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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跑调而过(21)

“呃,你还没走啊?”我先开口打了招呼,他一眼不发,盯着我胸前看了几秒,这眼光简直有流^氓倾向,看得我有点不自在。“那个,你是个明事理的大男人,那件事真不能怪我,是你的小女朋友先出手。”

他一言不发,手伸到了自己的衣领上,一颗一颗利落地解开衬衫上的扣子。我心道,完了,这梁子是结上了,都要脱^衣服动手打人了。

“丁煜,大庭广众下你想干嘛?”四下看看,走廊里就我们两个人,不觉有点小害怕,脚不自觉地往后退。

他已经飞快地把衬衣脱下,露出了穿着白色背心裹着的结实身板,他走近几步一把把衬衣塞我手里,道:“换上这个吧。”

原来是我误会他的意思了,登时窘得双耳发烫,推却道:“这个,怎么好意思啊,不用也可以的。”

“换上。你穿这衣服出去,你不嫌丢脸我还不想晚节不保呢。”话里带着不容商榷的语气,我心道这还不是因为你那淑女妹妹罪孽深重。不过既然他都肯拉下面子来找我,说明诚意还在,不妨顺了他,免得以后见面不是尴尬就是剑拔弩张,多不划算。

我拎起衣服又进去,他的衬衣对我来说还是宽大,漫画里面女主穿上男主的衬衣都可以盖住膝盖,想想那是多么玲珑的身材,而我只能勉强罩住臀部。我把袖子卷成中袖,衣摆收进裙子里,还算能山寨出宽松型衬衫的感觉。

丁煜看到我愣了秒,旋即笑道:“走吧,我送你回家。”

我忙摆手,道:“不不不,你还是送你的小女朋友回家吧,我自己走可以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人的桃花还是这么泛滥,后宫管理技术又不行,真是后宫失火,殃及池鱼。

“她不是我女朋友,我说过我对小姑娘没兴趣。”好像四年前在小镇那一晚他的确说过类似的话,后来确实证明他对我这个小姑娘没有兴趣,想想淑女好像也在我当时的年龄。

“原来你真喜欢男人哈。”我边往大门走边打趣他,他提步跟在后面。

“谁教你小姑娘的对立面是男人的?”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带了一丝淡淡的无奈。

“嘿嘿,我哥。”老唐,对不起。

到得门口他叫我等等,他去开车,我没听话,直接朝地铁方向慢慢悠悠地晃去。直到他不耐烦地按起喇叭,我才从神游中复原。

“上车。”又是那副命令的口气。

“刚吃饱,坐车会晕车,我得走走消化一下。”我冲他笑笑,做了个拜拜的手势。

“那我陪你散步。”说着车子龟速地靠车道边沿爬行,瞧着就像腿脚不便的糟老头。

走了一百来米,车子也慢腾腾挪了一百来米,原本那么霸气的一部车子,硬被我拖累成这副重病缠身的羸弱状,我终于受不了其主人非比寻常的耐性,打开车门跳上了车,就让它主人奸计得逞小人得志一次吧。

“准备在哪上班?”他先找了话题。

“君华。”君华集团和他的舟立集团在这城市里的关系就像麦当劳和肯德基一样。

“不错啊,哪个分支的,房产,教育还是出版?”

“你查户口吗?不好意思啊,我是黑户。”虽然那是以后工作的地方,提起心里还是有点不太情愿。

他失声而笑,笑得我有点不自在,仿佛一下子被洞穿了心事,我转头看着窗外掠过的夜景。好在夜晚车流量不大,十来分钟就回到了雅悦花园。

“谢谢你,我先走了,衣服改天洗好了再还给你。”下车前我跟他道谢。

“嗯,我私人电话你知道的。”他笑笑,我有点心虚,那几盘小毛碟的疑问又掠过心头,看着他意味深长的笑,更加怀疑他当初开了我的箱子。

我刚钻出车来,他就喊道:“你等等,先别走。”

我疑惑地转身回头看他还有何贵干,他也开门走了出来,从后座拿出一件黑色西装外套,绕过车子走到我身边二话不说给我披上,道:“晚上冷,披上吧。”

突如其来的举动把我吓得缩了缩脖子,差点抖掉了外套,忙说:“啊,就几步路,上楼就到了,不用了的,好像需要衣服的是你吧。”我看着他白色背心下面隐约的人鱼线,竟然走神了几秒。

“披上。”凭着同样的语气他今晚已经搞定我两次了,想着事不过三,这次再顺从他那多颜面扫地啊。

“那个,你想我帮你洗衣服就直接说,我会毫不犹豫果断坚决不反悔地拒绝的。”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道,视图让他看到我眼底的拒绝。

而他连看都不看我,兀自勾嘴一笑,说了声拜拜,就开车去停车场了。我今晚第三次屈服于他的威慑之下,不由得蔫了。

回到家把外套脱了挂衣架上,想到要洗衣服就两眼昏花。进房换衣服,路过镜子时条件反射多瞅了几眼,裙子看起来竟然有点别扭,再仔细瞧瞧,不由得轻声尖叫起来。

淡蓝色的裙子上多了一块红斑,说小不小,也有鸡蛋大,足够醒目了。都是刚才散步磨蹭太久,包不住火了。

又想到丁煜刚才反常的行为,突然间明白了,这回真的是颜面扫地,他一定是看到了。再想想好像又漏了什么,赶忙把衣摆抽出来一看,白衬衫上面的红鸡蛋更加鲜艳夺目。

怎么碰见他净是我最倒霉的时候?拿错行李箱,相亲被放鸽子泼酒,现在又多了一个姨妈渗出,每一件事都可以让一颗晶莹剔透的玻璃心摔得粉身碎骨。

这西装外套该怎么洗,这白衬衫的印子怎样才洗得干净,洗不干净又该如何是好,越想越深越想越乱,等我不知觉解开衬衣纽扣才发现要换的睡衣还晾在阳台。我迷糊中开了灯就找衣服,睡衣晾在阳台靠近邻居阳台那边,撑衣服的时候眼角余光瞟见邻居阳台上有一点一明一暗的红光。

邻居没开阳台灯,我定眼瞧去发现红光是烟头的火光,有个看起来像是男人的侧影。

这时红光熄灭,我看见男人转过身来朝着我的方向,光线太暗我瞧不清楚他的脸,依稀看到是一个穿白背心的男人,而且对方也发现了我。两厢顾盼了几秒,我突然间意识到不对劲,夜风吹过胸^脯格外清凉。

尼玛,没扣扣子,衬衫前襟大敞开。

我惊叫了一声,灯都没来得及关冲回了客厅,四肢轻飘飘,一颗小心心擂鼓一样扑通乱跳。

作者有话要说:

☆、下班等我

阳光璀璨的大周日,除开跑了一趟楼下洗衣店把丁煜的外套送洗,顺便带了一份外卖,其他时间我都烂在家里任由姨妈血汹涌澎湃的折磨。

路过隔壁邻居家门口忍不住驻足观望几下,心里默念阿弥陀佛,好像我眼前的是一间凶宅,主人还是被我害死的,我得给它诵经念佛让其早日超度。

洗丁煜那件被姨妈血玷污的白衬衫时,我一边搓一边在脑内刮沙尘暴。首先我安慰自己昨晚看到的隔壁男人不是丁煜,那完全是因为他昨晚穿过白色背心在我面前瞎晃荡,在我的脑内造成了深刻的记忆残留,所以之后再出现一个白色背心的男人,我就自动把他们俩划上了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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