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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高门(48)+番外

她当初为何进京,爷爷似乎同他说过,又似乎没有,但总之,他隐约记得是为了什么事,但又记不太清……当时他,并不在意。

他只知道,她找上门来了,要他履行一个他并不知道的婚约,至于她因何而来,如何过来,他并不想知道,甚至抗拒去知道。

如今才知,是走投无路,被逼去京城的。

那位他不曾见过的施家爷爷,若一早准备让孙女嫁入陆家,应该早就会寻去,而不是等到自己亡故,让她寻过去,那时他已经二十了,放在平常人家,早就成亲了,不会等到那时候。

他的确怪过她,但其实不该,其实她找去京城的原因,只要认真想想就能想明白,只是他不愿去想而已。

他对她,有一种迟来的愧疚,只是他们早已和离,各自过着各自的人生。

第32章

从渡口往县衙去,一路只有辚辚的车轮声,因为马车内的陆璘沉默,长喜也眉眼深沉,所以爱闲聊的刘老二也不敢开口说话。

原本他是个爱热闹、能说会道的人,给县太爷当了这半个月车夫,他觉得自己已经越来越沉默寡言了。

长喜没说话,也是因为陆璘的沉默,因为他觉得公子心情可能不好。

他以前对少夫人知道并不多,因为他在外院,对少夫人见得少,而公子从不会在他面前提起少夫人。

当然,他知道公子不喜欢少夫人,甚至那时他还为公子惋惜,就像全陆府、全京城的人一样。

公子那样清贵的名门公子,俊朗非凡,又是京中第一才子,新科榜眼,这样的人,却要娶一个乡下姑娘,只因为一个信物。

他自小陪在公子身边,自然为公子鸣不平,替公子可惜,也会少不了的,有些不喜欢少夫人。

很久以来,少夫人在他心里就是一个不那么讨人喜欢的符号。

但到了今天,他发现少夫人是个很温柔的人,也知道她为什么去京城,为什么嫁给公子。

一个十六岁的姑娘,失去了爷爷,受人欺凌,只能拿着信物,变卖家产,千里迢迢寻去京城,除了嫁给公子,她又能怎么样呢?

婚事是太老爷订下的,公子若要怪,只能怪太老爷,却不能怪少夫人,但他当然知道,当初公子对少夫人并不好。

至少……公子不住在少夫人房里,成婚三年,少夫人无所出,最后还和离了。

唐大娘说是因为陆家对少夫人不好,所以少夫人才会和离,其实京城也这样说,京城的人都说少夫人当然不是和离的,而是被休的,所谓和离,只是陆家替自己找的遮羞布,就是欺负这儿媳妇没娘家而已。

所有人都这样说,事实呢?长喜现在觉得,事实似乎也差不多。

公子今天几乎算是被当着面骂,心情不好也在所难免。但是,事情已经这样了,四年都已过去,公子大概也不会在安陆这小县城待太久,以后能避就避着吧,长喜想。

连着几天,陆璘都乘马车出去辖下的乡镇探访查看,如此五六日,遇到放告日,须开堂审案,才在县衙办公。

一早,县丞杨钊给他送来一张请帖,说道:“三月十二,下官在家中替幼子办满月酒,还望陆大人赏光莅临寒舍,喝几杯薄酒。”

陆璘答应道:“杨大人喜得麟儿,子孙兴旺,我定会前去讨杯喜酒喝,也沾沾喜气。”

杨钊说道:“不知陆大人有儿女几个?”

陆璘浅笑道:“说来惭愧,我膝下还未有子嗣。”

杨钊不由怔住,在心里迅速回忆自己所知的陆璘的资料:二十岁中榜眼,为官七年,如今是二十七了?

这就算成亲晚,也该有个一男半女了吧?而且据他所知,陆大人肯定是成了亲的……所以这是,不能生?

他很意外,又很好奇,却偏偏是这种话题,不敢多问。

可惜,安陆县里的施大夫被称为“女科圣手”,对女子不孕、保胎接生都极擅长,却偏偏没有个“男科圣手”,要不然他还能找机会推荐给陆大人。

但眼下,怕惹得陆大人尴尬,杨钊立刻道:“陆大人如此年轻,自是不急,没有儿女牵挂,也好专心仕途。”

陆璘轻笑,没继续说话。

为了弥补自己“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过错,杨钊很快另起话题:“说起来,咱们城里这施大夫还真有些脾气,我儿的满月酒,我也请了她,是我夫人一力要求的,说这孩子能平安生下,全靠她,结果我让人将请帖送过去,她竟推说没空,说那一日已经定好了要去许村义诊,我这满月酒,倒比不上她去一个穷村子义诊!”

杨钊想迅速换个话题,心里也的确为这事不悦,所以就在这当口说了出来。

陆璘在案牍中停了一会儿,抬头道:“她今日能为一个穷村子的平民百姓而拒绝杨大人,它日也能为替杨大人诊病而拒绝赵知府的宴请,这证明在她心里,病人比一切都重要,杨大人该感谢我们安陆县内有这样一位济世救人的好大夫。”

杨钊被他的话说动,立刻道:“陆大人说得对,倒是下官气量小了,下官不该怪罪施大夫,该钦佩她才是。”

陆璘不再多说,收好了文书,整了衣冠,前去公堂审案。

第一桩案,亲兄弟两人,却在分家时为一个柜子打起来,告到县衙,都觉得那柜子该是自己的。

第二桩案,一人偷了另一家的耕牛,却死活不承认,被判了归还耕牛,还十分理直气壮地要原告还他半个月的草料钱,说是自己喂了牛半个月。

陆璘按律判了被告十杖。

到第三桩案,陆璘却看到个熟悉的名字:张大发。

他知道乡人的名字多有重复,也许每个村都有个“大发”或是“富贵”,但再看诉状,却当真看到了施柏仁、施菀的名字。

这张大发,竟是那日在船上唐大娘说起的那个恶人,而他要告的,正是施菀。

他声称,七年前,大夫施柏仁因医死了自己的儿子,答应将孙女嫁给他,还立了婚书,结果施柏仁死了,他孙女施菀竟悄悄卖了房地田产逃去了京城,如今她已回来,所以他请求衙门主持公道,勒令施菀履行婚约,嫁给他。

与诉状一起递上来的,还有个装了八两银子的钱袋。

陆璘第一次在乡邻间鸡毛蒜皮的案子里生起那么大的怒气。

他将那钱袋举起来示众道:“公然贿赂官员,先打二十杖。”

衙役上前按住张大发,先将张大发打了二十杖,打得那张大发哭爹喊娘,等打完二十杖,陆璘才问:“你说这是施柏仁与你签定的婚书,可能证明这字真是施柏仁所写?又是否有证人?婚书可曾上过衙门登记盖印?”

“这确实是施柏仁的字迹,证人……证人我也有,是我侄子,他在德安府做捕快。”张大发一边疼得龇牙,一边说道。

陆璘冷哼:“侄子?此人与你为亲属关系,作不了证。另外据本府所知,你早在施菀离开安陆时就已经续娶,如今又有什么脸面再提出娶施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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