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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跑调而过(24)

丁煜闷闷地瞟了我一眼,眸子里刚才那份叫我欣赏这夜色多美的风轻云淡已经荡然无存,看来他中午真是故意避开冯书颖。我只能默念阿弥陀佛来驱散心头的愧疚感,但好像我不信佛,这般自我安慰也就形同虚设了。

“丁煜哥哥,你不介意吧?”话说到这个份上,再拒绝就显得小家子气了,显然丁煜这个见惯商场风云瞬变的人精也不能断然婉拒,他眼底的郁闷一扫而光,操着让人听着很愉悦却听不出真情实意的腔调,淡淡道:“有美女作伴,我自然是求之不得了。”

冯书颖闻言一脸凯旋之色一屁股坐到了丁煜旁边的位子,罗莎莎也坐到了我边上,整个局势陡然一变,这下让外人来评判就像是冯书颖带着男朋友来接受闺蜜们的检阅。

她正式介绍了一遍她的发小罗莎莎,是个副主编。丁煜不知道抓到了什么关键信息,眼睛一亮,问了罗莎莎好些关于日常工作的话,表现得好像对冯书颖的发小更加感兴趣,听得冯书颖在边上一副胆战心惊的模样。好在罗莎莎担得起闺蜜的称号,对于丁煜的问题只是中规中矩地回答,还友情附送了很多冯书颖的优点和可爱之处,多得有王婆卖瓜之嫌。

海鲜大餐在发小对冯书颖的溢美之词中黯然失色,我本想自顾自地埋头苦干,冯书颖不断地引诱我进入话题焦点,叹着你还没男朋友啊,你竟然还没男朋友啊,你还不去找男朋友啊,丁煜听着也妇唱夫随地笑起来。

真想跟她开诚布公,我对她旁边的未来男朋友一分钱的歪念都没有,麻烦她不要再念叨我以后的男朋友了,只是此时她已经将话题拔到要给我介绍她爸单位同事的儿子这个高度上去了。

“我爸上头有个领导的儿子,估计和你年岁差不多,人高帅,事业小成,还没处过对象呢,珍稀动物吧,我瞧着跟姐姐你蛮般配的。”冯媒婆热心肠地道。

官能比她爸还大的除了市长还有谁,再细想那不就是我姨父吗,那匹珍稀动物不正是姨父的儿子我亲表哥老唐吗。想到此处我和丁煜居然默契地相视一笑,这不是明目张胆地鼓励我乱^伦吗,她这媒婆要瞬间失业了。

见我没表态,丁煜也没戳破,还表现出对这位珍稀动物很有兴趣的态度。可冯书颖连我跟珍稀动物是亲戚都不知道,自然也挖掘不出更有深度的内容,这个话题也就不了了之。

一顿饭吃完,外面已是繁星拥月,看着丁煜的两座敞篷车,冯书颖双眼放光,捏着娇滴滴的腔调道:“丁煜哥哥,这附近车子好难打,你能送我回家吗?”

我心想那我是要走着回去还是滚着回去啊,又转而看向罗莎莎,只见她一脸无所谓,完全不操心交通工具问题。

“你会开车吗?”丁煜把钥匙递到她面前,“我刚才喝了点酒,开不了车了。”冯书颖接过钥匙猛点头,自称有多少多少年驾龄,车技精湛得青出于蓝。

“那就好,你开我的车和你朋友回去。”

“啊,那、那你呢?”别说冯书颖,连我都怀疑丁煜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你姐姐她吃撑了,坐不了车,我陪她走一段消化一下。回去路上注意安全。”说完丁煜轻推着反应迟钝的我头也不回地离开酒楼。

“你才吃撑了呢。”走出了她们的听觉范围我才低声回骂他。

他笑着问我吃饱了吗,我说就算没吃饱,听话都听饱了。

我们走了一段才打的回了雅悦花园,走上电梯我才想起要还他衣服的事,便问他住在哪里,等会把衣服送过去给他。

丁煜嘴角一弯,道:“怎么,你还不知道我住哪里?那晚不是在阳台上见过我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夜宿他家

丁煜话说完便飘也似的出了电梯,我咽了把口水,电梯墙反光中看到自己目瞪口呆的死鱼样,赶紧收拾神志摸出钥匙跟着他出去。

其实早猜到背心男是他,不过是自欺欺人宽慰自己那是个毫无存在感的路人甲。想到那晚春光乍泄就自觉蠢得无地自容,越想越觉口干舌燥,一到家随手丢了钥匙就去喝水。等灌了一大杯的水,把自己涤荡成一个正常青年,我又欢乐地边哼小曲边回房去拿丁煜的衣服。

出门前接到老唐电话,说临时出差,叫我每天去给他的猫换水添粮掏猫屎,备用钥匙在姨妈家。我揶揄了他几句,他素知我是必定先损人后才肯顺从,也就放心挂了电话。

扔了电话便出屋关门,拎着那两件衣服摁隔壁家门铃的时候,感觉自己真像个山寨的快递员。门开了,丁煜扫了一眼我,淡淡说了句“进来吧”就转身回屋了。我本想把衣服还给他就走,这会再杵在门口就太不识趣了,于是便换鞋跟着进去。

房间格局和我那边一模一样,三房两厅飘窗大阳台,装修却简约和冷调了许多。

“想不到你家真整齐干净。”我感叹道,老唐的房间从小到大都是典型的脏乱臭,足球袜都成靴子了,姨妈说那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姨父和她处对象之前也有男生邋遢的通病,直到后来才被她给拨乱反正。

“阿姨来收拾的。”丁煜倒不遮不掩,听着我心里舒服了一些,要真是自己收拾的就有罹患洁癖的嫌疑了。

他取走我手里的衣服放好后,问我玩不玩游戏。我这时才注意到他换上了宽松休闲的T恤和大裤衩,比起白天正经严肃的白衫黑裤,这形象倒亲民了许多。

我挤兑他,道:“你几岁啊,还玩游戏。”

“相亲时候不是告诉过你了吗,又忘了?”他给我倒了一杯水,示意我随便坐,自己则坐到了沙发前的毛毯上,我也顺势在他旁边盘腿坐下。

他递给我一个游戏手柄,游戏是传统的玩家PK各路小兵然后再挑大BOSS的套路,但因为是多用户,两个人之间的交流互动较之游戏本身更为精彩。

跟我玩游戏就是一个实践中华传统美德之尊老爱幼的过程,从小到大因为我水平低端得实在另类,别人跟我玩了一次就不会再有下回,也就是想着不会再有下回别人才对我谦让有加。有时我那几条命都被我草菅完了,我就赖着丁煜给他的我玩,他倒是乖顺地把自己的手柄递过来。等我又将命丧他人之手时,我又把手柄塞回给他,让他帮着打,我就在一旁煽风点火。

待得手指酸得握不住手柄时,我恍然发觉已然将近午夜,于是赶紧告辞回家。起身顺手摸自己的裤兜,前后都摸遍了都没摸到钥匙的凸感。

“我钥匙好像不见了。”我又蹲下在长绒地毯上翻找,可是要是目标那么大,理应不用翻找一眼就能看出,看不到基本就是没有了。

丁煜忙问我刚才去过哪里了,然后也跟着把我周围都找了个遍,还是寻不着。我喃喃道,刚才没去哪里,一进来就坐下玩游戏了。再找不到就剩把裤子脱下来抖,看能不能抖出个钥匙模样的东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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