优秀,但如果是一个15岁的少年写的,那就是惊人了。

*

露辛达10月路过伦敦的时候,《女巫季节》还没有上市,她也不知道作者就是她少女时代的同学。

苏珊·贝克福德是知道的,也是提前预定了2套,发售的第一天就叫女仆去取回了小说,花了好几天才看完。

威廉·贝克福德也在看这本小说。

过了几天,父女俩看完小说后,贝克福德父女去奥斯汀家拜访了爱丽丝。

“恭喜你,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贝克福德说:“该掌握的你都已经掌握了,甚至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谢谢您,贝克福德先生。”爱丽丝真诚的表示感谢。对于一个很有钱极其有钱的人来说,送什么谢师礼之类的没有必要,只要真正心存感激就好了。

“接下来只要继续努力写作,19世纪英国文学史上总会有你的一席之地。”

苏珊惊讶的看着父亲:他似乎也太高看了爱丽丝吧!

贝克福德没有指导爱丽丝应该写什么题材,只是说,首先要自己喜爱,身为创作者自己都不喜爱自己的作品,怎么能期待读者喜爱?

作者有话要说:

*济慈、雪莱、拜伦都是天赋型选手,灵气过人,据称司各特在看了拜伦的诗后,觉得自己再写也不可能超越拜伦,于是转行写历史小说去了。不过天才往往死的早,济慈25岁,雪莱30岁,拜伦活得久一点,36岁就挂了。简奥斯汀41岁病故。

第60章 女士优先

爱丽丝认为贝克福德说的很对。

小说做为一个正在兴起的艺术创作形式, 实际上早在17世纪中期就已经出现了,但100多年来, 小说和小说阅读仍然是“不入流”的消遣, 太太小姐们可以有自己的读书俱乐部,但要是被男人发现在读这些“低俗”的读物,还是会觉得不好意思, 很假仙的表示“不过是消遣”。

女人被普遍认为只需要学习她们该有的文化知识就行了,比如会写信能看报纸,阅读小说是低级趣味,但就是阅读什么专业性著作,也是会被男人嘲笑的, 认为“你们女人用不着读这些”。

也只有在像贝克福德这样的人的家里,阅读小说和专业著作不但不会被嘲笑, 还会得到鼓励。苏珊没有遗传到父亲的写作天分, 可阅读量足够,就是日常写信,遣词造句也比普通人高出一截。

英国第一位靠写书赚钱、能被称为“职业作家”的女性是阿芙拉·贝恩(Aphra Behn),阿芙拉本人的经历就很丰富多彩, 她出生寒微,1666年英国与荷兰发生了战争,国王查理二世派阿芙拉前往荷兰做间谍,但她没有获得报酬, 反而负债入狱,之后她开始创作剧本, 赚钱还债,并于1688年出版了传奇小说《奥鲁诺克》,当时从法国传来的“英雄传奇”在英国风靡一时。

因为阿芙拉的成功,英国之后涌现了不少女作家,但其中很多人只是模仿阿芙拉·贝恩,很多作品大打擦边球,以情欲描写为噱头,这也不怪男作家和男性读者觉得这些作品十分“低俗”。并且女作家因为眼界和阅历的限制,小说作品格局不大,多数局限在情情爱爱的狭窄题材中。

贝克福德教导爱丽丝的时候,就说过她要开拓眼界,题材无所谓,但不能太局限,否则艺术生命不会长久。威廉·贝克福德在《瓦赛克哈里发史》之后没有写过更出色更有名气的作品,一来是因为他丑闻缠身,出版商不敢出版他的书;二来他有钱,不靠写作赚钱,一本《瓦赛克哈里发史》已经给了他应有的名气,他也就没什么更高的追求了。

至于爱丽丝,也认为情欲描写适当就好,要符合人物设定和故事,不然就有点喧宾夺主,简·奥斯汀不靠什么激情描写,她的书也卖了200年,绝大部分女作家的作品可没有这么长的生命周期。

好吧,那就以姐姐为目标,也努力成为有经典著作传世的伟大作家好啦!

*

苏珊·贝克福德觉得15岁的爱丽丝能写出《女巫季节》非常棒,但要论起喜爱程度,当然得是《傲慢与偏见》。她隐约知道J·Austen是奥斯汀家的一员,只是不确定到底是谁,毕竟奥斯汀家的女性很多,两个姐姐三个嫂子,但在知道了所有奥斯汀小姐和所有奥斯汀太太的名字后,她把目标锁定在简身上。

“快说,J·Austen是不是就是简?”苏珊终于靠着坚持不懈的写信,强行成为了爱丽丝的闺蜜。贝克福德说完了要跟爱丽丝说的话,又不爱跟乔治牧师深入讨论什么话题,已经告辞走了,但把苏珊留下小住几天。

“你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