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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黑化日常(952)+番外

如果将他们师兄弟视作飞禽走兽,大师兄元怀贞就是一头林间饮泉的梅花鹿,仙气飘飘,普渡世人。二师兄秦棠如今位居国君,蓄势待发,虎威凛凛呐。

老三那厮更不用想了,丫的妥妥的老狐狸一只。小六嘛,长了一副小奶犬的无辜模样,又矮又小,经常追在师兄们的屁股后头跑。

至于四哥哥,诚如所见,身躯又大又粗,皮糙肉厚,彪悍大水牛是也。

等等,那他自己又是个什么玩意儿?

孔雀?不行,太骚了,不符合小爷的气场。

鬼狒?听起来很神秘,但太丑了。

李小狗捏着下巴,陷入我是谁的深层思考。

当他神游天外之时,琳琅又在四师兄的掌心写下了七个字。

药找到了。

你会好。

指尖掠过掌心,引起一阵瘙痒。

大水牛哥哥有些不好意思偏过头,他双眼缠裹纱布,浓密的发茬露出些许发颤的耳尖。

李千机看得目瞪口呆。

我去,大水牛的耳朵居然动了?

他难道不是没有感情的动物吗?

“恩人姑娘,辛苦你了,大恩大德,在下无以为报。”

四师兄雷青岭并不知道琳琅的身份。

大师兄婚宴那日,他在穿云一箭军的围堵下无法脱逃,重伤昏迷。依稀记得自己是被关在牢中,后来一阵打斗声响起,他被一个纤弱的身躯背在肩后,冲出了炽热的火光。他的眼睛跟腿脚受伤了,无法视物,也无法行走,他并不想拖累旁人,三番两次劝她留下自己。

她没有应,带着他躲过了追兵的围剿。

他很确定,这是一位心地善良又来历神秘的姑娘,她身形苗条,肌肤细嫩,透着似有若无的桃枝香气,有些熟悉,但他总是想不起来。她从不说话,默默替他清理伤口,擦拭身躯,从未与女子有过亲密之举的猛男四师兄羞得不知如何是好。

但是他知道人家是好意,他身份特殊,越少人知道越好。

而且,姑娘家都不顾自己的清白私自收留他,他要是始终纠结在男女授受不亲的小事上,岂不是白白寒了恩人姑娘的心?

她陪着自己,不远千里,跋山涉水到厌火国求药,单是这一份恩情,足以让他感激涕零,铭记于心了。

人在生病的时候总会格外依赖身边的照顾者,雷青岭仅仅六天见不到人,熬得心血快干了。虽说恩人姑娘神通广大,雇了一个得力男子护他周全,可他老是不得劲儿,让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服侍他洗漱冲澡……这画面太美,他根本无法想象。

前七师妹女扮男装的事如阴影般笼罩他。

因此雷青岭义正言辞拒绝了对方要给自己擦身体的举动。

兄台,男男授受不亲。

话说回来,他已经六天没洗澡了。

他……他竟然握了恩人姑娘的玉手这么久!太不要脸了!

雷青岭黝黑的脸腾的一下红了,猛地抽回了自己的手掌。

琳琅见他反常,当即用手背探了探他额头的温度。

“恩人姑娘,我、我没事……”他使劲憋出了一句,“我很臭,你离我远一点,别弄脏自己。”

“噗嗤——”

她笑了?

四师兄怔了怔,胸口涌出难以言喻的欢喜,说是心花怒放也不为过。

原来恩人姑娘也会笑啊。

——我帮你。

仅仅三个字,炙热得能洞穿他厚实的手掌。

四师兄哧吭哧吭了半天,那个“不用”反反复复滑到喉咙,又反反复复掉进了无底洞。他红着脸,忽然很庆幸自己被太阳晒得皮肤深黑,恩人姑娘应该没发现他的窘迫吧?

李千机回过神后,便见琳琅推着人走。

这是要去哪里?

他落地无声,宛如幽灵般悄悄跟了上去。猛男师兄如今受了重伤,功力大减,应当听不出他的踏雪无痕步法。这是李千机对自己身为武功宗师的自信。

廊下又进来一个人,同他一样,身着血衣,头戴面具,冲着琳琅微微拱拳。

随后三人移动到了一间青砖灰瓦的屋子里,有屏风隔着,里面放了一只浴桶,雾气升腾,显然刚舀好了热水,浓烈的药材味道充斥鼻腔。李千机的感官敏锐,不禁捏住了鼻子。

琳琅面色如常,弯下腰替人解衣带。

李千机:“???”

她当他这个活生生的大活人是不存在的吗?

五哥哥一把捏住了琳琅的半截腰,浅浅眯着一双满是杀气的眼睛,就连美丽无辜的卧蚕都挤出了仇恨的形状。

他是真恨不得将琳琅这个水性杨花的家伙劈成两半,然后抓在手心里碎成粉末,不得超生。

五哥哥内心想得很爽,但身体却疼得蜷缩起来。

琳琅戴着一双赤金耳坠,微微一捏,惊醒里头藏着的母虫。李千机的耳朵里穿了一个血环,同样潜伏着一条子虫,只听从母虫的诏令。

——出去。

她扬了扬下巴,无声传达了命令。

李千机疼得冷汗直流,感觉内里的筋骨被铁丝勾捞,寸寸生疼。

他受过最重的伤也不如此刻。

李千机抬头去看长公主,她柳眉清淡,唇色依旧殷红,站在浴桶边上,鬓发被雾气熏得湿了,颇有几分楚楚动人的媚态。而她,就是以这番的姿态,轻描又淡写,赏他一个痛不欲生。

他闷声不吭出去了。

檐下站着方才遇到的血衣男子,他仿佛早有预料李千机被赶出来,朝着他做了一个请的姿态。

李千机咬牙跟了上去。

两人飞檐走壁,掠过无数檐角,落到一处偏僻无人的瓦舍上。

“你是新人吧?”血衣密探缓缓开口,“我劝你,既然做了长公主的密探,还是安安分分的好,不要白日做梦,妄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李千机肺腑灼痛,他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代表,哪怕痛得抽搐,也要装出一副老子从不畏惧的样子,“小爷想要的东西,就算是骗,也会骗到手。你不过是一个胆小鬼,有什么资格劝小爷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你想做太监也别拉小爷下水,小爷不感兴趣!”

血衣密探平静极了,“你觉得,你遇上了长公主,你的屠刀还在吗?做我们这一行刀口舔血的,都有无数迫不得已的理由,有人是为了仇杀,有人是为了自保,而我,曾被长公主所救,从见她那一面起,就产生了不该有的念头。我自知身份卑贱,只愿长伴长公主左右,于是想也没想,刺戴血环。”

李千机死死忍住了喉咙的腥甜,该死的女人,好事没干一件,桃花债怎么这么多!

“然后,我后悔了。”

血衣密探沉稳的声线透出了一丝颤抖,“这血环原是产自大盛的绛虫,它衔住我们的耳口,刺激经脉,温养内脏,武功进益一日千里。然而,它也有两个副作用。第一个,你应该体会到了,母虫掌控子虫,我们无法违逆主人的命令。”

“血衣密探只见血,不见光,不配拥有人类的喜怒哀乐,因为一旦动心,我们会死得难看。”他面无表情撩起自己耳边的碎发,不同于李千机的红色,他的耳环褪去红丝,泛着白玉的光泽,“这是我的虫环,衔扣三年,已将我的七情六欲抽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