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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秋(22)

原来都事出有因,气沤上来,吴虞胸堵至极:“别想我听你的。”

季时秋的声音依旧温和:“如果到时我们口供不一致,警方也许会认为我在作伪证。”

吴虞的瞳孔赫然扩大。

他算准了她的脾性。

竟不惜用自己来要挟她。

他怎么能……绝情固执到这种地步。

吴虞像被凿穿,彻底溃败,她仓皇地把纸回推给他:“我不要,别给我。”

而后回头,无头苍蝇似的在房内暴走,要把他装腔作势取出来的东西统统塞回行李袋。

一边诅咒般絮语:“你答应我了,只能跟我走。”

季时秋追过去,把失措的她拉回来,紧紧看着她:“吴虞!看着我!”

吴虞逃避他锐亮的视线,他就控住她下巴,迫使自己回到她眼里,给她最后的力量:“已经这样了,你觉得我们还能跑多久拖多久?”

吴虞答不上来,死如心灰。

她脸上的肌肉不可抑制地抽搐,那表情哭也不是,笑也不是:“我想……起码……”

她轻微哽噎:“……起码,能看到乌桕树变红吧。”

季时秋眉间痛得一紧:“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这种树到处都是。”

吴虞质问:“你跟我看到的那一棵呢。”

她也不想这么咄咄逼人:“如果我今年就想看到呢。”

季时秋喉结微动:“照我说的做,你今年能看见。”

“你呢,到时你在哪,”吴虞凄冷而讥诮地笑了下:“我自己看有什么意义。这种树,我过去从来没注意过,只有你告诉我它的名字,告诉我它会变红,会变得像满树鲜花。既然不能带我看见,你凭什么要说出来。”

季时秋的双目,在她绚烂的描述里慢慢灰败和荒芜。

他挤出三个字:“对不起。”

他以为,上苍对他的罪罚是死亡,是漫长的禁锢;但没想过会是让他在最不堪的境况下遇见最想爱的女孩。这比前两者要痛上千倍万倍;而他又是如此无力和无奈,他能为她做的,只有让她全身而退;他能陪她实现的完美冒险,就是守护她的周全,给她最好的结局,然后与她彻底道别。

心如刀割,季时秋疼到说不出话。

吴虞也不出声,她在等,等他吐出一丝真心的示弱或不舍。那么她都会将它们奉为今后很长一段岁月的人生箴言。她才二十四岁,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然而季时秋比她认识和想象的都更决绝:“这些天我基本听你的。我求你,也听我一次。”

吴虞悲戚的眼神变得凶狠,语气阴冷:“行。季时秋,你进去了,我不会等你。”

他仿佛松了口气,有泪要坠下,被他硬生生憋住。他艰难地应:“好。”

他拿起那张字迹一笔一划的画纸,再次交与她:“你多看几遍。”

吴虞坐下去,抹了抹眼,几分钟后,她把它还回来,全程面无表情。

“记住了?”

吴虞不回答。

季时秋知道,她记住了。他翻过画纸,看一眼正面不苟言笑的自己,将它撕成碎片。

他又找到吴虞的打火机,让它们在烟灰缸里烧成灰烬,然后端去卫生间。

站在床边的女人,像被扒去了大半灵魂,神色木而僵。

听见水流的动静,她忽然跟活过来一般,攥紧双拳,快步走向同样的地方,撞上走出门的季时秋。

她开始玩命地狠殴他胸膛,就不看他,面色如血。

季时秋一动不动,也一眨不眨。

在她力气尽溃的瞬间,他把她扯来怀里,深切而短促的拥抱,用尽所有余力,像要与她灵肉交融,骨头嵌入骨头,血液渗透血液。

吴虞悲伤地呜咽。

他用拇指为她抹泪:“不哭了,警察很快就会来。”

吴虞做不到,又不得不强迫自己做到。

季时秋再一次拥住她,这一次很轻,确认她鼻音趋缓,他伏贴在她耳边:“不要来旁听,不要来看我,照顾好自己。”

没有等到吴虞应声,门板被叩响,是林姐的声音:“吴虞?睡了吗?”

吴虞吞咽一下,扬声:“没。”

林姐口吻随意:“老郑送了螃蟹来,我给蒸了,你和小秋一起下来吃吗?放凉了发腥就不好吃了。”

林姐从未在这个点找过他们,吴虞猜到什么,眼眶再度泛红,唇瓣止不住地轻颤。季时秋安抚地摸摸她脸颊,眼神提醒她应答。

吴虞尝试从喉咙里挤出个好,但她完全哑掉。

季时秋抬头,字正腔圆:“知道了,马上来——”

话落,他低头看吴虞,双眼在她脸上胶黏几秒,他莞尔一笑,放开她,头也不回地走向属于他的收场,也走出终要打烊的乐园。

第19章 第十九片落叶

入职鼎信律所的第二年,陈栖接到一桩比较特别的刑事案件。

因由法律援助机构发派,同事间并没有什么人想接,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就落在她这个从业不久的新人身上。从蕲州派出所调取到所有的案卷和影像材料后,她连夜翻阅整理,走访调查和取证,并提前跟看守所预约时间,与她的委托人进行第一次会面。

对方是一位年仅十九岁的少年,姓于,单名一个朗字。

她在材料里见过他的照片,惊讶于他不俗的长相。

但更深入地了解后,她开始同情他的遭遇。

他出生于蕲州偏北一个叫芦河的小镇。

有个酗酒嗜赌的暴戾父亲,把对母亲的施暴当作家常便饭,据附近乡邻称,几乎每天能听到他父亲的辱骂和母亲的哭喊,还有摔砸东西的动静。

他的母亲身体不好,有羊癫疯,不定期发作,早年间她在厂子里上过几年班,后来因为意外,左手有两根手指被机床压断,残疾加癫痫,从此只能待在家里烧饭务农。

双亲不合与经济拮据的缘故,于朗从小过得不算幸福。

但他似乎一直坚信自己有创造或走向幸福的能力,潜心学习,十多岁起就在课余想方设法地找各种活计,聚少成多地攒钱。

几位同村长辈都亲切地叫他小朗,无一例外地夸:

“这小孩可好了。”

“勤劳懂事,看到我们就喊人。”

“作业做起来特别快,在学校就能写完,根本不用家里面边操心,反正忙的时候哦,放学回来没事了还主动帮我们干活。”

谁都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语气里皆是惋惜。

有个白发老头呷茶感慨,“他老子千不对万不对,也不该杀了他啊。”

“他难道不该死吗?”旁边沉默擦桌的女孩突然出声。

陈栖注意到她,询问她关于于朗的事。

她说她是于朗的初中同学,但没考上高中,所以辍学在家做杂活。

“于朗人很好。”她叫宋晓月,跟于朗做过半学期同桌:“我有一次来月事,弄在椅子上,其他男生看到了都取笑我,把我椅子搬走,传来传去不给我。于朗就抢了回来,还去厕所打水替我把椅子擦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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