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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剩女重生记录(3)

但是,现在的马马琳,是个有30岁灵魂的老女人,当然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了。

马马琳刚刚准备冲过去把4岁的鼻涕虫弟弟拖回来吃饭,就看到他和玩伴打起来了。

一个小男孩,拿起一个小锄头,往弟弟头上一挖,弟弟的头上立刻流血了,顺着黑黑的头发流下来。感觉像咒怨里面的小男孩。

马马琳赶紧跑过去,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看到马马俊立刻去追那个小男孩,结果那个男孩跑回家,躲了起来。弟弟死命的在外面敲门。眼见血流越来越多,那男孩就是不开门,他们的家长也不开门。

门上都是弟弟小手印上的血印,没有办法,马马琳只好拖着马马俊回家。

拿着爸爸的简易药箱,马马琳熟练的给弟弟,把伤口的头发理了,然后开始用消炎水清洗伤口,在伤口上敷上药用纱布。最后裹上白纱布,一会儿弟弟的头就被包成了小木乃伊。

弟弟很安静的被妈妈抱在怀里,也不哭,好像自己包的不是他的头,是个西瓜。

刚刚想夸弟弟,就听弟弟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妈妈,我要吃棒冰!」

真是瀑布汗,坚持到现在,居然在最后关头为了要吃棒冰,哭了。马马琳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弟弟抱着老妈,哭的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含混的说,「我要吃棒冰!」

老妈就给了马马琳5角钱,「去给弟弟买根棒冰,你自己也买一根。」

马马琳捏了捏弟弟的脸说,「姐姐给你买棒冰去了,鼻涕虫还哭还哭!」趁弟弟还没有还手,她就闪了。

一路小跑,马马琳心里很开心。马马琳觉得自己的到来,至少是有一些改变的。前世,弟弟也是这样,头破血流的在别人家门口敲了很久,那家的大人,居然躲在屋里给小孩喂饭,弟弟敲晕过去在门外。有人去叫妈妈,妈妈急得不知道怎么办,而那时候的自己什么也不懂,就看着弟弟,哇哇大哭。后来邻居找了人去山里叫了爸爸回来,爸爸帮弟弟打点滴,包扎伤口,折腾到晚上很晚,弟弟才醒过来。

重生后,自己也能给弟弟包扎伤口,爸爸妈妈也不用那么担心了。看着弟弟居然还活泼乱跳的想吃棒冰。

这时候的棒冰,白糖水的是2角钱一根,牛奶味道的是5角钱一根。小时候能在大夏天里吃一根棒冰,简直就是奢华的享受。可是现在的马马琳却有点不屑了,成年后吃惯了各种冰激凌,这种棒冰,就是心里的一种美好念想,真吃的话,会很遗憾的!为了不破坏这种美好的念想,马马琳坚持不吃。

买了两根白糖水棒冰,马马琳屁颠屁颠的跑回家,看到弟弟还赖在妈妈怀里。

黑线,弟弟脸皮超厚的,一把年纪了,还整天抱着妈妈,手不自觉的就会摸妈妈的胸部。真是,人之初,性本色!

马马琳把一根棒冰递给弟弟,弟弟流着鼻涕就笑了,迫不及待的吃,不知道这时候的棒冰是不是咸咸甜甜的……伴着那鼻涕。

另一根棒冰递给了妈妈,「妈妈,你吃!我蛀牙了,牙疼。」

妈妈接着棒冰,敲了马马琳的头,「叫你天天吃糖」。

嘻嘻!马马琳也蹭在妈妈身边,「妈,这剩下一毛钱,给我当跑路费喽!」说着,又被妈妈敲了一下头。马马琳一点都不疼,很开心。

看着妈妈也吃棒冰,她觉得很开心,满满的。

晚上爸爸回来了,重新帮弟弟包扎了伤口。狠狠的教育了弟弟一顿,弟弟立马老实了。但是爸爸只是口头教育,雷声大,雨点小。真不知道自己小时候,怎么会被老爸吓唬到的。其实家里老爸还要听老妈的,大概就是一个唱白脸,一个唱黑脸。

老爸看到女儿,虽然才六岁,黑不溜秋的,但是看帮小俊包扎的比自己的都差不多,将来要是可以当个女医生就好了,真是越看越满意。

马马琳,冷不丁的看老爸这样热情的眼神看自己,不会是发现什么吧。有些心虚的转换话题。「爸爸,我要学毛笔字,你教我写字吧」

正文 第三章:吾家才女初长成

马马琳前世是个典型的奼女,长的不丑,不会打扮,性格良好,厨艺不错,但硬是没有把自己推销出去,成了大龄剩女。

她最好的消遣就是宅在小窝里看小说,迷穿越小说迷的一塌糊涂。

做梦都希望自己穿越。试想,一个30好几的人,去做6岁小孩的事情,是不是小菜一碟。超牛的,说不定,还可以当个小神童。

现在马马琳就决定迈出自己的神童第一步。

爸爸给女儿准备好笔墨纸砚,还有字帖。看到她,黑黑的小手,握着笔,一本正经的小大人的模样,就觉得好好笑。

马马琳心想:笑,叫你笑,老爸,一会你肯定惊讶的不得了!

按照自己前世的拿笔经验,她小心的握着毛笔,端正的跪在桌子前,主要是马马琳太矮了,只好跪着,样子挺搞笑的。

她想,先写自己的名字好了,不能太出格了。结果拿着毛笔的小黑手总是不停的颤抖,几个字歪歪扭扭的,比蝌蚪还不如。结果「马马琳」几个字就变成歪歪扭扭的「马马王木木」

想来成年后一直用计算机,拿笔的时间都很少,何况是毛笔,看着这几个「马马王木木」,马马琳自己也很囧,看来神童不好做啊!

老爸一看乐了,很好很好,至少没有写错。马爸爸对马妈妈说,「我家那口子,我们女儿很聪明啊,写什么像什么,将来一定是个才女!」

「瞧你得意的,不就写几个字嘛!」老妈没有理他。拽着弟弟,给他洗脸。弟弟的头包的和粽子似的,还是不老实。

老爸为人师表的热情被女儿激发了,要教她写毛笔字。

他是个典型的文化人。人生不如意时,还会自己写几句小诗。

马马琳记得自己前世的手机里,还保留着老爸一个人在庙宇过端午节时,给她发的短信,是一首诗,文绉绉的。可是就是这样的老爸,让她很心疼。总觉得老爸是该放在图书馆里供起来的,而不是天天去干农活,为五斗米折腰的感觉。

老爸的大手握着马马琳的小手,一笔一划的,横、竖、撇、捺,她写的格外认真小心。爸爸教了一会,就让她自己写。毕竟是曾经练习过,一会儿,她就上手了,写的很快。

「不对、不对,写毛笔字要静心,你这样写不对」,看着女儿飞快的写字,老爸虽然惊叹她的领悟力,但还是强调,要静下心来,才能把字写好。

嗯,马马琳也觉得自己太急躁了,自己的为人处事一直不老道,就是太急躁了。

她决定从练习毛笔字开始培养自己的性格,说不定还能培养出一个书法家出来……又开始YY了,急躁啊!书法家就算了,培养自己成一个小才女就好了。

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马马琳都一样的臭屁自恋。

她让自己静下心来,临着字帖,慢慢的写了一篇毛笔字,和最开始的「马马王木木」比起来,已经是进步神速了。一头扎进书法中,她觉得自己的脑袋越来越明晰起来,前世的事情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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