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六十年代春莺啭(12)+番外

看宋老三来了,黄莺就笑了笑,她今天心情好,大早上起来就摸了摸她爸的下巴,自己小脑袋蹭了蹭。

她喜欢她爸,也喜欢她姥。在这么温情的家庭里,说实话爱真的能使人变好,再大戾气的人也能感化。

谁不是一开始对待这个世界充满了爱呢?不过是后来磨叽没了,大家抱着胳膊冷眼看,黄莺属于个中翘楚。

年假就那么几天,黄炜业战友多,来回走动每天晚上回来的不早,但是不太喝酒。回来再晚也是洗洗涮涮的,你说当兵的喝酒都是海了去了。

黄炜业以前可能喝了,自己也喜欢喝点,今年不行了,他回家还得带孩子,他这个情况也没有劝酒。

一伙的人侃大山,当兵的上过战场杀过人,胆子也都很大,从来不迷信封建,可话题不知道怎么就拐过去了。

别说,里面有个人,说的跟真的一样,“哥们,你们可别不信,我生下来的那晚上,我妈就做梦了,梦见一老太太把我送床上,好家伙,白白胖胖一个小子,我妈都说我是观音下面的童子呢,你瞅瞅这女的不就是胎梦,祖宗显灵了。”

说话的这个人,也是一辈子顺风顺水,他妈就信这个,老说老说的他也就信了,后来觉得很有道理,觉得祖上积德,他平时也是积善,比较善良。

就那么一瞬间,别人嘻嘻哈哈听过就算了,可是黄炜业觉得不太一样。

那个人还在那里说呢,哪家庙里哪个和尚,哪家道士观里比较有仙气,又是哪个犄角疙瘩有个人算命比较准。

说得不是有名气的,可是总觉得高手在民间,他口才很好。

晚上回家里,郎菊南带着黄莺还没睡,主要是黄莺她不困啊,别的孩子天天睡,她恨不得天天睁着眼睛。

“妈,明天早上咱们早点起,去西边一个小庙里看一下。也算是出去玩玩了。”

郎菊南就纳闷了,觉得女婿不是信这个的人。不过她挺同意的,说实话满族人以前生活不稳定,对于这个信仰要强烈一点。

黄莺支着耳朵听,她喜欢去寺庙啊,有人生来与佛有缘,应该侍奉佛祖的。

自个可开心了,也不睡觉,跟黄炜业在一起闹呢,黄炜业从来不说孩子不好,怎么着都行,一会亲亲抱抱举高高,一会来一段顺口溜。

“叔,带我一块呗,我都没有去过呢,我爸妈那不用着说了,都去我姥姥家了。”宋志民一道早来了,知道要去就卡巴着小眼睛跟着去。

第12章 寺庙

“那行啊,你黄叔开车去呢,不差你这一个,咱们都出去玩玩。”郎菊南这个喜欢啊,她就喜欢老三,这孩子嘴甜会来事。

这车是买的,说实话花了不少钱,黄炜业自己没有那么多钱,他再厉害靠工资也攒不下这个钱。

这钱是郎菊南掏的,那时候寻思着出门方便,尤其是去医院方便,不然这么小的孩子说得个急病立马就能抽搐。

郎菊南手里面是真的有钱啊,手里面大金鱼不少了,现在买辆车不算个事,当年民国那会还是名媛呢。

有个车,还真是方便了不少,周末的时候带着黄莺一块出去玩,那孩子也不拉着脸了。挺乐意出去的,去市场店里逛一逛,很有意思。

那寺庙是悬泉寺,半山腰上建的,边上都是村子,就有一家人住在庙里看门的。

这家里男的有点本事,女的也很会做这个,方向不太一样,女的看姻缘,男的看命避灾比较准。

黄炜业也没说来干啥的,这庙里虽然小,可是真的不错。山上下来一股泉水,才有了这个名字。

大冬天的水还在流,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而且再往上园子里有一柱紫藤萝,花开的时候一串一串的,美的不要不要的。那紫藤盘根错节,一看就是成了精一样。

郎菊南抱着孩子在那里坐着,这些枝干垂下来成了秋千,一个个可粗壮了,老三坐在旁边荡呢,黄莺看的高兴。

这里景色确实不错,边上雪还没化,意境挺美,周边全是竹林一片。

黄炜业就在下面站了会,自己去先找那个男的看了一下。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反正等郎菊南下来的时候他就出来了。

第二天上班,大家也算是过完年了,心情比较放松,也没有太多的工作,晚上就联络感情嘛。

“老黄,晚上可说好了,来我家吃饭,咱们也一起聚一聚。”马立下班前就跟黄炜业联系好了,他们家早就打算好了。

黄炜业点点头,什么意思他自己知道,回家一趟。跟郎菊南打招呼不回家吃饭。

自己把饭做好了,然后才出门的。

马立就在家里等着,饭菜过年还有些,□□下班就过来了,自己打扮得特别利索,在那里帮着一起做饭。

吃饭桌子上很丰富,还有一条鱼,这玩意难得。黄炜业多看了一眼,寻思着给闺女也买一条,吃鱼好。

郭丽丽一直看着黄炜业,“来,尝尝这鱼好吃不。”她给黄炜业夹菜,她觉得能来就很满意。

“老黄,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我大姨姐,叫郭丽丽,人心眼好还特别能干,家里家外一把好手。”马立给打头介绍,一脸笑眯眯的,今晚有戏。

又去介绍黄炜业,“这是黄炜业,我们单位军转进来的,很有能力和前途。”

这一顿饭吃的你情我愿,马立跟□□在里面穿针引线。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郭丽丽是真的很满意,她觉得算是遇到人了,黄伟业这个人有能力很稳重,总结起来就是靠谱。

她自己很愿意,□□也觉得赶紧结婚好,省的夜长梦多。于是就定在月底了,黄炜业很少说话,他心里想什么大家其实不清楚,但是没反对不是,他的存在感不是很强。

回家的时候黄莺已经睡下来了,她今天下午跟老三捣鼓了很久,累了。

“妈,我要结婚了,这个月底。”黄炜业灯光底下看着丈母娘,他觉得有点残忍,透过她像是能看到郎月红。

不过朗月红要更漂亮,她爸爸是外国人,五官更加立体,黄莺现在还没张开,但是一眼就是个小混血。

郎菊南那一瞬间觉得听错了,右手摩挲着左手大拇指指甲,“需要我做些什么吗?不用觉得有什么心里负担,我把你当半个儿子的,有什么话就直说。”

她其实不关心到底是个什么样地女人会嫁过来,这是黄炜业自己的事情,她得相信他。

“没别的事情,也不需要准备什么,这边也不需要举行婚礼了。她人还可以,肯定需要磨合的,有事情您就直接跟我说,我是您儿子。”

黄炜业这句话,一句话分量,不多,但是郎菊南觉得眼眶有点热。

没有谁会等谁一辈子的,朗月红当初走的时候就说了,如果黄炜业再娶的话,她祝福他们。

黄炜业拿出钱夹来,里面有张合影,他把照片取出来,大拇指摩挲了两下,最后放在抽屉里锁起来了。

一个人如果有两段婚姻,年轻时是为了爱情,为了那么一点怦然心动的开始。最后一段就是为了生活,为了让日子跟普通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