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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高门(56)+番外

但这时候,还是忍不住喊娘。

施菀拉着她的手,说道:“我让人去找找你娘,但现在天快黑了,她又在药铺,不一定方便来。”

小姑娘整张脸烧得通红,喘着气,不知是意识模糊没听清,还是听清了无力回答。

施菀求助地看向陆璘,不知是不是去叫那妇人来。

陆璘轻声道:“晚上县衙有轮值衙役,我让他去找人。”

施菀点点头。

陆璘便出去,没一会儿回来,告诉她衙役已过去了。

此时长喜端了药过来,施菀扶小姑娘起来,让她把药服下。

服了药,施菀又让陆璘出去,自己就着烛火替小姑娘解下衣服,用酒擦了身子。

大概是舒服了一些,小姑娘睡着了。

她替她将被子盖好,从房内出来。

陆璘还守在门外,拿了张椅子坐着,旁边放着盏风灯,他拿了书在看。

施菀走到外面,他合上书,抬眼问她:“怎么样了?”

施菀摇摇头:“暂时睡着了,如今我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等着,盼老天爷开恩。”说到这里,她苦笑道:“其实我也很没用,能治好的病,也就那么一些……”

“你先坐一坐。”陆璘说着朝后面长喜道:“再去拿张椅子来。”

施菀在里面待了这么久,也想透透气,待长喜拿了椅子,她便坐了下来,与陆璘只隔了一张椅子的距离。

“人越活,便越能认识自己的渺小,如你这般,已经算人中翘楚了。”陆璘说。

施菀想了想,和他道:“今日一天,就在馨济堂划了五两银子的药钱……我也和他们说了情,小周大夫不愿便宜,最后大周大夫,就是我师父吩咐,不算那两包退烧药剂的钱。”

陆璘轻笑:“知道了,不必替我省钱,这些钱我有。”

“我替王姑娘谢谢你。”施菀说完,不由连咳了好几声,下意识将胳膊抱住。

陆璘想起她在安陆似乎异常怕冷,便很快起身去自己房中拿来了自己冬日的斗篷,才要给她,才意识到将自己的衣服给她似乎过于亲近了,犹豫片刻,还是将斗篷递出去道:“要不然,你先披上?”

施菀也迟疑下来,半晌,接过了他的斗篷,笑道:“多谢陆大人。”

这一声“陆大人”,将他之前觉出的那分亲近打散得灰飞烟灭。

今夜晴朗,一轮弦月挂上天空。

施菀和他道:“陆大人明日还有公务在身,先去睡吧,我在这儿守着,稍后我就进房里去。”

“你对这里不熟悉,需要什么也不知去哪里拿,我在一旁好一些。”陆璘道:“再说,我虽不是大夫,却也算个一方父母官,我也担心她。”

这时一名衙役从前院过来,站在走廊上看见陆璘,喊道:“大人——”

陆璘朝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衙役便过来压低了声音道:“禀大人,小的去馨济堂了,那王家婆娘说她累了一天,才躺下,晚上还要照看儿子,明日再过来。”

从他独自过来,施菀便猜到他就是去叫王来弟她娘的衙役,大约是没叫到才会独自回来,现在一听,果然如此。

陆璘也并不意外,回道:“好了,你下去继续值守吧。”

衙役下去,他看向施菀道:“罢了,她不来便不来吧。我想过,就算王姑娘好了,她日后也不会管,我会想办法给王姑娘找个绣坊,让她学刺绣,她看着伶俐,应该能学会,到时候就靠这个自食其力养活自己。”

施菀没想到他已替那姑娘谋划好了以后的路,有他这个知县出面,也必然行得通,便诚心道:“我再代她多谢陆大人。”

陆璘回答:“举手之劳,也是我该做的。”

第37章

施菀打开手上的斗篷,披在了身上,又小心将下摆提起来,拢在自己腿上,以免掉在地上弄脏。

看见她纤瘦柔弱的身体,被包裹在自己的斗篷里,陆璘心中涌起一起奇异的感觉,似一股暖流,又有些莫名的心悸紧张。

他问:“这些日子,那张大发有去找过你吗?”

“没有,我平日都在药铺,那里人多,他不会去的,就算去了也不怕。”

“那家里呢?”

施菀回答:“也没去,左邻四舍都有人,而且我养了一条看家黄狗,很聪明伶俐,我想着,大概不会有什么事。”

陆璘点点头,他又想问有没有什么要他做的,却想起她曾说过那些话,便忍了下来。

施菀问他:“陆大人在安陆这些日子还习惯么?这里一切都与京城不同。”

“还算习惯。”陆璘回答。

其实,他并不习惯。

这里的雨太多了,县衙里总是阴冷潮湿,各种各样的小虫子;路太难走,许多地方马车都到不了,这里的人也好吃辛辣……当然,这都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落寞而孤单。

这里的官员,大部分庸庸碌碌、混沌度日,有好嫖赌的,有好酒的,有好斗蛐蛐斗鸡的,就是没有一心一意要做事的。

按他们的想法,这个地方既不穷苦,也不富裕,好赖都是这么活,再折腾也升不了官,不如就这么熬着,不出事最好。

他与他们结交不上,也远离京城的亲人师友,每日入夜,便是被无边的清冷孤寂包围笼罩。

来了一个多月,他并不习惯。

这时他突然想,她当初去京城,是不是也是这样的感觉呢?也会觉得不习惯,觉得孤独吗?

她在京城有和谁相好吗?

想了很久,他发现自己当初就不清楚,此时更是回忆不起来。

这时施菀说:“云梦泽这一片都多水,待夏日六七月,便处处都是荷藕一片;到秋天,安陆的银杏叶黄了,便是漫山遍野的金黄,不知大人喜欢哪一种景色,到时可以四处看看。”

“那施大夫是喜欢夏日的荷,还是秋日的银杏?”陆璘问。

施菀笑道:“小的时候自然是喜欢夏天,和附近的小孩子们疯玩,捉泥鳅,钓虾蟆,摘莲蓬、菱角、鸡头米……总之是有做不完的事,我还记得我娘常说我过完一个夏天,脸上便有那锅底黑。

“秋天的银杏叶,小时候自然是没什么兴趣的,但现在这般年纪了,却更喜欢秋天,觉得那时候的天地真好看,静谧详和,我能看一整天。”

陆璘没想到她是个会捉泥鳅钓虾蟆的姑娘,因为他看到的她,大部分时间都是沉静的、小心的,除了她曾很自得地和他说她水性好,会撑船。

“我小的时候,什么都没做过,无论爷爷、父亲还是母亲,都让我好好念书,我自己也觉得念书比在外面玩闹更好,所以就这样读书读到了不再适合玩闹的年纪,我也不知道爬树掏鸟窝是什么感觉。”陆璘说。

施菀回答:“大人自小是神童,长大是才子,这些赞赏褒奖自然不是凭空来的,而是舍弃许多欢乐肆意之后才有的,相对来说,大人比旁人更不易。”

陆璘意外于,第一次有人说他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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