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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青春干杯(13)

陆临默默地看着千秋一世那暗淡无光的头像,又是那人一贯的风格,一声不吭的就消失了,不知道是有事突然下线了,还是懒得再和自己聊天。

鼠标键一点,切换回了群里。依旧是聊得热火朝天,偶尔还能看到海边漫步见缝插针的问一嘴,小临风还没上来吗?

陆临心想,看,只要自己不说话,就没人知道他其实就坐在电脑前看着群里大家聊天。如果千秋一世不出声,自己也会以为他根本没看到海边漫步的那句话。既然对现实中的自己毫无兴趣,又何必关心自己是不是来了K市?大可以装作根本没看到群聊天,根本不搭理自己。

又何必问了之后,再装作掉线突然消失。

陆临忽然笑了,他想贺维琛此刻是不是也在惊慌,是不是也在想,难道路边临风就是今天吃饭时见到的那个师弟?会不会那么巧?

他忍不住笑出了声。

唯有如此,才能掩饰住想要叹息的心情。

贺维琛并没有下线,只是对着电脑在沉思。毛卷儿蹭过来,他心不在焉的摸了摸它的头。

路边临风,陆临。突然才发现,这两个名字这么相似。

路边临风曾说过他硕士毕业工作两年,今年27岁;陆临比自己小两届,算起来应该也是差不多的年纪。

路边临风过来K市公司总部培训,陆临也是来培训。

还能更巧合吗?还需要更多巧合吗?

贺维琛盯着路边临风的QQ头像,一条傻乎乎的胖鱼,就像路边临风给人的感觉,呆呆的。他想起今天见到的师弟,虽然笑容中略带腼腆,但那张脸倒是英气十足,气质干净清爽,既不呆,也没有路边临风那种包子一样任搓任捏的感觉。

路边临风或许自己也没察觉到,无论是在群里,还是面对千秋一世时,他都是一副包子样,给人一种忒好欺负的感觉。

陆临……真的就是路边临风吗?

为什么真人的感觉,和网上的感觉相差那么远?

贺维琛端起手边的咖啡,他想,如果陆临真的就是路边临风,那么他要是知道自己就是千秋一世,一定要吓死了吧?毕竟墨镜兔说过,路边临风视自己为偶像,自己每次更新小说,路边临风也是一章不落的认真写回帖,不辞辛苦的为自己打分,献花,刷票。

在他的心目中,路边临风就和他养的毛卷儿差不多,对他十足忠心,也很容易满足,摸摸头就会猛摇尾巴。

这么想着,那张素来缺乏表情的脸竟也露出了个淡淡的笑容。然而那笑容也很快消逝了,因为贺维琛根本就没打算暴露自己的网上身份。

哪怕陆临就是路边临风,于他而言,也不过是一个现实中交情甚浅的师弟,和一个网上认识的读者罢了。如果陆临真的是路边临风,又知道了他就是千秋一世,一定会想来找他,一定会影响到他现在的生活。

他最讨厌麻烦。也最讨厌现实生活中遇到自己所谓的“粉丝”。

第13章

贺维琛最近一段时间都在为下半年要承担的研究项目做调研,加班了一个多星期,终于把国内外市场需求和该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初稿拟定,迎来了难得的一个假日。吃完早饭后,换上一身休闲服,牵着毛卷儿出门遛弯。

毛卷儿这几天也憋坏了,一出门就跟抽风了似的,兴奋得四处乱窜,一路上碰到对它多看几眼的人,都要蹭上去撒娇摇尾巴。毛卷儿因为长得漂亮,是小区里的名犬,每次在遛弯的途中都会遭到一些大妈大婶的调戏。其实毛卷儿更喜欢被小姑娘们逗弄,只可惜它家主人那张冷冰冰的脸,除了大妈大婶们敢于笑着说“哎哟,小贺又带毛卷儿出来散步了啊。”然后对它摸头摸尾巴的,小姑娘们都只能羡慕的看着,不敢随便上来动手。

贺维琛是小区里有名的冰山美男,附近的小姑娘们都知道有个帅哥养了条帅气的金毛,但是她们也都知道这个帅哥不太好接近,惜言如金,接近了也是白搭。

贺维琛带着金毛去了附近的公园,这儿空气新鲜绿草如茵,到处都是遛狗的和锻炼身体的人。毛卷儿四处撒欢,贺维琛几次差点拉不住它,一个没注意,它就扑到了一个人脚下,那人蹲下身子,一只手摸着毛卷儿的背,另一只手挠着它的下巴,毛卷儿舒服的享受着,索性躺倒下来,示意对方摸它的肚皮,还用爪子去挠那人的裤腿。

贺维琛忙要把毛卷儿拽起来,却看那人站了起来,笑着叫了一声:“师兄。”

一愣神的功夫,贺维琛才看清那人的长相——端正清爽的眉眼,笑容中带着一丝腼腆,微微露出一点洁白的牙齿。

不是前段时间一起吃过饭的师弟陆临,又是谁?

有些惊讶于会在这里和他偶遇,贺维琛便点了点头:“你怎么会来这儿?”

陆临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中介公司说这附近的小区有不少房子待租,我就趁着周末,过来看看,没想到能碰到师兄,真巧。”

贺维琛这才想起他说过要找房子租,又想起自己还答应过要帮他留意,前段时间忙得一塌糊涂,自然是把这事丢在了脑后。现在既然碰到了,就算他个性再冷淡,也不好意思丢下一句“那你慢慢看吧,我先走了。”然后离开。犹豫了一下,开口道:“那我带你去我住的小区,问问物业看有没有房子出租?”

陆临一愣,说老实话他并没想到能遇到贺维琛。那天贺维琛把他送回公司宿舍后,就再没有联系过他。倒是周世华给他打过几个电话,关心他找房子的事,还建议他去贺维琛住的小区附近看看,因为那里交通方便,离他公司近,而且小区也多,管理规范,有不少一室一厅的小户型正适合他。

陆临也就抱着碰运气的心态,有空就过来转悠,想着自己要是在这附近的小区租房,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碰见贺维琛呢?

这种不过是隐藏在心底的小小奢望,没想到真的就实现了。

毛卷儿还绕着他的腿不停的摇着尾巴,陆临笑了起来,对贺维琛说:“那太麻烦师兄了吧?”

贺维琛将毛卷儿拉回了自己身后,语气淡然的说:“没事,反正我也有空。”

两个人一条狗,又沿着贺维琛出来时的路往回走。一路上有些沉默,陆临本来就不是个擅长带起话题的人,贺维琛更是向来寡言。幸好毛卷儿活泼好动,一会儿绕到贺维琛身前,一会儿又去蹭陆临的裤腿。陆临终于找到了话题,伸手指着毛卷儿:“师兄还养宠物啊?”

贺维琛看了毛卷儿一眼,回答了一个“嗯”字。

“师兄在研究所上班,工作那么忙,还要照顾它,也挺辛苦吧。”

“还好。”

“我家也养狗,虽然没养过金毛,但我也知道狗是最怕寂寞的动物,需要人照顾和陪它玩耍。”陆临弯腰摸了摸毛卷儿的头,“所以我虽然一直想自己养条狗,但在没有稳定下来之前,始终不敢。要是养了,就要好好待它,不让它寂寞,替它养老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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