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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之罪(68)

别人见到她包扎着的手臂,都问怎么了,她一笑说,我自己不小心划到的,没事。

可是,父亲还是心疼得不得了。

那天之后,她在离杂志社不远的地方租了一套小公寓,和家里说要搬出去的时候,乔语千尚未出院,林射不在,父亲自然是不同意的,可是她执意,又有了这样的事情,最终,林起铭只得一叹,算是默许。

可是,却不让她住租好的公寓,在耀扬住的那个小区,帮她买下一个单位,离杂志社也近。

林朗知道,父亲是放不下她的,总心疼他的小女儿吃苦受累,总觉得全世界的人照顾他的宝贝都不够。

她没有拂父亲的意,躺在新家的床上,闭上眼睛,明天有一个新闻发布会,这样的活动文字资料主办方早早会准备,稿子好写,还有不菲的“误餐费”。然而比写稿更重要的,是建立人脉,没有认识或是不认识这种说法,这样场合出现的人,日后都是资源,只要用得上,也自然都是朋友。

对每个人都亲切微笑,同熟悉的面孔说好久不见,与不熟悉的面孔握手寒暄,交换名片,把陌生人约成采访对象,把采访对象变成熟人,把熟人变成朋友,再通过朋友约到新的采访对象,如此周而复始,没有悬念。

她突然觉得有些倦怠。

第二天到参加完发布会,时间还早,抬眼看天,是难得的碧空如洗。突然不想回杂志社,反正今天的稿子很好写,于是一个人,在街上随意的逛着,周围的人都步履匆匆,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只要慢下分毫,就会被淘汰出局。

她笑笑,转身进了一家冰果屋,点了份风兰假日,朗姆酒的味道融在口中,转念间想起它的广告词,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耀扬曾说,这句话害惨了天下男人。她笑,越发的觉得想出这句台词的人是个天才,也习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请自己吃一客,女人,还是要多爱自己一点的。

吃过冰激凌,心情似乎也变好了一些,回到报社,写完稿传给编辑,刚好赶上晚会。

总编布置了新一波人物专访的任务,林朗看着自己手上的名单,笑笑,还真是物尽所用,顾枫臣,林射,赫然在列。

其实这早就在预料之中,每一次的任务,都是按着各个记者的不同人脉来划分的,她和枫臣林射的关系,绝大多数同事不知道,总编却是知道的。

她碰碰身边的同事:“跟你换一个人。”

那女子一笑:“首先声明,不是帅哥不予考虑的。”

林朗也笑:“放心,保证品质,林射,怎么样?”

“免了。”同事想也不想的拒绝:“这个极品我可无福消受,出了名的媒体绝缘体,从来不接受任何访问的。”

她一时间怔住,垂下眼,没有说话。

回到家,开始着手准备采访的事情,先按着名单简单的排了个时间顺序,枫臣自然是排在第一个的,最后一个,是林射。

她有这样的采访习惯,总是习惯于从简单的有把握的采访对象入手,越是没把握的,越放到最后,等着积累了相关的技巧和感觉定位后,到最难缠的那个,也会好应对得多。

可是,林射,她闭上眼,害怕即便到了最后那天,自己仍然无法确定,是不是可以,交出满意的答卷。

采访枫臣的时候,连预约都没有,直接打了个电话,他在家,现在有时间,OK,一句话扔过去,等我半小时,哪也不许去,我要采访。

关系熟就是这点好。

人物专访是要配照片的,楚惊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到了枫臣家,采访还没开始,就一阵猛拍,明显的假公济私。

林朗于是说,不如把拍照提到前面吧,枫臣要不要换件衣服,恩,算了,这样也挺好。

拍完照,她开始做访问,楚惊就在一旁托着香腮看着,简直要到了目不转睛的地步。

采访进行得很顺利,只是到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林朗不由得苦笑,她把它放在最后,却不得不问。

“你心目中的女朋友是什么类型的?”

这个问题,是杂志社指定必须问的,可是即便问出来又有什么用,他公布的条件哪怕再平凡,也一样轮不到那些看着杂志做梦的小女生。

然而,在注意力经济盛行的今天,所有的一切的惟点击率、收视率、销量至上,媒体报道却又无可避免的要迎合大众,千方百计的寻找卖点的同时,却在一点点,陷入同质化和日益低俗化的恶性循环。

她觉得有些无力,面上却依然很平静,即便面对的是顾枫臣,采访的时候,她的专业素养一样容不得自己有一丝的马虎。

男孩却只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

“枫臣?”她有些头疼,却总要问出来好回去交差。

男孩垂下眼睛,静了一会,然后说没有。

楚惊在一旁循循善诱:“不是说你现在的女朋友,是说如果以后,你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你觉得她会是什么样子的?”

他不耐烦的皱眉:“说了没有。”

自顾自的起身,开了电视看体育新闻。

第九十三回

楚惊碰了一鼻子的灰,纵然是帅哥加偶像也怨气难平。

回到杂志社,对着那一堆照片,怨气冲冲的说,我一定要挑最丑的一张出来。

可是,最后依然挑了她最满意的一张,照片里的男孩子,有黑曜石一般明亮纯粹的双眸,赛场之外,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衣,在光晕中,有着说不出的柔和与明亮,与球场上那些凌厉的气息完全不同,却又是那么一致的,漂亮到每一个点滴都叫人心动。

楚惊自己坚持为这张封面照配了文字——“《圣经》,创世纪,上帝说,要有光,于是这个世界有了他”。

即便没有问出最后那个问题的答案,那期杂志也仍然卖到脱销,林朗自己就见过无数次,街上,三三两两的小女生,对着封面上的枫臣,痴迷而陶醉。

自己忍不住笑了,这个孩子,还真成了万人迷了。

十强赛马上就开赛在即,到时候他的人气不知道还会涨成什么样。

然而,却不曾想,原来坚信不移的事情,转瞬间,变得面目全非。

变故来得太快,她措手不及。

枫臣传出了绯闻,这是他进入职业联赛以来的第一回,而他,没有否认。

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却因为那女子的身份,掀起惊天波澜。

她在报纸上见过那女子的样子,不年轻,也并不特别美丽,却总有一股岁月沉淀下来的,无法言喻的神韵,和精致的圆滑,那微微的一笑,带着看透人生的倦怠和世故,却又美得震撼人心,简直到了倾国倾城的地步。

那女子,是交际场上的红人,周旋于各路名人之间,手段玲珑,如鱼得水。

报上说,他对她有着别样的痴迷,报上说,她住进了他的家,那个字眼那么的恶毒——召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