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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东家(52)

作者: 陈毓华[上下册] 阅读记录

她转身想走,然后也不知道谁喊了声「打」,一群各为其主的奴才便出了拳头,很快,棍棒、刀械、店家的桌椅都成了斗殴的牺牲品。

「这安途县我们不熟,姐姐你待着别动,我去问一下店家有没有其他往茶楼去的路?」春水待在西太瀞身边几年,早已经不是那个没有见识的丫鬟,她机灵地匆匆钻进一旁的药铺去问路。

西太瀞知道刀剑不长眼,便想退到后面去,这一退,还没站定,一个从斗殴人群里横飞过来的身体眼看就要砸到人了一一旁观者眼明脚快的速速退了个干净,可也因为仓促,你逃我躲,有摔跤有互揸有磕碰的,叫爹叫娘的大有人在。

在西太瀞看来,要遭池鱼之殃的男人明明只要轻轻一躲,就能避过迎面而来的人肉包子,谁知道背着双手的他,眼睛看也不看,人闪也不闪,他身边人潮退个干净,他却振袖一挥,陡然一抓,好死不死,刚刚退到他身边的她很不幸就像自动送上门的替罪羔羊,一瞬间只觉得领口一紧,颈子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掐住,被腾空举起了。

她手里的东西一下全掉光,双手死死的抓住那男人的胳膊,「你」呼吸被扼杀在胸臆间令她无法喘息,她强抑住五脏六腑如火烧般的剧烈疼痛,只是一瞬间,已经觉得遍体生她相信,这人的两根手指只要稍许用力,她就会像被捏死的蚂蚁般,在下一刻无声无息的死去,要不就鹤了人家的刀,死于非命。

她的运气实在也太差了。

男人已经打算要将手中随意抓来的人往外抛,以一种睥睨的姿态施舍的低首看了她一眼。

「女人?」那深沉到近乎妖气的眼眸森然的瞄着她。

他从不介意出手杀人,但是女人除外!

只是刹那,他伸脚一踹,踢走横飞过来的汉子,那汉子在空中翻了两圈掉下地已经不会动,袖手旁观的另一只胳臂,硬生生接了从旁过来想近他身的大块头一刀,鲜血淋漓的同时,手掌翻转,捏断了行凶之人的颈子,那人白眼一翻,倒地身亡。

男人一脚踩在那人背上,煞气重重,阴鹫之气暴涨。

大白天穿着一色黑衣的领头看见男人遭受波及,手下竟不再留情,片刻后就连看情势不对躲在马车里的县太爷儿子都拉出来,t斩于刀下。

这下群众哗然了。

县太爷是什么?老百姓眼里,县太爷就是天。

父母官的独子被人杀了,这是会塌天的大事啊!

没有人敢再看热闹,一个两个三个……轰地全脚底抹油,回家关门落门。店家一看不对劲,店门亦纷纷挂上门板,生意也不做了。

风头能避一时就避,这凶神恶煞到底是打哪来的,竟然连县太爷的独生儿子都给宰了,他们这些小老百姓要倒大霉,事情闹大了!

街心瞬间空无一人。

那黑衣领头和他的手下全数单膝跪下,看着男人手上那一条血痕滴滴滴的滴入泥地里,都有自己小命不保的念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去劝他止血。

西太瀞的鼻腔口腔已经泛满血腥的锈味,「……放我……下来!」她用尽最后的力气掐他腰肉。

男人神情阴郁,姿态毫不怜惜,更无丝毫愧疚的像烫手似的松手,任凭西太瀞跌落。

西太瀞人没站稳,是冲出来的春水死死的揽着她的腰,她才不至于倒地。

春水感觉到西太瀞无法遏抑的颤抖,随着她的双臂传到她四肢百骸。

方才她从药铺出来,看见西太瀞被一个陌生的男人掐住脖子,早就惊得魂飞天外,可是刚刚那场面太过混乱,她摔了好几跤,却挤也挤不进去暴风中心,直到人潮退光,才得以冲出来。

「你阴我,想让我当替死鬼?」西太瀞咳了又咳,但很快定了定神,看着这裹着一身夏纱绸缎的男人。

「有何不可?」慵懒醇厚的声音,悠悠滑过她的耳边。

有种人天生不只身上会散发魅力,就连声音也如此,但是西太瀞走商阅人多矣,海内外的美男子见过不知道有多少,对他邪侫的美貌不但不动心,反而因为这人的冷血至此,心里只有一肚子火,更别提什么客套了。

「你可恶至极!」

「你是头一个敢指着我、骂我的女人。」

她有一双好眼睛,俏丽而明亮,眼尾的风情让人难以忽视,这会一反方才苍白的脸色,脸蛋红扑扑的,一双怒目燃着火,虽是眼神惑人,却难以让人联想到轻浮,身上一件多余的装饰都没有,素装之下,散发惊人的艳丽。

是谁家女儿?刚刚从生死一线回来,不怕吗?竟然还想教训他!

「我不齿你的为人,你到底把人命当成什么了?!」

「哦,」他挑眉,好像挨骂是一件稀奇的事,只是他这一挑眉,俊美到近乎张狂的五官当真是光彩流溢,百花失色。「圣贤言一一女子要贞瀞、慎言,要守三从四德,你一个女子在大街上抛头露面,又纠缠到男人纠纷上面来,无论发生什么事,只有「活该」二字可以形容,还敢反问于我?」女人的名声就是命没错。

这两年在湛天动的纵容下,她习惯了南方和京里开放自由的风气,忘记这里是保守、把礼法规矩放在任何事情前面的小地方,随兴的出了门,没把帷帽戴上,这男人就寻着这空子,戳着她脊梁骨骂吗?

偏她不吃这一套,要咬文嚼字欺她不会吗?

「圣贤言:男子要修身养性,要有浩然正气,要勇于舍身取义,严以律己,你指摘别人的时候,先想想自己,引起事端的你既无正义、善心,还把人命当草芥,就算身披绫罗绸缎,不过是只披着人皮的狼。」这种人还是少打交道为妙,她还不屑为伍呢。

这话讲得犀利又精明,锐利得像把刀,一行黑衣卫听得目瞪口呆。

这是大不韪啊!

听见了这些,他们还会有命在吗?

至于主子……

西太瀞再不看他一眼,转向春水,「道里有只臭虫,讨瞅得很,换地方去!」她扶着春水的手迳自走了,没人看见她裙下的腿肚子像跑了十里路那么抖。

男人慢吞吞的点了胳膊上几个穴道,止了血,然后露出冷冽的笑。

「骂我臭虫,你倒是头一份,敢掐我,你也独占鳌头,敢当众骂我是披着人皮的狼这样的女子,最好别再让本王瞧见。」若不然,这后果,可难说了。

他不杀女人,不屑与女子计较,也没有人胆敢来犯他,这女子,要是有机会再见,结果是好是坏,那……视他的心情而定。而向来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见一面就在他心里留下印象,她这也算独一份了——有意思啊有意思!

西太瀞带着春水去喝了杯凉茶,又买了一包金丝蜜枣,歇了会腿,直到一颗心直的笃亩了,这才来到茶楼。

看两人两手空空回来,连竹篮子也不见了,湛天动只在西太瀞的裙子上梭巡了一遍,又觑了眼没胆躲在大树后头装鸵鸟的春水,什么都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