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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青春干杯(10)

他也没什么别的目的,不过是想离那个人,更近一步罢了。

自从那次和薛予见面吃饭后,后来薛予果然又约了陆临出去一起喝酒。陆临是知道薛予那可悲的酒量的,不敢跟他去喝酒,改而去吃了烧烤。两人熟了后,就时常有空一起吃个饭,还相约一起打魔兽。

这就是可怜的单身男人寂寞而无聊的生活。

陆临既然决定要去K市呆上一年,自然要和薛予说一声。于是抽空打了个电话,约他出来请他吃饭。

到了晚上,薛予乐呵呵的穿着便服来赴饭局了。只要是吃,他总是兴高采烈的模样。

吃饭间,陆临告诉他,自己下个月要去K市培训,去一年。

薛予呆了呆,咬着筷子盯着陆临,慢慢的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小临风,怎么突然要去K市?该不会是……网恋了吧?”

“你说什么?”陆临一下子被噎住了。

“千秋也在K市嘛,”薛予笑嘻嘻的,不怀好意,“虽然他自己从没说过,但墨镜兔是他的责编,肯定知道嘛。墨镜兔知道的事,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小临风,我知道你心里一直只有千秋大神,可是网恋是没有好结果的呀。”

陆临面红耳赤,忙喝了口水,然后抬头说:“胡说八道什么,是公司派我去总部培训!”

薛予斜着眼看他:“真的吗?”

陆临哼了一声,对他表示不屑。

“那你就安心的去培训,千万别想着和千秋见面。”薛予慢悠悠的开口,“一来,他肯定不会出来见你,免得你碰壁。二来嘛,网恋这个东西,太不靠谱了啊,何况还是两个男人。”

“谁说我网恋了?”陆临再好的脾气也忍不住怒了,“是不是你网恋过啊?没成是吧?”

“哈哈。”薛予笑了起来,虽然笑着,眼中却浸着些微的冷意,“白痴才网恋。”

晚上陆临回到家,看到千秋一世给他的QQ留言,说自己的金毛不知为啥这两天总不吃饭,喂药也不肯吃,精神萎靡不振,还开始拉血,问他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陆临忍不住笑了笑,千秋一世和他之间总算有了个共同话题,那就是养狗。自从前段时间和千秋一世聊过养狗心得后,千秋一世大概觉得他挺有经验,所以他家的金毛有点啥不对劲,就来问陆临。

就贺维琛那个性格,难得肯这么主动搭理人,看来他对自家那条金毛确实挺疼爱的,这么上心。

于是陆临打电话回家咨询了一下老妈,然后给千秋一世回复。

路边临风:你家金毛光拉血吗?有没有伴随呕吐?

千秋一世:好像没有。

路边临风:你最好给金毛量下体温,如果粪便恶臭,还带些黄色、土黄色,黏膜白色状,那很有可能是犬细小病毒。如果没有,那大概是肠炎或者有寄生虫吧?是不是感冒了?还是带它上医院看看吧。

千秋一世:连着两天晚上加班,都没抽出时间带它上医院。

路边临风:最好赶紧带它上医院,万一拖出大病来就麻烦了。

千秋一世:嗯,好。

千秋一世:谢谢。

陆临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把自己要去K市的事告诉千秋一世。

他记得自己以前问过千秋一世,如果有机会去K市培训,能不能去见他。但是千秋一世并没有回答,可能这个问题对他也造成了困扰,不想见自己又不知怎么回绝,只好装作没看到。

陆临也不傻,他还记得千秋一世说过,不想把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扯在一起。

那么自己,还是以曾经的师弟这个身份去见他吧。他并没有怀抱着过多的奢望,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第10章

贺维琛下线关了电脑后,看看时间还不算太晚,连忙牵着萎靡不振的金毛出门了,开车直奔宠物医院。

前段时间刚给金毛输过液,他也看出来自家金毛不喜欢进医院,更讨厌打针。所以这次抱着丝侥幸心理,心想路边临风养狗那么有经验,说不定知道怎么治,吃什么药就能好的话,就省事多了。结果,还是要去医院。

看到金毛蔫蔫的趴在后座上,贺维琛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其实真不算太合格的主人,本来研究所工作就挺忙,时常要加班,真不太适合养狗。可是不知不觉,也养了三年了。曾经也有过把它送人的念头,可每次刚要下决心,一看它那双湿漉漉的眼睛,就心软了,舍不得。

那人离开的时候,为什么却要把它留下呢?明明提出分手的人是对方,却像被伤害的那一方似的,红着眼眶笑着说:“我把毛卷儿留给你了,这样下次我回来,总还有个借口。”

然后他就拎着沉重的大箱子,离开了。

贺维琛心想,他真的还会回来吗?其实也只是在骗自己而已吧?就像以前在一起时,每次喊着分手的都是他,东西搬出去一走好几个月,毫无音讯。在自己以为这次是真的分手了吧的时候,突然又跑回来,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再次搬进来。

这样的事发生过太多次了,贺维琛都麻木了,所以当两年前那人再度嚷着要分手时,他以为顶多半年,对方又会若无其事的再回来。

可是这次没有,大概是真的走了。

既任性又自私的前恋人,贺维琛自己也不明白,怎么就和他在一起了呢?当年他在学校的时候就拼命追求自己,得不到回应,就去跳楼——这种性格,分明是他最讨厌的啊。

或许一开始是因为愧疚,偶尔也去医院看他。然后渐渐地,那人像团烈火一样,慢慢融化开他的心。因为一直都处于被追求着,被爱着的位置,所以贺维琛以为,自己答应和他在一起了,他应该会很开心才是,会高高兴兴一直陪着自己才是。

可是真的当两个人在一起了后,受不了的却变成对方了。一开始只是小吵小闹,到后来就发展成动不动威胁分手。

“你干嘛总干涉我?我干涉过你写小说吗?你去写你的破小说,我出去玩怎么了?通宵怎么了?受不了就分手!”那人一边生气的吼着,一边摔杯子。

“和你在一起原来这么没劲,你连基本的生活情趣都没有!”那人不停地抱怨。

“我交什么朋友不用你管!能给我点儿自由吗?我要自由!”于是那人就奔着他的自由,离开了。

贺维琛不懂,自己管的多吗?作为恋人,难道不该彼此约束,安安分分的过日子,而不是老在外面泡吧,通宵不归吗?那人老说他不要束缚,还说本来以为自己是个不会拘束别人的人,才会一开始喜欢上自己——和自己无关的人,当然没必要去拘束,可是如果变成了恋人,就会在意对方,就会希望对方眼里心里都只有自己一个人,难道不对吗?

可是每当自己下决心,那就分手算了的时候,那人又会回来,可怜兮兮的认错道歉,和他重归于好。

贺维琛觉得自己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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