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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连环杀人事件(4)+番外

「你这酒吧开了多久了?」

惯常拉家常一般的开头,刚才的三位警官也问过,到了郑枚问,唐青却忍不住改了答案:「三百年。」只不过以前叫酒庄不叫酒吧。

郑枚眨了眨眼睛:「一七零九年,清圣祖康熙四十八年,你这倒是百年老店。」顿了顿,又笑道,「您老真高寿。」

唐青微微扬起唇角:「好说。你信不信,其实我是个妖?」「妖」这个字语尾微微上扬,带着点挑衅的意味。

郑枚却笑起来:「我还是个天师呢!你怎么跟我学弟那群人一个德行。」

唐青微微疑惑:「令学弟说自己是妖?」

「这倒没有,他说自己男朋友是个鬼,还说有个朋友是个天师。」

唐青的脑海里过滤着名单,确实有那么几个人,几年前摆平了S市的鬼道,但是鬼妖不涉,不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他从来不曾与对方打过照面,对方也似乎不想与自己这群发生干系。不过世界到底是小的,兜个圈子转个身,一不留神终归还是会碰到。眼前这个人能活着,与那群人是否有关系?

郑枚掏出笔记本来,刷刷写字:「不开玩笑了,唐老板对这桩命案知道多少?」

「知道后巷死了人,死得很惨,有目击证人看到嫌疑犯,那个嫌疑犯昨天在我们店里喝过酒,不过是第一次来,也没有多留意。」唐青下巴一扬,指向吧台,「先来的警官留下了他的相片,嘱咐我们店里多多留意。」

郑枚看着本子,仿佛不经意道:「死得惨,知道死得怎么个惨法不?」

唐青摇摇头,这件事情他是真的没关心,几个警官也没有告知。横竖不过是死个人,对妖来说,根本不值得多留意。

郑枚却拿黑色钢笔在脖子这里一划:「分尸,只剩下个人头,其他什么都没了。」

分尸?

唐青装做慌乱的样子:「太……太残忍了!其他的尸体部位呢?」

「还在找。」郑枚悠悠喝口汽水,「你是不知道,现场流了一地的血,晓乐怀疑就是在你们酒吧街后院分的尸。」

唐青脸色微变,露出嫌恶表情。数千年来,人总说妖残酷,嗜吃人,其实怎么知道人一旦疯狂,比起妖魔来更恐怖万倍不止!

「不过我觉得我们警方在做无用功。」

「郑警官的意思是……」

「与其说是尸块被凶手拿到其他地方丢弃了,」郑枚吸口气,小声道,「我倒觉得,那些尸块恐怕都被凶手处理掉了。」

「处理掉的意思是……」

郑枚慢条斯理张开嘴,做了个「吃」的姿势。

和缓的气氛突然就变了。

『他在说什么?他说的是真的?等等,他为什么要把这样的内幕透露给我知道,还是,他……在怀疑我什么?』心内盘算,唐青面上却做出标准惊愕表情。

四、三、二、一!他在心里数到零,然后做惊慌状大笑:「哈哈,郑警官,你别开玩笑!吃人?我可不喜欢看香港惊悚片。」

郑枚拿他贴着OK绷的手撑着头,静静看唐青脸上表情,昏昧光线下,他的脸面一半隐藏在阴影中并不看得分明,只有一双细长弯弯的笑眼,即使在黑暗中依旧闪烁着逼人的光彩。

「香港十大奇案之一,八五年的八仙饭店灭门惨案,七年后被李修贤拍成了《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主演是黄秋生。」郑枚淡淡地道,「这部片子我念小学的时候看过,至今想起来还是会发抖,因为这部片子说的都是真、的!」

最后的那两个字,似乎为了强调,从齿缝间一个字、一个字迸出来,发音清晰,掷地有声,一经抛掷到空气中,仿佛便能看到摩擦出的一列绚烂火花。

唐青皱起眉头:「郑警官,如果我没记错,八五年的八仙饭店灭门惨案中那几具尸体是否真的被做成了叉烧包,最后是没有定论的。在路环黑沙阿婆秧滩虽然发现了十一件人体断肢,但其中仅有一件女性手掌被验证为属于失踪被害者之一,其余的身分至今不能确定,所以……」

「所以,唐老板还不是也很喜欢看香港惊悚片?」郑枚大笑。唐青发现他笑起来相当生动,仿佛五官都舒展开来一般,惬意的、放肆的大笑,只是每一朵微笑的背后,却仿佛都隐藏着什么深意。

「这部片子太有名,也因为太过出人意料,所以即便是我这样不喜欢看惊悚片的人,也多多少少知道点。」唐青谨慎地回答。

这一次说的确实是真话。因为当时曝出的焦点是「吃人」,他曾经怀疑过这起事件并非「人为」,然而,毕竟因为事隔多年,他也没兴趣去关照别人的地盘,所以这么多年来这件事也就成了心中一桩无关紧要的无头公案。

郑枚止了笑,愉悦地说道:「这么说起来,唐老板应该跟我是一辈人了,不知道方便问一下年龄吗?」

「三千……」唐青刹住口,笑道,「算了,不开玩笑了,三十二岁。」

「属蛇?」

「正是。」

郑枚笑起来:「我属羊,刚好比你小两岁,不如以后我叫你唐大哥好不好?」

「这怎么敢当。」唐青也笑道,「不过郑警官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多你这么一个老弟。」

「当然不会嫌弃。像唐大哥这样年纪轻轻便事业有成的人,老弟我可是羡慕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嫌弃呢?」

「那就好。」唐青端起一旁的玻璃瓶又向郑枚杯中添汽水,一面似是随意道:「郑老弟,既然你喊我一声大哥,那么我就多事问一句,老弟你为什么会怀疑那具尸体是被吃掉的?」

「谢谢。」郑枚拿起杯子来,喝了一口道,「因为咬痕。后巷的那具尸体只剩了个头,身体的其他部位全都不见了,从颈部的伤口切面来看,伴随有撕裂痕迹,不像是为利器所砍落,倒像是被什么野兽撕咬造成。」

被野兽咬死?唐青的心沉了一下,难道……

「会不会是什么动物园的猛兽跑出来了?」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虽然警方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收到本市任何动物园的求救电话。」

「或许因为事情太大,所以下面的人隐瞒不报呢?」

「除非这个人有本事单枪匹马把跑了的野兽都抓回去,否则迟早总要上报。话说回来,四年前白石桥动物园跑出来的那七匹狼,可是什么事都没干就被抓捕归园了。现在动物园的兽类都被驯化过度,基本没有野性了。」

「那会不会是市民饲养的宠物,比如藏獒、杜宾之类?」

「如果是宠物的话,按照常理推断,或许是可能咬死人,但应该不会将人体的其他部分吞食掉。」

唐青想了想:「既然死者可能是被野兽咬死的,那么跟这个人有什么关系?」他说着,将那张照片推到郑枚眼前来。二十几岁年轻男子的长圆脸在烛光下安静地微笑,看得出来这个人不太自信,在面对相机的时候,脸上的微笑也显得有些勉强和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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