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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爱远行(135)

斐然也是看出了端倪选择从猴子那儿下手,他是最接近自己的人,而且自己也没防着他。想用钱打动一个快死的人,就要从他家人那突破。斐然一定是允诺会让他家人得到一笔钱,收买了猴子。事后只要拿一句连他家人也脱不了干系,就不怕猴子会供出他来。

这小子,跟了他四年,好的没学,倒是学了一肚子歪门斜道。

“这几天监狱那里闹腾了好一阵,那些警察一直在调查你受伤的事,你既然以天黑没看清行凶的人来糊弄那些警察,这件事,我就暂时没提,等你来决定。”

欧向奕淡淡地说:“那就别说了。”

年依辰不是没想到他会这样说,但真正听到还是有些不满的,“连猴子也放过了?他可是在你肚子上捅了一刀,害你差点见了阎王呢!”

欧向奕轻叹了口气,“他不是没几天活头了吗?这样也挺好,最后的几天就让他提心吊胆的过,也算是惩罚了。”

年依辰眯起眼,“你是怕猴子会撑不住把他招出来吧!”虽说斐然计划周密,但也难保有个万一。万一猴子架不住软硬兼施把他供出来,那斐然是不是要在里面待个几十年?欧向奕连这也想到了,该说他太聪明还是太傻!

欧向奕笑,“这么了解我啊!”

年依辰说:“你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了。”

欧向奕无所谓,“我本来就是病人。”

年依辰对他这种态度很是恼火,三两步上前揪住他的病服领,“你以为你有几条命?下一次,你还会不会那么好运?下一次,你还能再见到我吗?”

欧向奕安抚地拍拍他的胳膊,“行了,别上火,我保证,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身体,绝不会让他再有机会伤害我。”

“放、屁!”

欧向奕瞪大眼,“你不是改走优雅路线了吗?怎么又回到街头混混的时候了。”

颓丧地坐在他床边,年依辰轻声说了句,“向奕,放他走吧!”

欧向奕眯起眼,一言不发。

年依辰知道他绝对不想听这话,可,这才是他憋在心里一直想说的,“这么多年了,也够了吧!他,是不可能会爱上你的。就算你再执着也没有用,真打算锁他一辈子吗?让他到死的那天,都在恨你。”

欧向奕攥了攥拳,像在极力压抑着什么。许久后,终于松开。

他说:“再等等吧,再等等。”

他说过吧,死也不想放了斐然。

以前是强烈的意向,而现在,却是实实在在的感触。

他死过一回了,在鬼门关前转了一圈,又回到了现实世界。

他也说过,真死了,就放他自由,总不能真让他给自己陪葬。

可老天嫌他作孽还不够多,又把他放了回来。

可气的是,他还是没有忘记斐然,没有忘记那份强烈到让心脏停止的爱。

所以,他怎么能放,怎么放得了?

再等等吧,也许十年,也许二十年,有一天他的强烈消失,就还他----

自由。

年依辰静静凝视那张熟悉的脸庞,心里有太多疼惜和不忍。

他们认识有十几年了,两人已不只是朋友这么简单,多数时候他是把欧向奕当成了家人。

那个在他有难时会陪着他一起躲子弹的,家人。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会保护欧向奕。

哪怕他十恶不赦了,也不允许任何人来伤害他。

对朋友,家人,不就应该这样无条件,无理由的相信、维护吗?

年依辰仰起头,深深叹口气,望着惨白的天花板,不禁又想起了那个人。

如果当时对他也能有这份心,无条件无理由的相信、维护、保护,也许,就不会伤他那么深。

不会让他,决绝地离开。

而现在,连说句对不起的机会都没有了。

在医院养了近一个月,欧向奕满面春风地回到狱中。

和一些相熟的狱友打招呼,看到猴子后走到他面前,一把揽住他肩膀,皮笑肉不笑地问好,“怎么样,几天不见,想我没有?”

猴子战战兢兢地唤了声,“九哥。”

欧向奕点点头,一副很满意的样子,“看来还没把我忘了,不错,九哥也记着你的好。以后有机会慢慢回报。”说完,拍拍他肩膀,就走开了。

欧向奕的事一直没查出结果,只能处罚了和他编在一个组的其它几人,算是没尽到互相监督的责任。

也是拜这件事所赐,欧向奕暂时过起了清闲的日子。

等到放风时间,欧向奕又坐在老位置,偷偷瞄那个“幕后操纵者”。

一个月没见,他瘦了,脸色也不太好,在监狱生活总是会缺乏些营养的,可惜了他努力喂养的几年。

季云恒悄无声息地在他背后咋呼了一声,坐到他身边,“怎么,看了这么久的病,这相思病还没治好?”

欧向奕笑,“治不好了,那药停产了。”

季云恒皱眉,“那可严重了。不然,我帮你看看,好歹,小时候给我家猪看过几年病。”

欧向奕通过干警知道那晚是季云恒发现了自己,回来后,和他走得更近了些。时不时开点玩笑,聊两句废话,有时,也会说些真话。

断断续续将欧向奕和斐然那点破事听了大概,季云恒有一天突然大发感慨。

“要不要听听我的故事?”

欧向奕诧异地看向他,这个一直保持神秘的人终于憋不住要向人敞开心扉了。

但愿他的故事,不要太恶俗。

季云恒从他那里要了根烟,点了叼在嘴里,“我他妈也是个可怜人。”

可怜人有个苦命的童年,家里穷的叮当响,好歹读完了初中才辍的学,他妈在那年得了个病,慢慢一病不起,第二年就死了。他爸又娶了一个,他看不惯那老泼妇,那老泼妇也容不下他。于是就想着到城里打工。当时他有一竹马,跟他家境况差不多,两人就一起出来了。租了个小破房,勉强在城里生活。

那段时间还是挺美好的,他们夫唱夫随,日子虽然过得清苦,倒也快乐。

后来那竹马的老爹病了,要他寄钱回去,竹马一急就借了高利贷。

钱是寄出去了,可没多久高利贷就上门讨债了。

他们哪有钱还啊,于是就跑啊跑,逃啊逃,过得挺惨的。

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天两顿,馒头加清水面条,这味道他吃了整整一个月,却回味了整整十年。

后来他受不了了,变势利了,就干了牛郎这行当。

挣了钱把高利贷还了,以为能和他家竹马相亲相爱幸福下去了,却被竹马一句“分手”给甩了。

再后来他家竹马找了一小情,说什么就爱那小情天真无邪的笑,白莲花一般的纯洁。

靠,敢情竹马是嫌他脏了。

他眼红了,骂竹马没良心,拿他钱还高利贷时不嫌脏,拿他钱做生意时不嫌脏,拿他钱买房子时不嫌脏,现在有了小情,倒嫌他脏了。

竹马就说我把那些钱还给你,咱们好聚好散,最好老死不相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