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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掰弯我(72)+番外

说完,他拍了拍万辰肩膀,手插棉睡衣口袋里,哼着小曲踩着棉拖鞋走出屋。

哼,他是不知道万辰来这的真正目的,不过,黄鼠狼给鸡拜年,绝对没什么好事。

仗着皇亲国戚,这人是打不得骂不得撵不得气不得,那,恶心恶心,总成吧!

晃到四宝小店,他从货架上拿了新牙刷和牙缸,在四宝的嚷嚷声中走进卫生间。

闲聊了好一会,才见万辰人模狗样地走出他家。

四宝忙探头问道,“万哥出去啊!”

万辰笑笑,“是,有事要办。”

四宝:“万哥晚上回来吗,我二姐家办派对,要来凑个热闹吗?”

沈煦恨不得一脚踹到他脸上,感情他昨儿说的话都进狼耳朵里了。

万辰犹豫了下,“我尽量吧!”

万辰走后,沈煦把他从头数落了一遍,你是熊心豹子胆虎心狗娘胆都吃了,什么人都敢招惹……还叫人到你二姐家,你不知道他有恋童癖啊!都摧残了一二三四五、八个孩子了……什么,我胡思乱想胡说八道……什么,我眼红人比我混得好,对人有偏见……你你你,我算是看清你了,钱四宝,你以后就姓钱吧!我今儿跟你绝交,明儿再看你表现!

脸红脖子粗地说了一大堆,沈煦拍拍屁股气回自家小屋,门甩得呯呯响!

中午的时候,四宝端了盘红烧鸡进屋来,绝交了一个小时零十五分钟的男人立刻从床上爬了起来。

绝交协议,暂停一会。

啃着鸡屁股,四宝好奇地问沈煦,是不是跟万辰有什么过节,为什么一见他就来气。

沈煦冷笑两声,咬了口鸡大腿,“气个屁,就他,还不值得我动气。”

他的确对万辰没什么气,不过,也不能大肚得拉着横幅晃着彩带蹦蹦跳跳高唱“热烈欢迎”吧!

有些人,就适合放在天边,哎,咱眼不见心不烦,什么恩恩怨怨,咱放一边,小日子过得也舒坦。

可你说,这人要是天天搁你面前晃来晃去,还时不时蹭蹭你的脸搭搭你的小肩膀,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咱照样哥俩好的姿态。

就有点给人添堵了吧!

有些事,发生了就是发生了,不管谁对谁错,他们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做不了朋友,更别提什么狗屁兄弟。

他虽不知万辰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这一次他可不会乖乖任他宰割。

再想害他一次,纵使有十个万叔李姨撑腰,他也绝对会和他同归于尽!

第51章 生日派对

四宝二姐家的奇奇今年七岁,小学二年级。

不知道班里什么时候兴起了生日派对风,不管谁过生日都得办个小型的派对,请来班上许多要好的同学吃、喝、玩、乐一通。如果谁不请,很快就会被他所在的小团体排挤。

沈煦不住摇头,现在的孩子,太可怕了。

晚上,沈煦和四宝到时,奇奇已经穿上了白色蓬蓬的公主裙,头戴小皇冠,站在玄关处热情迎接他们。

“两位先生,快请进来,外面风雪很大,非常感谢二位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参加我的生日宴。”说完,她胃疼地来了个九十度鞠躬。

四宝和沈煦被雷得风中凌乱,四宝捏了捏她的小鼻子,“别搞这一套行不行,你不起鸡皮疙瘩啊!”

奇奇不悦地拍掉舅舅的手,“讨厌!”

人快到齐的时候,四宝手机响了,他接起来看了沈煦一眼,匆匆跑向阳台。

十分钟后,门铃响了,二姐打开门,奇奇又重复了刚才那一套。

万辰也是一脸窘样,四宝躲在一边快笑岔气,还好见惯各式场面的人很快冷静下来,蹲在小寿星面前,把包扎好的礼物递给了她。

“生日快乐。”

小公主身边围了几个同龄的小女孩,凑在一起叽叽喳喳,“哇,这个大哥哥好帅啊”“真的太帅了”“奇奇他是谁啊”“介绍我们认识啦”“是明星吗”

四宝不满,凑到那些小女生面前,指指万辰,“你们叫他什么?”

女生们:“大哥哥。”

四宝指指自己,“你们叫我什么?”

女生们:“叔叔。”

四宝暴走:“凭什么?!我还没他大呢!!!”

女生们一脸鄙视,“可你没他帅啊!”

一道雷劈过四宝头顶,劈碎了石化的某人。

点上蜡烛,小公主许了世界和平人民安居乐业的伟大愿望,沈煦无力抚额,这孩子将来不当演员太可惜了,要不要从头演到尾啊!

切过蛋糕,是节目时间,奇奇的爸爸充当不合格的魔术师,表演几个一眼就被拆穿的烂魔术,引来哄堂大笑。

四宝用他那现学的小丑表演引发另一轮高潮。

奇奇好奇地询问沈煦,“沈舅舅,你表演什么?”

沈煦大惊,“我也要吗?”

四宝摘下自己的小丑帽戴到他头上,“要不然,你学我好了。”

奇奇瞅了眼旁边的万辰,“还是让大哥哥和你一起表演好了,你们以前不是同学吗?我和小美小雅都很有默契的,是不是,来嘛来嘛!”

小朋友起哄,奇奇爸妈也出声相劝,沈煦硬着头皮站到了客厅中央。

万辰想了想说,“还是唱首歌吧,别的我实在不会。”

奇奇快步跑到电视前,“大哥哥你要唱什么歌,我给你放碟。”

万辰摇摇头:“不用了,清唱就可以,是首老歌,现在应该找不到伴奏了。”

另一个话筒递到了沈煦手里,万辰目光灼灼地望着他,“还会唱吗,那首等待。”

沈煦握着话筒的手僵了一秒。

十七岁时在中学生之间非常流行的一首歌,不管会唱的不会唱的,总能跟着哼哼两句。

用现在的词来形容就叫烂大街。

没有伴奏,静下来的屋子里响起万辰略带磁性的嗓音。

你记得我吗,同学。

我们曾经是同桌,是最好的朋友。

我帮你写过日记,你为我做过笔记。

我骑着自行车带你穿梭薰衣草的海洋,香味留在回忆里。

你在哪里……

万辰唱歌一向不难听,可他不爱唱,又或者说他根本没时间唱歌。

十七岁的沈煦一天到晚哼哼那两句,万辰把它连同数学公式一起记下了。

这么些年,他没时间听歌唱歌,能让他记下一首歌的人不在了,他至今会唱的只有那一首。

我会等待,十年后,你回来。

你抚平我眼角的细纹,我摘掉你发间的白霜。

我会等待,二十年,你回来。

你翻看旧照片认出我,我找寻指间痣想起你。

我会等待,一直,一直等待,你会回来。

直到今天,我依然,爱你,我的爱人。

万辰改了最后一句的歌词,把“想你,我的朋友”改成了爱人。

沈煦的目光沉稳,静静听他唱完整首歌。

从头至尾,他没有开过口,那首曾经天天挂在嘴边的歌,他一句也记不住了。

就如同他们的过去,终有一天,彻底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