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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春莺啭(81)+番外

“爸,你知道吗?我们村里来了个当兵的,人家是来寻亲的,我觉得是不是我大姑的儿子回来了。”

你说刘老头给惊得,烟枪都掉在炕上了,大烟鬼一个的老头,就喜欢抽烟。

“爱冬,你说的是真的,真的是那个孩子,你能认得出来啊。”刘老头不信,这年头出走的人多了去了,活不下去的理由太多啦。

磨难也多,很多人都走了,这么多年回来的少了,不知道是死是活,都没有音信了。

也不是没人回来,家家户户都有这样的人,怎么就非说是他们家外甥呢。

“爸,你仔细想想,我大姨家儿子多大了,是不是属羊的啊。人家黄炜业就是属羊的,跟我大哥一样大。”

娘家妈记得很清楚,那孩子就是跟自己家里大儿子一样大,一年生的,生日挨的很近的。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难道真的是那个孩子回来了。”刘老头高兴啊,亲外甥回来了。

血缘很难割舍断,当初他要留下这个孩子,可是家里面说了不算话,那时候就是媳妇当家了。

他们家里不一样,就他还有一个大姐,兄弟姐妹少,当婆婆的底气也不足,就靠着这么一个儿子了,跟让媳妇不敢硬抗。

所以等着刘老头娶了厉害媳妇,接连生了俩儿子,家里面就彻底是儿媳妇说了算了。

“你去干什么啊,就算是你外甥,难道还能记得你,没听到爱冬说了,人家在外面混好了,还能看的着你。”

“你个死婆娘,当初我说养着,你不肯,孩子现在混好了,不知道吃了多少的苦。我是他舅舅,再不好也是他舅舅,你给我一边去。”

刘老头甩开刘老太就走了,一把年纪的人了,一个是老头,一个是老太太了。还这么吵吵闹闹的,实在是不像话。

外面俩儿媳妇支着耳朵听,老公公啥时候这么厉害了,这么多年家里一直是婆婆当家,黄老头就是软柿子一个。

黄老太出了名的厉害婆婆,顺风顺水一辈子,养了四个孩子,个个都出息,成家立业了多体面啊。

刘爱冬急的没办法,“别说了,小点声,万一不是呢。”只能这么说,大家都先按下这件事,得先看看人家黄炜业是不是才行啊。

好容易吃完饭,这事情不能往外说,不然人家以为你攀亲戚,毕竟人家好,你自己太急吼吼了,不是就尴尬了。

黄炜业自己跟着张南山拿着族谱就开始看,找到地方,黄炜业就指着那俩人说,“就是这里了,这是我的父亲和母亲,时间也能对的上,下面就一个儿子。”

张南山自己看了看,确实是没找错,这同期的人人名没有相同的,卡上了就是了。

“那你们家里就你一个孩子啊,看你旁边也没有别的堂兄弟,你父亲这边亲戚不好找啊。”

“我父亲不是这边来的,是逃荒过来的,这边就独一根,本来是一大家子一起来的,路上死的死,散的散,就剩下我父亲一个了。”

看着窗外,已经有麻雀了,冬天马上就来了,他这边确实是没有亲戚了,有的话也只有姥姥家来那边的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

“麻烦您了,虽然没找到,但是也算是一个祖宗的了,我们以后就在这里落户了,等过几天,我去村子里面转一转,找找看看以前的家,再给重新建房子。”

第70章 房子

黄炜业起身出去了, 一上午全在这里了, 知道是没有亲戚,可是还是忍不住再翻翻, 万一还有亲戚不知道呢,可是还是没有。

他记得没错,他爸就是一个人过来的, 跟这边大姓张家联了宗,就在这边落户了。

按理说黄炜业应该姓张的,但是习惯了,这边虽然上了张家族谱, 称呼上还是姓黄,就是为了亲近,大家相互体谅。

黄莺在家里很忙,先把昨晚的知了猴再拿出来数一遍, “1, 2,3, 4,5,6……”。

忍不住想吃,但是太少了,每个人不够塞牙缝的,又端起来了,还是那个小奶罐。

“姥姥, 今天中午我做饭,你给我烧火就行,我做东西不是很好吃嘛。”

郎菊南正好在洗菜,秋天菠菜多,在那里摘菠菜,还有几根老丝瓜,都能吃。

听见了手里的菜就想放下,看着黄莺脑袋也抬不起来,心里就很扎心了。

到底是谁最先开始说你做的饭好吃呢,郎菊南也记不得了,总之那一次之后大家就默认了。

你就看吧,黄莺自己炒菜先把菜给放进去,然后再加水,等差不多了才放油,出锅之前才加点盐。

黄炜业看着也很纳闷,家里炒菜的,就没有谁是最后放油盐的。

老三回来的时候,嘴里面吃第一口,就斜着眼睛看了黄莺一眼,贼难吃。

吃起来就跟水煮的一样,还不如水煮的,那样还能加多点盐,最后放油盐,也不多放点,真的是居家过日子啊。

老三没忍住,夹起一大筷子来,给放到黄莺小碗里,这孩子吃饭喜欢用勺子,唏哩呼噜拌着大米饭,一会就吃大半碗。

“你多吃点,炒菜辛苦了,以后我来帮你吧。”老三嘴里没味,又不能直说,看人家吃得多香。

黄莺抬起头来,食指跟大拇指掐着小勺子,一脸的不好意思,“没事,你们上工多累,我在家里也没干多少,就是炒个菜,连火都是姥姥给我烧的。”

低下头,吭哧吭哧的挖着勺子,吃的贼香,老三就是看她一眼,吃一口饭,觉得也算是下饭了。

就有一种人,你跟她一起吃饭,发现人家是吃啥都香啊,少油少盐没火候,只要新鲜的熟了就吃的很香。

感觉你吃糠咽菜,别人碗里的是飞鱼走兽,老三就慢条斯理的吃着,吃习惯了,口味就清淡了。

黄莺不是不爱吃重口味,也喜欢吃浓油酱赤,好吃的都喜欢吃,但是接受能力也很强,你给我吃白菜萝卜我也能咽得下去。

郎菊南上了年纪,对味道的追求也不那么热烈了,她适合吃清淡的,就当为了自己身体好算了。

“我今天上午去村长家里,看了族谱,这边家里面算是绝了,没什么人了。”

郎菊南心里面听着不好受,自己叹了口气,“没事,咱们不是还在,有人就行了,别人有更好,没有也很好。”

黄炜业点点头,“隔得不远的那么个村,就是南边过了河翻过一个山头的,那是我姥姥家,不知道还有没有人。”

气氛就有点低沉,黄炜业脸色看不出来,常年不变色,亲近的人能感受到情绪变化的。

“爸爸,以后我结婚了,孩子要跟我姓黄,如果再有,就跟别人姓。”

这孩子吃饱了就搞事情,说的一本正经,语不惊人死不休,还想着要上门女婿。

黄莺自己觉得没问题,卡巴着眼睛说的很认真,是亲生的女儿,说的话很感动,可是你这么多大就想这么多,真是你爸的好女儿了。

“小宝啊,这话不要让别人听见了,咱们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黄炜业也吓了一大跳,谁家好孩子当上门女婿,孩子还得跟着姓黄,不带这么欺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