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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没你就不行(2373)

那是命中该绝。

“话不是这么说的!这么着吧,人数暂定三十人,跑一趟,一人补贴二两银子,如何?”

当真?

“当真!”

王勇抱拳:“侯爷慷慨!小的们敢不从命。”

那就去吧。

王勇急匆匆的去了,尹禛转回去,看着从一个商户手里买来的地图。

马匪这次是必去的!商人的嗅觉最敏锐。他们私下跟马匪肯定有来往,比如长期的上供,或者,帮马匪处理一些货品;又或者,暗地里帮马匪采买一些东西。

这些来往,能叫有些商家避开一些凶险。这个只要稍微打听一下就知道。有些商户连年被抢,有些却几乎没有过损失,所以,答案不是明摆着的吗?

而商人嘛,最是圆滑不过。那边合作,这边还能再偷着卖一次马匪,又何乐而不为呢?

又因着,桐桐杀人震慑,这些商人经过那一晚上血洗的噩梦,会特别的乖顺的。

这么一股马匪而已,其实能出动的也就十七八个人而已。

三十个好手的好,几乎是以一敌二。再加上桐桐暗中护持,问题不大。

现在抽功的方法不是简单的计算人头,这有时候不公平。战场上你不能费力的先去砍人头吧。可你不砍,回头这人头又不一定属于你。这种情况之下,再记功,就不是以单个来论的。

比如说一个小旗,十个人。这十个人杀敌五人,那这十人中,战死的得抚恤。活着的,都记一功。别的小旗但凡有空缺,那这活着的人就都有做小旗的资格。

就像是自己,需得跟着小旗一起,杀敌五人,才能将身上的罪抵消了。

再杀五人,才有晋升小旗的机会。

但若是一人可杀敌数人,便可越级而升。

尹禛算的是,这一次,折了罪过之后,能晋升至百户即可。

别人的还不要,就要这王百户家的。

为何呢?哼!因为千户所里,只这个王百户滑不留手。别的百户,下面人的日子还算凑活。可这位呢?一个春天,孤儿夭折了七个。照顾遗孤,本就是百户职责。就是给个屋子,塞一屋子枯草,也不至于冻着;一个孩子一天一把糙米,或是叫人出去狩猎,不拘是什么,哪怕一天一只野兔呢,七个孩子也不至于饿着。

饥寒交迫之下,要了小小孩童的命。

这是带兵吗?这是养了个土皇帝呀。

可此人,偏就是个会做人的人。对上糊弄的住,又有女儿嫁的好,有些背景,以至于在这地方,成了土霸王了,谁都卖几分面子。

既然如此,那就送你们去该去的地方。

果然,要出发了,这才发现,这三十个人里,便有王家自己人整八口。王百户都亲自来了,一来就笑呵呵的,“小侯爷,这等大事,老夫不跟着不放心呀!您要是有个什么意外,老夫担待不起呀。”

桐桐在院子里听韩况介绍这些人,“除了咱们这一小旗的人,还有王家八口。另外那个小旗,是王百户家的大儿子所在的小旗。”

那还缺两个人呀。

韩况正要说话呢,就见王勇家跑出俩小子,正是王勇家两半大的小子。

桐桐心说,这不像是要打马匪,倒是像趁着马匪打劫,好顺道去打劫的。

她低声道:“你带着这些小子留在家里,该吃吃,该喝喝。我今晚动身,对外就说要十五了,我给宫里的圣人和娘娘祈福呢。”

啊?这还能撒谎的吗?

桐桐就笑,拍了拍她的头,“圣人和娘娘也是人,怕个什么?”

晚上天擦黑的时候,桐桐换了一身男装,先由着这些孩子里领头的小子,名叫獾子的,叫他牵着马先走,而后桐桐才晃悠出去。

獾子左右看看,这天一黑,一个人怎么敢走草原?有狼群呢!

桐桐打发他,“去吧!看好门户,最迟后天早上就回来了。等以后,我教你们怎么一个人走草原。”

月朗星稀,一望无尽的草原以及荒野里肆无忌惮的风,此时纵马而行,那是一种说不出的畅快。她总觉得她曾经这么畅快的奔驰在深夜的草原上,伴着一声声狼嚎……还有什么呢?

还有心里升起的那种紧迫,好似身后有追兵一样。

这么一想,她又失笑。不是追兵,应该只是太担心他了!也是怪了,为什么在自己的心里,他像个小娇娇呢?

其实,他也没那么娇吧?!

一人一马就这么飞驰电掣的消失在草原上,她不知道的是,她路过之后,边上半人深的草丛里,冒出好几个人来。

其中一个领头的可不正是打铁的老丁。

老丁看着不见踪影的人,问身边的几个老伙计:“还要不要跟?”

跟吧!太危险了呀!这姑娘胆子也太大了,一个人深夜横穿百里荒原,这是在玩命呀。

老丁叹气:“统领之前下过令,别叫他们察觉了。”

算了吧!一碰面就被人把老底子给揭出来了,还别叫察觉了?

这小两口子,一个本事全长在脑子上了,一个本事全长在胆子上了!

一个精似鬼,一个悍似匪,怎么瞒呀?

第1397章 云际会(37)

百里的路,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

就像是官道上的驿站,一般是三十里一个。为何是三十里呢?因为一般的马匹,三十里后力衰,如果不想把马往废的跑,那就三十里一换马。

当然了,战争另算,它打的就是消耗。

千里驹这种东西,那是可遇不可求的。

这么去算的话,在草原上赶路,会放马去跑吗?当然不会。如果不把速度提起来,那走的并不会快。所以,要赶十五的集,就是十四出发。

而桐桐呢,夜行追赶,而后要尾随,她的速度就得快。

可饶是想快点,这马也不给力呀。三十里真就是极限了,跑不起来。

一旦停下来,半个时辰吧,远远的去看,那闪烁着的绿色的眼睛,就是狼。

她安静的呆着,没有对狼先动手。狼是极其聪慧的动物,它们的敏锐超乎人的想象。若是它们感知到了危险,它们便不会靠近。

她就骑在马上,盯着站在最高处的那一只头狼的眼睛。

双方相互凝视了良久,而后是一声狼嚎,一圈的狼缓缓的退去,是不是还在左近,这个桐桐就不知道了。她不攻击狼,狼不攻击她。反之,今儿一旦杀了头狼,那麻烦了,以后但凡走草原,这群狼就会跟自己不死不休的。

她今儿要赶路,不想跟狼群多做纠缠。

走走停停,在天蒙蒙亮的时候远远的看见了在溪水边歇息了一晚上的一行人。这才把速度降下来了,在后面慢悠悠的晃悠着。

离得远,压根看不清人。

王勇朝后看了一眼,急忙朝父亲走去:“爹,您看,后面跟着的那人只他一个。”

“小心着点!”王百户朝后看了一眼,这地方,讨生活的方式多了。身上不犯了案子,谁上这地方来?既然都是犯了事的,有几个是本本分分的?别觉得这些人真不敢把镇北军的人怎么样?人少力弱的时候,谁吃谁还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