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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魔(52)+番外

凌华一声不吭,最后只微不可见地略一点头,疾走而去。

一个月后,太子旧病复发,不治而亡。皇帝渐渐恢复清明,派援军奔赴边境。三个月后,边疆传来大捷,镇国将军领军击退敌兵,守住疆土。皇帝重立太子,肃清朝纲,拨乱反正,渐渐恢复国力,百姓重新安居乐业。

赵珣自请驻守边境,终身未娶。众人皆云,他是感念太子之情,故不肯再娶。更有人说,他将太子所赠的玉佩贴身收藏,从未离身,死时也带进了坟墓。

那玉佩上刻了个“昭”字。

太子名祎,字昭然。

第37章 番外二 故人归(下)

是啊,其实我也喜欢你好久了,也等了你好久了,终于等到你再遇见我,师弟。

林昭是个远近闻名的神童。他生下来时,据说他爹妈脑子里像是被人念咒一样不停地出现“昭”这个字,于是就给他取名为林昭。就凭他这一点,足可以证明他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

林昭确实从小就显示出了他的与众不同。当别人家的小孩都在玩泥巴时,他却在高大上地拿着水彩笔在纸上涂涂画画,画出来的图色彩鲜艳,线条华丽,只是无人能看懂他画的是啥。偶尔有艺术家看到了他的画作,立刻惊呼:“Oh,my god,你是一个genius!”

这个艺术家是国内小有名气的画家,出国深造过多年,讲话喜欢中英文混在一起,以显示他周游列国锻炼出来的气质。他立刻表示要将林昭收为关门弟子,加以栽培,很可能林昭就是下一个中国版毕加索!

林昭父母觉得此人疯疯癫癫忒不靠谱,于是百度了一下,发现他还真是个画家兼教授。两口子都是没啥艺术细胞的人,对儿子的期望就是他长大后读个大学回来继承家业,把家族企业打理好就行了,做什么画家啊!搞不好几十年都画不出名堂最后走火入魔用枪崩了自个儿,死后留下一幅向日葵啊霸王花啥的被卖到天价又有什么用!

林昭的艺术家之路就这样被父母生生扼杀了。

但天才始终是天才,绝不会轻易被埋没。林昭很快又在学习上显示出他的天赋,从小就是门门功课优秀,学什么都是过目不忘触类旁通。他爸妈还积极给他发展各种特长,什么弹钢琴啊打篮球啊跳街舞啊玩滑板啊简直是啥玩意儿时髦就学啥,他也啥都能会,简直就是天才中的天才,这还不叫神童那啥样的叫神童!

林昭长大一点后,就更加出名了,因为他长得实在太好。

从初中起林昭就开始收情书收到手软了,班上的女孩子们争相帮他抄作业,做值日,走学校里还有别班的女孩子敢公然堵他表白的。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林昭一直是班草,系草,校草,身兼三草。连他爸妈都想不通是不是基因突变,怎么生出了个这么优秀的儿子。

然而,这么完美的人却有一个致命缺陷。林昭有个藏在心底,所有人都不知道,一旦公布于世他简直要羞愤自杀的秘密—那就是,他是个性、冷、淡。

嘘,是性冷淡,不是性无能哦。

要说林昭是怎么发现自个儿这个缺陷的呢?像他这样又帅又骚包又自恋的人,从小那么多女孩子在他屁股后头狂轰滥炸,他能没动过一点儿心思吗?当然不可能了。初中的时候他就跟班上的班花偷偷好上了,不过那时候年纪小,两人还都比较纯洁,也就拉拉小手亲亲小嘴了不得了。高中的时候林昭被学校校花追到了,这个校花属于表面十分清纯文静,骨子里大胆开放的类型,两人交往不到一年,校花就做好了献身的准备。

结果衣服脱光两人往床上一躺,林昭悲剧地发现,自己对身边的美女完全没有反应!两人自然是不欢而散,恋情也告吹了。好在校花没有四处宣扬林昭不举的事情,估计是自个儿也觉得没面子。

林昭可吓坏了,自己不会是性无能,俗称的阳痿吧?他急忙找出小片片边看边撸,后来总算是发泄出来了。他松了口气,看来他那个功能还是挺好的,跟校花在一起没反应,那说明校花还不是他那盘菜。

后来林昭陆续又交了两个女朋友,结果还是一样,一上床林昭就发现自己兴致缺缺。

大概还是没找到真爱吧?林昭悲哀地想。都说男人是下半身无节操的生物,怎么他的节操就这么好,哪怕是美女也无动于衷呢?

大一的时候,学院举办元旦晚会,林昭被选为晚会主持人(长得太帅了没有办法),并贡献了一个节目钢琴独奏。拿到节目单的时候林昭注意到有个节目名字叫“武当长拳”,他脑补了一下类似于老太太打太极的画面,心想居然有人表演这玩意儿,太搞笑了。

彩排那天他站在舞台侧面的幕布后,在主持间隙间漫不经心地看节目,唱歌跳舞小品轮番上阵,竟然还有诗朗诵。正当他看得呵欠连连时,台上灯光突然暗了下来,然后他听到台上的女主持人念道:“下一个节目,武当长拳。表演者,越凌华。”

然后,林昭的眼便直了。

他从来没有想过,世界上居然有人能打拳打得如此好看,行云流水这四个字简直就是为他发明的。台上的男孩子穿了一件普通的白色长衫,身材修长匀称,一举一动都流露出力与美的完美结合。等他打完收势站定,对着台下抱拳结束时,林昭只觉连呼吸都急促起来。

天哪,他怎么敢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对方还是个男人!

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不顾一切地跑到了后台。扫视了一圈,那个男孩子并不在。林昭急忙问一旁的节目组人员,得到的回答是“越凌华吗?他表演完节目就走了”。

林昭急了:“他是哪个年级的啊?怎么我从没见过他?”

“他啊,他不是咱们学院的,是土木的,比咱们高一年级,这次我们学院借他过来撑场子。”旁边的女孩子笑嘻嘻地解释,周围一圈的叽叽喳喳,无非是越学长好帅啊,打起来好有范儿啊迷死人了之类的。

林昭怅然若失,不是一个学院的,哪有机会认识呢?

这次的晚会并没有为林昭创造出和越凌华搭讪的机会,他是节目主持人,自始至终都站在舞台侧面,而越凌华表演完自己的节目就下场了,林昭只能默默地站在幕布旁边欣赏。

时间过得飞快,一下子就是两个月过去了。林昭时时想起那个帅哥,却从未在学校偶遇过。想想也是,校园这么大,哪能随随便便就偶遇成功。但林昭不死心,每天吃完晚饭就在校园里溜达来溜达去,还老是在土木工程学院的宿舍楼门口流连,妄图见到心中的男神。

这天傍晚,林昭吃完饭,咬着根冰棍又在校区内无所事事地晃 荡。路过一个小小的文具店时,鬼使神差般地走了进去。

这个文具店就和每座大学里面的文具店一样,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林昭看到柜台后站着一个男孩子在低头写字,凑过去一看,那男孩子正在一张铺开的宣纸上写毛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