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位面酒肆(295)

紧接着是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都没有什么值得可说的地方,直到谭昭看到了一个可疑的魔法阵。

他在名单上着重圈了一下,这个姑娘叫菲莉,是一个索尔福德的小镇女孩。小镇比格玛镇繁荣一些,但非常闭塞,菲莉独居,且并不受镇民喜欢,大家都叫她孤僻的菲莉。

菲莉对此,也是逆来顺受,毕竟她只是个普通人,并没有什么魔法天赋。

所以哪怕菲莉突然怀孕,也没有人注意到,事实上当谭昭找过去时,镇民都认为菲莉是个没人要的老处女,哪怕是镇上最低劣的懒汉都不愿意去求婚。

谭昭在这之前,见到的几个姑娘哪怕样貌不出众,也绝对周正,但在镇民口中,菲莉是个满脸胎记的丑陋女人。

凡事反常即为妖,谭昭跟人打听了菲莉住的地方,就直接动身前往。

这其实是名单最后一个了,天也已经黑透了,谭昭本来都打算回去了,但该死的强迫症让他留了下来,然后……对,他承认他的运气很差了。

系统:大海捞针对你来说,其实是得捞起最后一根针,下次你要不从后往前找?

[有没有一种可能,运气它也非常灵活变通呢?]

……那没救了,你还是拖走吧。

“统子,你说独居女子是隐藏魔法大佬的可能性,有多少?”

第214章 骑龙找爹(三二) 你猜我信不信。

菲莉是弃婴,大概是因为样貌丑陋,镇上的居民都不愿意收养她,收容院的人看她可怜,就养了她一段时间门。

但菲莉从小孤僻,且个性非常古怪,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菲莉就离开了收容院,一个人独自在镇外的小木屋生活。

单从菲莉的成长轨迹看,她跟魔法没有丝毫的关系,甚至小镇上唯一的魔法师,也从没有遇见过她。这么一看,这个魔法阵的存在就非常微妙了。

这个魔法阵是护佑魔法,且设阵的人应该魔力很强,所以谭昭大胆猜测,或许是抛弃菲莉的父母又回到了镇上,虽然没有带走她,但留下了这个保护的魔法阵;又或许是过路的好心魔法师,看菲莉一个女孩子独居不容易,就偷偷当了一回心软的神。

系统:……我觉得你越猜越离谱,虽然我没有证据。

[明明是合理猜测好不好,你是不是想听我猜,这个魔法阵跟她生下的那个孩子有关?]

系统:谢谢,我没有这么想。

[其实想要知道是谁设下的,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办法。]

系统:什么办法?

谭昭说着,抬手就是一个风刃魔法,“咻——”地一下飞过去,直接就将魔法阵击穿了小半。

系统:你在干什么!!

[这就是那个简单的办法。]

谭昭的力道掌握得非常精准,他的风刃肯定能够惊动魔法阵的布阵者,但它依旧还能苟延残喘一段时间门,换句话说,如果布阵的人在意菲莉,那么有非常充足的时间门赶过来。

系统= =着脸:咱就是说,万一菲莉自己就是隐藏大佬呢?万一人家就是普普通通的平凡人,跟你的猜测没有半毛钱关系呢?

[我这不是相信你的调查水平吗?]

白纸黑字写得这么明明白白,再说了,他刚刚透过窗户已经看到菲莉本人了,就像系统调查报告上写的那样,是个没有半分魔法波动的普通人。

至于破坏人家魔法阵的事,要是猜错了,他就偷偷回来给人修补好,保准叫人看不出来。

系统:……你熊的。

谭昭干了件坏事,又用灵力阵法在附近插了个眼,等了大概半个小时一点动静都没有,干脆就回琼斯酒店陪伊凡吃晚饭了。

伊凡最近的生活非常规律,早上起来冥想魔力,吃过早饭,就和斯塔一起学习大陆文字,一直到接近中饭的时间门,斯塔会教他一些大陆常识,吃好中饭,会有一段时间门的午休,午休起来后,就是魔法实操课,他对新魔法棒的使用非常小心爱护,以至于有些时候有些顾此失彼的感觉。

但这可是一百金币啊,伊凡心里知道它只是一个入门魔法的简单工具,但……行动上暂时还无法克服这个障碍。

而且,不用魔法棒他也能施展魔法,一些简单的暗系魔法他也能用得很好了。只是他体内的光暗魔力似乎非常通人性,在知道他力量有限的前提下,他最近比较注重暗系的学习,暗系就立刻猖狂了起来,要不是他非常小心,差点就让光系被暗系欺负了。

伊凡有些愁,它俩怎么就不能和谐相处呢?

“咦?你家谭叔叔还没回来吗?这真少见。”斯塔看向讨厌鬼修尔,“你知道,谭叔叔去哪儿了吗?”

“怎么?你想跟他出去冒险?”修尔这问话,显然是不怀好意。

可惜,斯塔已经深谙此道,根本不踩这个坑:“还冒险呢!你说说你,说好的当我监护龙,让我见识大陆的人心诡谲,现在呢?成天待在酒店里学习,这和在族中有什么区别!”

修尔:……“看不出来,你还满腹怨气呢。”呵,要不是因为被疯子缠上,他早就离开索尔福德了,晦气。

伊凡拿着汤匙眨了眨眼睛,识趣地没有掺和进魔龙的对话。

谭昭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当然和走的时候一样,他也是从露台上来的,毕竟……酒店的侍从真的很烦,从下面上来走扶梯实在太费时间门了。

“嗨,朋友,今晚吃什么?”

修尔见到人跃上来,直言道:“谭,你跟某个疯子学坏了,一位绅士,不应该从露台进来。”从露台进门的,不是入室的强盗,就是偷情的奸夫。

谭昭摸了摸鼻子:“其实,我也不是什么绅士。”

晚饭吃炭烤牛肋排,配的红酒酱,还有一些蘑菇汤和面包,平心而论,琼斯酒店的食物做得已经领先大陆至少百分之九十的水平,但……谭某人是个不折不扣的中菜胃。

再这么下去,他都要吃瘦了。

晚饭结束,是谭昭惯例检查功课的时间门,等将两个小崽子哄睡着,他从房间门里退出来,就看到某个疯子又不请自来了。

而且见到他第一句话就是:“谭,我饿了,我已经一天没吃饭了,我想吃那个好吃的肉饺汤。”

馄饨面这三个字,你是一个字都没记住啊,谭昭心累地拉开椅子坐下:“怎么,不顺利?”

雷戈就蹲在窗户上,两条大长腿有些委屈地支棱着:“恰恰相反,非常顺利,有那个半精灵小丫头的出面,彼尔德很快就能乱起来了。”

……那你怎么看着,心情不太好的样子?当然了,这只是他的感觉。

谭昭的馄饨面库存已经不多了,等办完事情回小渡口,他得去找宋馄饨紧急补货,但看在对方暂时还是伊凡便宜老师的份上,这份馄饨面他给了。

“没有酒吗?”

“爱吃吃,不吃滚。”

……好绝情哦,雷戈坐在椅子上,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半点看不出是第二次用筷子这种进食工具。

上一篇:爱恨难明 下一篇:大雾散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