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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酒肆(162)

春大人含笑点了点头:“很不错,我指的是这柄剑。”

谭昭随手挽了几个剑花,还算顺手,便索性直接挂在上面了:“这剑乃是友人所赠,说来他也是一只妖,后来得了些机缘飞升了,自那以后,我便再没有见过他了。”

飞升?春大人眼神一暗:“你可知道,妖族飞升,已经是几万年前的事情了。”

“……我以为,春老板特意请我上门,是想听一些类似这样的话。”谭昭眨了眨眼睛,露出了一个相当无辜的表情。

春大人扶额,忍不住开口:“我从没见过你这样的人。”

“哪样?”

“直白,不知修饰,却通透的人。”

谭昭接过对方递过来的茶,茶当然是好茶,不过他不是好茶之人:“这样不好吗?”

春大人缓和片刻,然后点了点头:“好,但少有人能做到。”

“我就当这是夸奖了。”

“嗯,这当然是夸奖。”春大人也端起了手边的茶盏,这是他最喜欢的醉极湖香,今日尝着味道不知为何竟尤为地香,“所以,你对图书馆,当真无所求?”

居然,主动提起了。

谭昭说实话,是有些好奇的,但其实也不多:“那么首先,春老板能告知在下,图书馆究竟是什么地方吗?”

说真的,这个问题他就再问这最后一遍,要是还得不到解答,那就拉倒吧。

“是一个……”

“兄长,你跟他说这些做什么!捉妖师跟咱们是天然对立的,妖管局找了我们多少麻烦,你怎么还有闲心找个人类上门做客?”

明棠气冲冲地走进来,看到那枚妖剑上系着的玉笋,脸色就更臭了,这个人一定是故意的!太笋了!

“你不是在看守图书馆吗?怎么跑我这里来了?”

明棠一直盯着谭昭,倒是没有动手的意思:“姓楼的来换班了,妖管局的人鼻子比狗还要灵,图书馆一开,全跑晴南区门口集合了,阿暄跟我说你……”

“谭先生是客人,你不得无礼。”

“兄长!”明棠更气了,牛饮了一大杯茶,依旧没压住,“那宋有程以前也看着人模人样的,谁知道呢,进了图书馆得了一身力量,转头就投了妖管局耀武扬威,现在……”

“明棠!住嘴!”

哇喔,这瓜吃得,原来宋队进过图书馆啊。

谭昭想起宋有程身上那股强悍到与身体不匹配的力量,啧啧啧,看来这个图书馆有点东西啊。

“明老板,其实我若真想知道,多的是办法得知,你跟我交过手,应当知道我的本事。”谭昭摇了摇手里的茶杯,完全是一幅放荡不羁的姿态,“你应该庆幸我直接开口问,若是不然,我现在恐怕已经闯到图书馆门口了。”

“你敢!”

谭昭指了指脚边的剑:“你看我敢不敢。”

系统:打起来!打起来!打起来!

然而可惜的是,谭昭说完挑衅的话,明棠反而收敛了气势:“这可是你说的,在不知春讲出来的话,是有天地效应的。”

谭昭确实多多少少感受到了一些这里的地力,估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这里只能由春老板一只妖居住:“明老板,做妖呢,少一些心眼,多一些真诚,比什么都强。”

“切,你们人类就是说的好听,我要是真的奉上真诚,下次估计就得奉上性命了。”

哦,又是一只有故事的妖。

谭昭无意探究别人的过往:“所以,现在能说说,图书馆是什么了吧?”

明棠眸色一敛,便听得兄长开口:“图书馆,是没境之地,也是我们妖族的圣地。”

没境之地?没听说过。

“太深入的讯息我不能告诉你,但图书馆是人类对于它的称呼,你们人类一直处心积虑想要进入图书馆,攫取它的力量,又反过来对付妖族。”春大人抬头,“谭先生觉得,这种行为应该被定义为什么?”

小偷?强盗?亦或者是入室抢劫的贼匪?

谭昭面对着两双大妖的眼睛,丝毫没有任何的紧迫感,他往后一靠,倚在藤椅上:“春老板,我不是学法的,我是学医的。”

“所以?”

“所以我不是法官,做不到审判别人。”

明棠却横插一嘴,生生破坏了聊天的气氛:“什么?你居然是学医的?我不信,你明明就是捏屠刀的!”

谭昭扭头看春大人:“春老板,不介意我替你管教一下弟弟吧?”

春:……累了,就这样吧。

第116章 一个冤大头(九) 好一个雕虫小技。

骆居最近的心情很好,因为妈妈愿意看病吃药了。

虽然去医院拍片的情况不算太好,但医生说坚持吃药,保持心情舒畅,妈妈的情况就会稳定下来。

那天谭医生走后,妈妈就拉着他的手,说了很多话。

家里没破产前,骆居从未去思考过人生的定义,他性格骄横桀骜,因为家里有钱,他根本不需要去多想以后的生活,所以家中巨变后,他只能……看到眼前的,也只想抓住眼前能抓住的。

但妈妈告诉他,他应该去念书,应该充实自己,而不是为了生计急速消耗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骆居对读书没什么执念,以前圈子里多的是高中都读不下去被送去国外镀金的。但他脑子好,哪怕高中的时候没太用功,也考取了衡安大学,衡安大学在国内虽然排名不是顶尖,但也是双一流大学,只是他实在不喜欢商科,所以就报了法学院。

至于为什么学法?骆居想了想,哦,想起来了,当时他把志愿填在飞镖墙上,蒙眼扎到哪个是哪个,于是在狐朋狗友的起哄下,他就随意地填了志愿。

毕竟那时候家里还没破产,他虽然不喜欢商科,但骆居明白,自己以后肯定是进家里的公司做事,不可能去追逐什么虚无的梦想。

当然,他也完全没有梦想。

骆居的头发很长了,刘海都快盖到眼睛上,他不舍得去店里理发,索性就找了根绑外卖的橡皮筋扎起来,大热的天,他送完外卖坐在马路牙子上,吃着十块钱一份的工地餐。

有荤有素还有一瓶矿泉水,他以前也不知道衡安市还有这么便宜的餐食。

“小骆?今天挺精神啊,跑了多少单了?”

“没多少,今天电瓶坏了,估计是换的电瓶亏电。”骆居也是送外卖后,才知道为什么外卖员的电驴一直都是有电的,并不是像手机一样有什么快充技术,而是公司在各大站点设置了换电瓶的窗口,扫码换电瓶,一分钟不到就能满血复活。

“说起来,我今天遇到一件非常邪门的事情,嘶,到现在想起来还毛骨悚然!”

骆居一边吃饭,一边听着同事们聊八卦,别说,还挺下饭的。

“什么邪门的事?大中午的,闹鬼啊?”

“不是闹鬼,就很吓人的好不好,我今天去衡大送一个跑腿,点的是城里最有名的‘秀心’饭店,我听说这家饭店一个白菜就要卖两百块,太贵了,我那单跑腿起码点了小三千块钱,光小费就给了两百,但是我送到地方,咦!我汗毛都竖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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