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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60)

活有施展的余地。红玉是林之孝的女儿,就是此处对白中提起的。为

什么要改为林之孝之女?是否使她在抄家的时候更有机会帮助宝玉?

四详红楼梦(10)

曹俯抄家的时候,先奉召进京,雍正下令查抄家产,谕旨上有"

伊闻知织造官员易人后,说不定要暗遣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家财。

倘有差遣之人,著令[江南总督]范时绎严拿讯去的原因,不得怠忽。

" 继任江宁织造隋赫德的奏折中也提起" 总督范时绎已将曹俯家管事

数人拿去,夹讯监禁。" 当然书中不见得这样写,上夹棍刑讯这种惨

酷的纪实正是需要避免的。但是赖大林之孝不免被拘押问话,做林之

孝的女儿似乎占不了什么便宜。不过女儿也许可以去探监,顺便探望

狱神庙里主人的家属。

改为林之孝之女,是否抬高红玉的身分,使她能嫁给贾芸为妻?

周瑞的女儿嫁了古董商人冷子兴。贾芸虽穷,是贾家族人,地位比冷

子兴高。林之孝的地位也比周瑞高,但还是不可能。贾芸的舅舅劝他

" 便下个气和他们的管家或是管事的人嬉和嬉和,弄个事儿管管" ,

庚本夹批:" 可怜可叹,余竟为之一哭。" 管家正是林之孝。

改为林之孝之女,其实更没希望了──林之孝一定反对红玉嫁贾

芸为妻。当然荣府势败后林之孝失去靠山,情形又不同了。但是红玉

似应在抄没前嫁给贾芸,离开荣府,否则势必与其他的奴仆同被圈禁,

失去自由。那就除非凤姐代为撮合──贾芸也是她赏识的人。贾芸为

了派差使的事来见凤姐,也许被凤姐看出他与红玉的神情,成全了他

们。

凤姐不见得这样宽容。这是最严重最犯忌的事。

这都是难免的推测,但是只要再一想,返顾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

红玉,害她挨秋纹碧痕一顿骂这一节内,晴雯还有母亲;第二十六回

红玉佳蕙的谈话中,晴雯还仗父母的势──" 可气晴雯绮霞他们这几

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 ──二者都来自早本,一七

六○本添写红玉与贾芸恋爱,伏下狱神庙回,改写这两节,一加贾芸

连日来见的报告,一加借笔描花样,因而遇贾芸,但是这两场的红玉

都与林之孝之女的身分不合,显然还没改为林之孝的女儿。可见是直

到第二十七回凤姐红玉的谈话中,方才触机改为林之孝之女,在后文

情节上并不起作用。红玉向凤姐说:" 我妈是奶奶的女儿,这会子又

认我作女儿" ,不但俏皮,也反映这些管家娘子巴结凤姐,认这样年

轻的干娘──这时代距金瓶梅中奴仆称主人为爹娘还不远──又使凤

姐诧异林之孝夫妇生得出这样的女儿,无非极写凤姐激赏红玉。

凤姐问红玉可愿意去伺候她,红玉回答:" 跟着奶奶,我们也学

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见识见识。" 甲戌本夹批:" 且

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 细味这条批语,只能是说宝玉在狱神

庙向红玉表示歉意,他与凤姐一样识人,而不能用她;但是红玉告诉

他她是自己愿意跟凤姐去历练历练,长些见识。

如果红玉已经嫁了贾芸,不算侄媳也是侄儿房里人,宝玉就不便

再提从前这些话。看来红玉还在凤姐房中。这小妮子神通广大,查抄

期间竟能外出活动──可能由于凤姐带病下狱,设法获准送药急救─

─也不会绝对违法,如行贿。这是天子脚下,还不比外省,又是圣主,

又是钦案。

贾芸红玉并没在凤姐处重逢──难怪红玉自第二十八回一去影踪

全无,除了清虚观打醮大点名点到她,只在第六十七回莺儿口中提起

过一声,直到第八十回都没露面,要到狱神庙回才重新出现。一到凤

姐处就此冷藏起来,分明只是遣开她,使人不能不想起宋淇在" 论大

观园" 一文中指出的:像秦可卿就始终没机会入园──大观园还没造

她已经死了;以及所引的第七十三回的批语:" 大观园何等严肃清幽

之地".红玉一有了私情事,立即被放逐,不过作者爱才,让她走得堂

皇,走得光鲜,此后在狱神庙又让她大献身手,捧足了她,唯有在大

观园居留权上毫不通融。到底脂砚是曹雪芹的知己:" 奸邪婢岂是怡

红应答者,故即逐之。" 畸笏纠正他,是只看表面。固然脂砚以宝玉

自居,而比宝玉有独占性,火气太大了些,也是近代人把红玉贾芸与

司棋潘又安的恋爱视为截然不同的两件事,所以不以为然。

茜雪虽然不是被逐,是宝玉亏待过的唯一的一个丫头,红玉是被

排挤出去的。偏偏是她们俩在患难中安慰他,帮助他,这种美人恩实

在难以消受,使人酸甜苦辣百感交集,满不是味。这一章的命意好到

极点。

茜雪红玉也像晴雯与金钏儿一样,是音乐上同一主题而曲调有变

化。将两个平行的故事大胆的安排在一回内,想必有个性上的对照。

宝玉发脾气的时候茜雪一句话都没有,事后却执意要走──在宝玉房

里她小时候跟袭人麝月好,想必她们一定极力劝解──她似乎性格比

较" 焖" ,反应较慢,当然不像红玉是个人才。

写抄没,从这两个故人身上着眼,有强烈的今昔之感,但是我们

可以确定写抄家本身极简略,没有惊天动地的抄家的一幕。" 此书只

是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凡有不得不

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用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

也。" (甲戌本" 凡例" )写甄家抄家就根本没说出原因来。由于作

者的家史,抄没是此书禁忌的中心,本来百般规避,终于为了故事的

合理化,不得不添写藉没。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又值书中歌颂的治

世,不抄家还真一时穷不下来。但是自从一七五四本加上探春预言抄

没,次年又补加秦氏托梦预言抄没,直到一七六○至六二上半年之间

才写了狱神庙回,难产时间之长与选择的角度──从两个多少是被摒

弃的丫头方面,侧写境遇的沧桑──显然经过慎重的考虑,仍旧是一

贯的" 写儿女之笔墨" ,绝对不会有碍语或是暴露性的文字。

前面引过畸笏一七六七年的一条批:" 袭人正文标目曰:' 花袭

人有始有终。' ……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

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完全是旁观者的口吻,是

说" 花袭人有始有终" 这一回他只看过一次,是作者生前定稿后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