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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团圆(35)

他略怔了怔,方道:“是为了我吗?”

她红了脸低下头去,立刻想起旧小说里那句滥调:“怎么样也是抬不起头来,有千斤重。”也是抬不起头来,是真的还是在演戏?

他注视了她一会之后吻她。两隻孔雀蓝袍袖软弱的溜上他肩膀.围在他颈项上。

“你彷彿很有经验。”

九莉笑道:“电影上看来的。”

这次与此后他都是像电影上一样只吻嘴唇。

他揽著她坐在他膝盖上,脸贴著脸,他的眼睛在她面颊旁边亮晶晶的像个钻石耳坠子。

“你的眼睛真好看。”

“‘三角眼。’”

不知道什麼人这样说他。她想是他的同学或是当教员的时候的同事。

寂静中听见别处无线电里的流行歌。在这时候听见那些郎呀妹的曲调,两人都笑了起来。高楼上是没有的,是下面街上的人家。但是连歌词的套语都有意味起来。偶而有两句清晰的。

“噯,这流行歌也很好。”他也在听。

大都听不清楚,她听著都像小时候二婶三姑常弹唱的一支英文歌:

“泛舟顺流而下

金色的梦之河,

唱著个

恋歌。”

她觉得过了童年就没有这样平安过。时间变得悠长,无穷无尽,是个金色的沙漠,浩浩荡荡一无所有,只有暸亮的音乐,过去未来重门洞开,永生大概只能是这样。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麼别的事都不一样,因此与任何别的事都不相干。她不过陪他多走一段路。在金色梦的河上划船,随时可以上岸。

他望著她.“明明美嚜,怎麼说不美?”又道:“你就是笑不好。现在好了。”

不过笑得自然了点,她想。

他三十九岁。“一般到了这年纪都有一种惰性了的,”他笑著说。

听他的口气他也畏难。但是当然他是说他不像别人,有重新来过的决心。她也有点知道没有这天长地久的感觉,她那金色的永生也不是那样。

他算鲁迅与许广平年龄的差别,“他们只在一起九年。好像太少了点。”

又道:“不过许广平是他的学生,鲁迅对她也还是当作一个值得爱护的青年。”他永远在分析他们的关係。又讲起汪精卫与陈璧君,他们还是国民党同志的时候,陈璧君有天晚上有事找他,在他房子外面淋著雨站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才开门请她进去。

陈璧君的照片她看见过,矮胖,戴眼镜,很丑。汪精卫她知道是美男子。

“我们这是对半,无所谓追求。”见她笑著没说什麼,又道:“大概我走了六步,你走了四步,”讨价还价似的,她更笑了。

又有一次他又说:“太大胆了一般的男人会害怕的。”

“我是因为我不过是对你表示一点心意。我们根本没有前途,不到哪里去。”但是她当时从来想不出话说。而且即使她会分辩,这话也彷彿说得不是时候。以后他自然知道——不久以后。还能有多少时候?

她用指尖沿著他的眼睛鼻子嘴勾划著,仍旧是遥坐的时候的半侧面,目光下视,凝注的微笑,却有一丝凄然。

“我总是高兴得像狂喜一样,你倒像有点悲哀,”她说。

他笑道:“我是像个孩子哭了半天要苹菓,苹菓拿到手里还在抽噎。”

她知道他是说他一直想遇见像她这样的人。

“你像六朝的佛像。”她说。

“噯,我也喜欢那种腰身细的佛像,不知道从什麼时候起,就都是大肚子弥勒佛了。”

那些石佛都是北朝的。他说过他祖先是羌人。

“秀男说她没看见我这样过。”

秀男是他姪女。“我这姪女一直跟著我,替我管家,对我非常好。看我生活不安定,她为了帮我维持家用,决定嫁给一个姓闻的木材商人,也是我们同乡,人很好。”

-

九莉到他上海的住宅去看过他一次,见到秀男,俏丽白净的方圆脸,微鬈的长头髮披在背上,穿著件二蓝布罩袍,看上去至多二十几岁。那位闻先生刚巧也在,有点窘似的偏著身子鞠了一躬,穿著西装,三十几岁,脸上有点麻麻癩癩的,实在配不上她。

“她爱她叔叔,”九莉心里想。

他讲他给一个朋友信上说:“‘我跟盛九莉小姐,恋爱了。’”顿了顿,末了有点抗声说。

她没说什麼,心里却十分高兴。她也恨不得要人知道。而且,这是宣传。

她的腿倒不瘦,袜子上端露出的一块更白腻。

他抚摸著这块腿。“这样好的人,可以让我这样亲近。”

微风中棕櫚叶的手指。沙滩上的潮水,一道蜿蜒的白线往上爬,又往后退,几乎是静止的。她要它永远继续下去,让她在这金色的永生里再沉浸一会。

有一天又是这样坐在他身上,忽然有什麼东西在座下鞭打她。她无法相信——狮子老虎掸苍蝇的尾巴.包著绒布的警棍。看过的两本淫书上也没有,而且一时也联繫不起来。应当立刻笑著跳起来,不予理会。但是还没想到这一著,已经不打了。她也没马上从他膝盖上溜下来,那太明显。

那天后来她告诉他:“向璟写了封信给我,骂你,叫我当心你,”她笑著说。

之雍略顿了顿,方道:“向璟这人还不错,他对我也很了解,说我这样手无寸金的人,还能有点作为,不容易.他说他不行了。”

他不相信她!她简直不能相信。她有什麼动机,会对他说向璟的坏话?还是表示有人关心她,抬高自己的身份?她根本没想通,但是也模糊的意识到之雍迷信他自己影响人的能力,不相信谁会背叛他。他对他的朋友都是佔有性的,一个也不肯放弃。

信就在书桌抽屉里,先讚美了她那篇“小杰作”,然后叫她当心“这社会上有吃人的魔鬼。”当然没指名说他,但是文姬也已经在说“现在外面都说你跟邵之雍非常接近。”

她没拿给他看,她最怕使人觉得窘,何况是他,儘管她这是过虑。也许她也是不愿正视他在这一点上有点疯狂。

结果她找楚娣帮她写,回了向璟一封客气而不著边际的信。

之雍回南京去了,来信说他照常看朋友,下棋,在清凉山上散步,但是“一切都不对了。……生命在你手里像一条迸跳的鱼,你又想抓住牠又嫌腥气。”

她不怎麼喜欢这比喻,也许朦朧的联想到那隻赶苍蝇的老虎尾巴。

但是他这封长信写得很得体,她拿给楚娣看,免得以为他们有什麼。

楚娣笑道:“你也该有封情书了。”

“我真喜欢红绿灯,”过街的时候她向比比说。

“带回去插在头髮上吧,”比比说。

之雍再来上海,她向他说“我喜欢上海。有时候马路边上乾净得随时可以坐下来.”

――――

之雍笑道:“唔。其实不是这样的。”

为什麼不是?他说“有些高房子给人一种威胁,”不也是同样的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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