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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剩女重生记录(31)

这突然起来的变化,让原本还想借机嚷嚷的女人闭了嘴,刘经理的头却越发的低了。

「马主任,不好意思,您一来就遇到一些闹事的,这年头有些人就是吃饱了没事干,居然跑供销社来闹事了,这些人就是社会的蛀虫,真是让您看笑话了!」老吴看到领导来了,第一时间撇清责任,树立供销社员工良好的形象。

哪怕马马琳两世为人,遇到这个老吴同志,也惊叹不已。一脸温和大伯的形象,既是如此不分青红皂白,今天要是没有马浩在,自己和老师估计要被欺负死了。

「不巧了,老吴你们供销社的同志说的闹事的人就是我们,也就是你的说社会的蛀虫!」马浩重重的咬了「蛀虫」两个音。

饶是自己再巧舌如簧,也难以收回刚刚的话,老吴心里咒骂了这个刘经理,还有自己的那个惹事的小姨一万遍,弄个不好,今天自己的前途都要交代在这里的。

误会,一定是误会,马主任,这样,米北大饭店,我请,我们去吃顿饭,算解除一下误会,老吴的腰弯的更低了。

「吃饭不用了,就想找你谈点事情。听说你们的供销社效益不好,准备整合出租,我这位朋友想租你这地方,你看看开个价。」马浩也不问他租不租,直接要他开价。

老吴一听是来租店的,又转忧为喜。这个供销社亏本一年多了,每个月的营业额硬是连基本的水电支持,员工薪资都不够。本来自己有私心,想多个地方捞捞油水,可是一年了硬是把自己的拖垮了,一直想把这里转出去,也好向上级交差,自己老婆那边也一直活动,自己可以去另谋个小官,比在这里拖死好啊。

心里乐开了花,脸色却严肃了起来。「马主任,我们这里的效益一直是不错的,但是你马主任的朋友要,我们就算效益再好,也要出租啊!」老吴立刻一脸正气,万分为难的样子。

「既然这样,那我领朋友到别处看看,您忙!」马浩转身就准备走了。

别人没有注意到,马马琳可是看到了,感觉这个老吴真像市场那些卖廉价衣服的人,明明万分想卖,又要装作万分不舍,直到你走出5步,又在后面追,回来,卖给你了。马马琳现在就在数,「一步、两步、三步……」

「马主任,你这不是打我脸么,您开口了,我们一定会出租的,租金多少您随便看着给」老吴一个激动,急冲冲的跑出去追马浩。生怕他真跑了,到时候自己上哪找人啊。

于是一场拐弯抹角的讨价还价,李淑珍以1800元租下了这里,三年的时间,连同这些供销社的存货,也一并捎了过来。

一伙人出来,就被那个老吴的小姨拦住了。这个女人,一把挤进了马浩的身边,一脸娇媚的,向马浩道歉,说自己今天不应该这么对他们。马浩好脾气的笑了笑,没有搭话。

一边的马马琳突然觉得一阵恶寒,刚刚还在那里泼妇一样,现在突然变的这么那个,就好像芙蓉姐姐开始走淑女娇俏路线了,怎么看怎么寒……

第二天,马马琳的老爸就把家底的1000块钱拿过来了,一点犹豫都没有,真正个大方。有时候,穷人倒是对钱看的比较轻。信任感建立了,就会盲目的信任。

两人总共2000块钱,刚刚开始就花了1800。剩下的200块钱不知道能干啥,看着店铺里堆满的货物,连个空地都腾不出来。

现在这里虽然不如后世繁华,但是也是人来人往,却很少人进供销社。想到那些营业员的素质,现在有几个人会愿意来受气啊。

反正买来的时候,也没有花多少钱,于是马马琳就仿造后世的,来个清仓大甩卖,给每样东西都标上价格,一些小东西就用来当赠书,还拿了个里面的喇叭在门口录好音,放在门口大声嚷嚷,清仓处理,跳楼价,买一送一……

这个时候,卖东西哪有这么热闹啊,大家都被这新奇的场景吸引过来了,其实里面很多东西早就想买,毕竟是公家的,质量摆在那里,但是价格也摆在那里,现在居然降价了,还有礼书,于是一窝疯抢啊。忙的马马琳还有老师和老爸晕头转向的,还好这时候人都比较诚实,买了东西都会主动给钱。

下午马浩也过来帮忙了,马马琳看他们两个一个拿货,一个算钱,配合的超有默契。

一天下来,东西居然卖的差不多了,剩下一些东西,自己放着用也是可以的。一算钱,居然卖了1000多元,这个供销社的人,真是守着一堆宝当废铁啊!

晚上,马马琳还是要和老爸回家了。老爸的大手牵着她的小手,一蹦一跳的。马马琳心里默默的说,老爸,我会变成个有钱人的,你等我赚钱给你买大房子住,给你买好吃的,好多肉……

正文 做老板的梦想

因为是寒假,爸爸也很放心马马琳,回去收拾了东西,就一直让马马琳跟着老师在城里。

两个女人,外表一大一小,晚上住在李淑珍租的小屋里,白天基本都在供销社那边。有好多事要忙啊,即便是马马琳,也忍不住激动起来。

想起之前看过的一个新闻,中国人十大最奢侈的,看看你有哪几个!居然有37.03%的人想做老板。

做老板有五大好处:

第一,可以无上限地赚到钱,而打工赚的钱终究有限度;

第二,事业上有满足感;

第三,时间上比较自由,俗话说「千金难买自由身」;

第四,比较容易出名,有些老板虽然赚钱赚的不多,但是怎么都比个打工的有名气。

第五,不会给人炒。

马马琳也是个俗人,想起来可以当老板就乐呵。前世自己虽然也有了一个自由工作室,可是那是后面的老板钱顶着的,多年的媳妇好不容易熬成了婆,发现上面的太婆还活着,白熬。

这个时候的衣服眼色比较单一,大红或者大绿,有花色的衣服反而是很老气的,不像后世的小碎花,透着俏皮和可爱。女生喜欢穿大垫肩的衣服,一个个看上去都壮壮的。

这时候的港片的那些长发美女,很清纯,个子高挑又瘦,穿着这大垫肩的西装外套,高腰裤,宽松白t,特别有一种中性的美丽。于是这年头大街小巷的人,都是那种大西装,高腰裤,把矮的人衬托的更矮,腰粗的人衬托的更粗,一点都不美,可是却蔚然成风,不得不感叹流行的力量。

马马琳一直都是个比较臭美的人,但是一直都穿的比较朴素,一开始是因为比较胖,习惯了穿t恤,宽松的裤子,后来就是因为懒,这样穿最舒适。可是常常去逛衣服店,转挑zArA那种,超市类型的,一天进进出出的试了100多套衣服,就是不买,实在累的动不了,才撤。也常常在网上逛,看着网上那些美女,梦里流着口水幻想自己是那些美女。

就这样,越想越多,成百上千种服装款式涌进了马马琳的脑袋里。不过为了开始的保险起见,自己还是选择了比较贴近现在的服装。其实潮流都是循环的,记得在09年的时候,也是和流行垫肩的衬衫,只是设计的更加可爱,款式多样,有些甚至不是真的垫肩,只是一些小褶皱,但是这样,穿上之后增加了挺拔感,却不会让人的肩膀很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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