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与鬼相守(23)+番外

“你叔叔为了买新鲜的鱼可是开车跑到海港。”李婉笑着帮彭瑞解释一下。

“谢谢叔叔。”晨晨还是比较领情的。

彭瑞顿时觉着一早上的心思没白费。

一会彭瑞做的菜就好了,一共六个菜,每个都很用心,桌子最中间摆放着鱼盘,上面有三条鲐鲅鱼。

胡逸晨第一筷子就吃了鱼,自从回到D市,因为靠海有新鲜的鱼海鲜,胡逸晨就喜欢上这口,一个星期总要吃四五次鱼,无论是大鱼小鱼,怎么做都爱吃,因为这就连将夜费城每天早上都会去早市,渐渐的也被他带累的喜欢这口了。

鱼肉入嘴绵软,十分新鲜,没有放太多调料,保持了鱼肉的鲜味“很棒,比阿姨做的还好。”胡逸晨并不吝啬夸奖。看在妈妈的面上跟彭叔叔打好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彭瑞心情顿时好了起来,他以前结过婚,夫妻俩因为工作的关系两地分居,后来竟然跟别人有了关系,这段婚姻对彭瑞打击很大,离婚三年也没再婚的意思,知道碰上李婉,他们在一次学校交流会上认识的,李婉是个比较强势的女性,虽然不是贤妻良母那个类型,却有着自己的知性美。彭瑞在她身上感受爱情的力量。

后来接触多了,知道李婉的经理,他对李婉的好感更加多了。两人从认识到准备结婚,用了一年半时间,越相处越合拍。

对于胡逸晨他很早就知道,他能感受到李婉对这个儿子的爱,从她的嘴里,他渐渐了解这个孩子,聪慧,自立,他似乎比同龄的孩子更加敏感。这让彭瑞一直很担心,生怕孩子不能接受他,虽然他相信自己和李婉之间的感情,却也怕因为孩子造成困扰。

今天一见孩子比想象中还要好相处,或许正是他的聪慧自立才会这样容易接受。

彭瑞觉着不能把这个孩子当成一个孩子,他们或许以平等的姿态来接触。

吃了饭胡逸晨明显感觉到彭瑞放松了,说话也不在那样带着讨好意味,反而跟他聊更多实质性的东西,例如绘画,彭瑞是个很有学识的男人,带着一种学者特有的温文,就算不熟悉的领域也能说上一些见解,或者从另外的角度去诠释。

看到这样的彭瑞,又看到了一直放松微笑的母亲,胡逸晨第一次真心的感觉到或许离婚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当然,胡逸晨才不会说自己是被那盘鱼给征服了,或许以后常来吃饭是个很好的选择。

有一就有二,当接到父亲的电话,通知他去一家餐厅跟父亲的女朋友见面的时候,胡逸晨觉着自己不应该吃惊。

或许这对离婚夫妻在这方面有着特别的默契。

虽然父亲一直没说,只要在D市就会回家睡觉,可是胡逸晨还是知道了,谁让香奈儿五号的味道那么好分辨呢。

来到酒店,胡逸晨被服务员迎了上去。胡来包了一件大包房,此时他已经到了。

“儿子,来的够快的啊。谁送你过来的?”胡来看胡逸晨进屋,站了起来,这两年生意好应酬多,胡来的肚子明显朝横向生长,养尊处优的生活让他越发白胖朝弥陀佛那方向发展了。

“费叔送我来的。”胡逸晨说了一句,目光就已经看向跟父亲一起出来的女人了。

迪奥的裙子,蒂凡尼的首饰,鞋子胡逸晨不认识,应该也很有名,或许他得庆幸,家里订了许多杂志,不然可惜了这个女人一番打扮。

头发烫着波浪,用水晶发夹松松的拢着,眼角上挑,好像时刻与人抛媚眼,鼻子隆起,很挺直,胡逸晨可以确定这不是人工的,别的不说这个女人虽然打扮的跟移动名牌似的,脖子上的项链很闪亮,手上更是七八个细手镯,五六个戒指,换一个女人可能就被压住了,可她却带着一种特别的气质,好像随时发光似的。

第一印象很漂亮。

“这是晨晨吧,你爸可是没少跟我念叨你。快来,让阿姨看看。”女人一点也不客气,说着就把他拉过去坐在身边,“真是个小帅哥。”

女人眼中没有虚假的东西,夸奖的时候,很真诚。胡逸晨感觉还可以。

“服务员上菜吧。晨晨饿了吧。阿姨叫了不少好吃的。就是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女人说着给他拿碗筷倒饮料。

等上了菜,又给他张罗菜,忙个不停。看起来好像是讨好他,可是胡逸晨真的没在她身上感到虚假,非常奇怪。

吃的差不多了,女人去补妆,胡来笑呵呵的坐到儿子边上,搂着胡逸晨的肩膀“怎么样?儿子,极品吧。”

胡逸晨反了个白眼。

胡来也不以为意“儿子你要相信爸爸的目光,你这个高阿姨,可不是一般女人,你接触多了,就知道了。”

胡逸晨撇了撇嘴,一看他爸的样,就是被迷的不行。胡来之前给他介绍了一下,他知道这位高情阿姨以前是杂技演员,后来年纪大了长的高了,就去当模特了,人没什么文化,应该还好接触。不过显然胡来的介绍跟他认识的有些不符。

胡逸晨觉着既然他不跟父母住在一起,父母另一半的性格什么,跟他关系不大。干脆顺其自然吧。

第16章

胡逸晨无奈的叹了口气,觉着人生充满了灰暗。

自从与父母新爱人见面,胡逸晨的生活就发生了变化,母亲那边还好一些,彭叔叔是个不错的人,性格温和和蔼,永远不会让你感觉不舒服,最主要的他做的食物超好吃,他也非常喜欢去母亲那里吃彭叔叔做的饭菜。

父亲那里就比较悲催,那位高情阿姨,是为奇葩,许是小时候很小就离开父母进入杂技团,她本身没什么文化,听说连初中也是三天打鱼两天筛网的,看着十分洋气其实很粗俗,不过这种粗俗接触多了并不觉着怎样,反而觉着这人比较真实。

而且四处演出让她的审美观超过常人又不像很有素质,真是那种我喜欢我就穿,很跳跃,你永远也想象不到她身上有多少种颜色。

高情就像是一缕彩霞进入胡来心中,接着又进入胡逸晨的生活。

就在认识高情的一个月内,胡逸晨的家里就充斥着大量的高情购买来的物品,二楼原本空着以作日后用的房间,被高情强势的改为衣帽放,各种名牌的服装鞋冒,甚至床上的用品,她都会准备齐全。

高情是那种我想对你好,你接不接受我也会对你好,她还会花钱,这点到合了胡来的脾气,以前胡来就说李婉太节俭,服装总是那么一两件,还多是西装正装,也不打扮,他认为自己能挣钱老婆孩子就该打扮的亮堂的,带出去特有面子。这一点上高情就很得他的心意。

胡逸晨对此心里还是蛮感动的,毕竟他妈妈也没这么细心过,高情会想孩子需要什么,像是除了最熟悉秦墨没人知道胡逸晨喜欢看超人电视,喜欢超人,小孩子么就算在成熟懂事,心中也有那么些英雄情结,他喜欢看超人电视剧是因为,他和超人有些相像,他能看见鬼魂这是一个特别的能力,他也像超人那样隐藏在人群之中,并且能靠自己的能力来帮助别人,他就有那么点小闷骚。

上一篇:与鬼为妻 下一篇:专治各种不服[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