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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树晚风(130)

这是一辆将内饰改造成了高级商务车的路虎揽胜,专用来长途期间的办公。

宋熙临的专职司机向来懂得什么是“沉默是金”,所以这一路上,只要宋熙临不开口询问他事情,他就会一直保持着安静,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地开车。

他们现在要前往的地方,正是宋熙临的老家,嘎隆县碧屿村。

过往七年,年年清明节皆是如此。宋熙临是回来祭奠母亲,司徒朝暮则是以秘书的身份陪同他回来。

就连司徒朝暮自己都想不到,上大学前的一份暑假工,竟然能延续到至今,即便大学四年宋熙临在国外念书,她也一直在给他当兼职助理,被他远程操控着在国内安排了不少七零八碎的工作。

兼职四年,毕业后她毫不费力地直接入职了其他人挤破脑袋都进不去的宋氏集团,给宋熙临当起了全职秘书,全权负责他的工作和行程安排。

七年的相处和工作经验,也足以让司徒朝暮对宋熙临这个人的性格爱好和工作习惯了如指掌,有时仅仅只需要一个眼神,她就能够清楚明了地读懂他的意图。

他特意提醒她今天是假期,那就说明他今天不想再听到任何与工作有关的事情。

他需要一份清静。

所以司徒朝暮就没再继续往下提及那封跨过电子邮件的内容,直接关了电脑,和司机师傅一样保持着如金子般的沉默,神态恬静至极,内心却欢呼雀跃,暗暗窃喜:终于可以摆脱工作了,哈哈哈哈。紧接着,又在心里愤愤不平地吐槽了一句:呸,臭资本家,你也知道今天是假期?

清明三天假,她是一天都没休,第一天加班整资料,第二天清早就陪着宋熙临一同出发前往嘎隆了,在路上颠簸了一天一夜,还要端着电脑回复各种电子邮件,处理各种业务问题,拉磨的驴都没她忙!

然而相处七年,宋熙临也是一样了解司徒朝暮的,知道这家伙就是典型的面服心不服,看起来老老实实乖乖巧巧,其实早已经在心里把他给骂到狗血淋头了。

“从嘎隆回去之后就给你补假。”宋熙临瞧着司徒朝暮,眼眸中蕴藏着温和笑意,“缺几天补几天,绝不剥削你。”

司徒朝暮见好就收:“那就谢谢宋总体谅啦。”

宋熙临先舒了口气,而后叹息着说:“只要你不在心里骂我就好,我这身子骨,可不经骂。”

司徒朝暮:“……”不愧是年少有为的集团太子爷,说话方式永远这么高级。

面对着司徒朝暮的满面无语,宋熙临忍俊不禁:“你自己瞧瞧,谁家秘书和你一样天天给老板使脸色看?”

司徒朝暮当即就拧起了眉毛:“我什么时候给你使过脸色?你不要血口喷人啊!”

宋熙临眉梢一挑:“需不需要我现在给你递块镜子,让你好好瞧瞧自己现在的表情?真是恨不得一口把我给吞了。”

司徒朝暮瞬间就意识到了自己现在的表情可能略显狰狞了,赶忙松弛下来了面部肌肉,伶牙俐齿地说:“你自己都说了,现在是假期,不用随时保持工作状态,我还不能表现的自在点么?”

宋熙临说不过她,无奈一笑:“当然可以,我也希望你能够轻松自在点。”比起和她以上下级关系相处的模式,他还是更喜欢和她以朋友的关系相处。

他希望她可以在自己面前永远保持一份天真和随性。

让他为之所动容的,也是她身上的那股无拘无束的自由感。

不久之后,车身又流畅地转过了一道山弯,环绕着碧屿村的那几座巍峨雪山若隐若现地浮现在了前方的飘渺云雾中。

司徒朝暮的心跳猛然加快了一拍,激动又紧张地喊了声:“快到了!”

宋熙临眸光却突然沉淡了下来,无波无澜地回了声:“嗯。”

司徒朝暮并未再去关注宋熙临,目光紧盯着前方的雪山,呼吸逐渐急促,语调发紧,难以自持:“今天是清明节,你哥很有可能会回来扫墓,说不定我们这次可以遇到他!”

以往七年,她年年都是怀揣着这种希望回来的,发自内心地渴望想要再见他一面,然而却年年寻不见人,年年失望而归,年年暗自发誓以后再也不来了,再也不傻乎乎地盼望着一个不切实际的身影了,再盼自己就是蠢蛋就是狗!

然而真到了新的一年,新的清明节,她还是照来不误,又当蠢蛋又当狗,内心的希望升起又落空,落空又升起,如此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司徒朝暮在看雪山,宋熙临在看她,目光复杂,内心泛苦,甚至带有几分罪恶感与愧疚感。

他知道她很渴望哥哥回来,很想再见哥哥一面。他也想,但那是曾经。

不知从何年何月何日开始,他不想让哥哥回来了,不想再见到哥哥了,甚至很害怕哥哥会回来。

他开始抵触他的哥哥。

哥哥只要一出现,他就会变得暗淡无光,这么多年以来所有的努力都会化为灰烬。

哥哥在她心中的分量也是所有人都无可比拟的。

但是,她也只和哥哥相处了一年而已,为什么会这样的惦念他呢?

纠结许久,宋熙临还是忍不住将这个积压在心中多年的问题问了出来:“哥哥对你来说,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以至于让你这么多年都念念不忘。

“白月光?还是朱砂痣?”

司徒朝暮怔了一下,认真思考了好大一会儿,坦坦荡荡地回答问题:“既不是白月光也不是朱砂痣,没有那么高级也没有俗套,他存在意义也不是因为我,他就是他,独树一帜的顾晚风。”

独树一帜……

宋熙临在心中苦笑一声:可真是不可撼动的存在。

白月光会变成沾在袖口的饭粒子,朱砂痣会变成墙上的蚊子血,唯有独树一帜,沧海桑田而不变。

这世间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取代的了“独树一帜”。

然而宋熙临却依旧有些不死心,再度发问:“他当真有那么独特?”

司徒朝暮没有任何夸张地实话实说:“反正我没再见过第二个比他还干净纯粹的人。”

宋熙临:“你说的干净纯粹是指?”

司徒朝暮:“灵魂。”

宋熙临神不改色,漫不经心:“身体不算么?七年时间足以改变很多,说不定哥哥早就结婚生子了。”

刹那间,司徒朝暮的内心莫名窜出来了一股夹杂着酸楚的怒火,因为她无法反驳宋熙临的这句话。

那个人不是没有可能结婚生子,不是没有可能遇到更喜欢的人,不是没有可能为了他心爱的女人沦陷红尘。

或许,他早就不喜欢她了,毕竟七年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年少时的那点情愫可能早就成了他的过去式……

宋熙临的话就如同一根针似的精准无误地扎进了司徒朝暮内心的伤口里,令她怒火中烧,疼痛难忍,却又拔不出来,就连怒火都不能随意发作,不然实在是输得太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