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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王殿下(罂粟花园之三)(2)

「谢谢……可是你们老大是谁啊?你……在这里工作?」不可否认,她此刻真的需要喝点东西,但定时驻守「咖啡舍」的老顾客的她却不曾见过张易隆。

「就老板嘛!至于我,是从早班调大夜的,没想到会遇到妳。」其实张易隆稍早时就想和她打招呼,只是络绎不绝的客人教他忙得分身乏术。

「原来如此……你以后都这个时段?」她开始考虑要不要换地点了,可不是她和张易隆有何过节,而是因为……

「不一定啊!对了,妳跟我哥还有联紧吗?」

她暗自翻了个白眼。还真的让她给料准了耶!「很少啰!我想他应该很忙吧!」她说得委婉,事实上她跟张易隆的大哥张易璟最后一次见面大概是快一年前的事了。

「这样啊……」听见同事在召唤,张易隆便道:「那我先去忙了,下次再聊。」

「嗯!我也要走了。」曹小糜表现得并不热络,收拾好东西便走向收银台,撕了一张预购的咖啡券给一名英俊尔雅的男子。

「记得替我谢谢老板。」有了热牛奶垫胃,她回家才不必小偷似的翻冰箱找食物。

「不客气。」男人笑了。

「你是老板?真看不出来!」她忍不住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她时常看见他的身影,但年轻俊朗的脸庞总让她以为他只是名服务生,就算他并不常穿著制服,她亦猜想或许他职位较特殊,没料到他竟是一店之主。

「很多人都这么说。」男人习惯的递出名片,他的声音浑厚低沉,一如他外表给予人的稳重牢靠。「欢迎妳常来。」

「这……当然!」瞄了眼忙碌的张易隆,老板深得人缘的笑容和对「咖啡舍」的眷恋战胜方才窜起另寻新地点的念头,她轻快的道再见,唇角勾起一抹连她也浑然未觉的窃喜纹路。

睡不饱、吃不饱、没灵感,以上三项被曹小糜视为人生三大忌。

灵感这种东西当然是勉强不来的,所以顶多让她情绪糟糕。

至于吃的部分可就好办了,家里有倪雅晏这位厨娘在,三餐外加消夜都有人张罗着,瞧她睡到衣服都掀开、露出白嫩嫩的小肚子时,即可得知她家的厨娘有多尽职了;而最让她坚持的就是睡眠了,曹小糜虽是道地的夜猫子,但那也是因为个人生活习性所致,然而无论如何,「睡到自然醒」是她一贯的作风,而且只要瞌睡虫一在她脑子敲门,管他客厅、厨房还是厕所,眼睛一闭,她照样能安眠得不省人事。

但这会儿偏偏有人犯了此大忌,电话铃声夺魂似地响个不停,显然很了解曹小糜这只小猪,才会如此的有耐性等候她接听。

「铃──铃──」

「嗯……」被子一蒙,她使出绝招,来个耳不听为净。

「叮咚!叮咚!」

对方不死心,甚至透过只要是在家便从不关机的计算机呼叫她。

四方格局的房间充斥着清脆铃声,让曹小糜压根儿无法安稳入睡,她眉尾抖了两下,受不了的小脚奋力一踹,无辜的羽绒凉被像张大网实实地铺平在地板上。

「喂……」熟稔的抓起话筒,她的眼眸仍舍不得张开的垂闭着。

「醒了?」对方哼了一声,只觉得曹小糜的耳屎恐怕得清一清了,居然让她吵了逾半个钟头才醒来。

「厚!人家还想睡……」曹小糜音调渐弱,眼看和蔼可亲的周爷爷朝她招手了,残酷的美娟编辑立刻大吼。

「曹、小、糜!不准睡着!」美娟可不是生来就有大嗓门,这都该拜曹小糜所赐,也只有以这么高分贝的声音才能稍稍唤醒脑袋浆糊一片的小猪。

「听我把话说完,否则我就亲到妳家,我看妳怎么睡!」

「呜……小娟娟,妳太残忍了啦!」有前车之鉴的曹小糜晓得美娟说到做到,而她更不敢向天借胆挂美娟电话,要知道母老虎发成起来可是很可怕的,尤其是像美娟这种生过小孩的,甩起皮带衣架总是特别顺手。

「少啰唆!我问妳,下一期的主题妳想好没有?」美娟毫不迂回的道出目的。

「没有耶!反正还久嘛!」她皮皮地道。

美娟很不屑。「是很久没错,问题就出在妳曹大小姐实在很厉害,每次都一拖再拖,把公司搞得人仰马翻!」

「呃……」曹小糜扯扯嘴角,这点还真教她无可否认。「灵感不来,我也没办法啊!」

「借口!妳这人就是欠人家逼,我警告妳喔!离截稿日期还有二十天,一个礼拜后我会亲自去妳家拿进度,记得题材要吸引人才行,最近『LISA』杂志有点在抄袭我们了,妳这张王牌可给我争气些,听懂没?」

「小娟娟,妳害人家压力好大喔!」

「是喔!我还真是一点都感觉不出来!」美娟手痒的想蹂躏曹小糜粉皙脸蛋。凡认识曹小糜的人都知道,除了吃喝拉撒睡之外,似乎没什么能教曹小糜关注的了。「想想有多少人期待『糜子老师』的劲爆教学?如果下一期能多卖个一千本,我就带妳去吃台塑牛排。」要激励曹小糜的不二法门就是食物利诱。

「台塑牛排?!我要吃、我要吃!亲爱的娟娟大人、娟娟美女,妳说话要算话喔!」曹小糜的眼睛瞬间闪闪发亮,光是想象那顶级黑胡椒酱淋上牛排的美味模样,就教她「冻未条」地猛吞口水了。

「我哪时骗过妳了?一向都是妳在唬弄我的好吗?糜子老师。」也不想想她多了三条皱纹是谁害的。

「哎哟!妳大人有大量嘛!我保证这回一定如期交稿!」曹小糜嘿嘿笑着。为了台塑牛排,打死她她也要挤出来!

「那是最好不过了。」美娟撇撇嘴角。果真是食物万能啊!「好了,记住妳自己讲的,拜啦!」

曹小糜眉开眼笑的放下话筒,光是想着她的大餐,就教她愉悦不已。蓦地,她像是想到了什么,藉臂一伸取来一张名片,脑海旋绕着昨晚在「咖啡舍」的情景,不禁格格娇笑着。

范威纶,这是那男人的名字。

此刻她不必照镜子也晓得自己肯定笑得跟花痴一样,但她毕竟是个女人,对于爱情理所当然会有憧憬,而在专栏里高谈阔论情爱的她有个职业病,她喜欢观察人群,注意陌生人们的行为举动,因此别小看她长相娇憨天真,一副涉世未深、傻不隆咚的,心思可是极敏捷聪慧。

至于范威纶,则是从她第一步踏进「咖啡舍」便教她将目光锁定的人物。

严格说起来,范威纶并不符合时下女性穷追不舍的类型,虽然他五官深刻,体格昂然挺拔,却少了一股邪味气质。

他是很有男子气概,但是待客之道让他全身洋溢着温煦的气味,即使下颚端正不阿,也教他时常挂着的浅笑给消弭了那份距离感,她仍可以感受得出他是非常适合家庭的男人;他身上散发出的咖啡香气与蛋糕奶油香在在显示出他的居家,若嫁给这样的男人,铁定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