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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爱啊(同人的妄想世界之一)(24)

“我一定会把它印成等身海报挂在房间做纪念。”爱死这张图了。

就算她要抱着睡觉他也不会介意,反倒是……

“这些还要放多久?”早上陪她跑了一趟印刷场带回这些书,才印两百本却忙的要命,是非常不合经济效益的事情。

“我马上要包书了。”

“我帮你。”

“不用不用,你坐着就好,我自己来,这些有分签名跟没签名的,弄乱会很麻烦,我自己动手比较好,而且从塞书签、番外篇到套塑料袋,然后包上泡棉再套入牛皮纸袋,做完之后会很有成就感,我喜欢自己做。”这种成就感专属于她,谁都不能剥夺。

“这样到底能赚多少?”

“赚多赚少不是问题,重点是,一切都是……爱啊。”为了爱,抛头颅洒热血都是应该,再辛苦也要继续坚持下去。

“中午要吃什么?”

“随便,”啦啦啦,要包书了。

这个美好的星期六早上,因为叶幼美要包书,他们没去看电影,过着很普通的悠闲日子,只有音乐萦绕耳际。

叶幼美坐在客厅里,面前摆放一张小桌子供她签名用,在厨房准备午餐的原兰桂不时可以听见外头传来的笑声,究竟在笑什么,他不想问,身为同人女的男友,只有两条路可行,一是陪她一起作奸犯科……不,说错了。是感受BL世界的美好,二是彻底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装傻装笨装不懂。

他该选择哪一条呢?又听见她笑了。

明白她确实很喜欢那个他一直不太能理解有多美好的世界,不过若她喜欢,他会包容,底线是别指望他能融入其中。

男人跟男人的爱情是他拒绝踩入的禁地。

中午,他们吃了一顿很美味的咖喱鸡饭,原兰桂大方赏她两只炸虾,他的厨艺很赞,不知不觉让她增加两公斤的肥肉。

下午,外头下了一阵雨,两人急忙去收衣服,之后,原兰桂坐在客厅的一角折迭衣服,叶幼美的书已经弄得差不多,正在做最后确认就要套入牛皮纸袋里。

原兰桂完全帮不上忙,唯一的用处是负责煮东西给她吃。

她很忙,双手并用,没有空,他喂她喝绿豆汤。

两点的时候,书本包装完毕,堆在墙角准备等CWT过后寄出。两点半,叶幼美答应要陪他去看电影,不过在这之前得去赴个约,约她的人是范多萸。

“姊姊,这是二十七个人的预购书钱,你数数看。”

“这次一样把书寄到你家,不来会场领书吗?”

范多萸怯生生地点头,“会场人好多,我不喜欢,而且二十七本我也拿不动。”

叶幼美略微失望。“这样啊,可惜你这么喜欢BL,却不能来亲自感受现场的威力。”

“不用啦,我是喜欢姊姊的作品,不用特地去那边人挤人,而且我个子小,万一不能呼吸就糟糕了。”

“也是,你真的好娇小喔。”叶幼美摸摸她的头,超可爱。

一个号称一百六十五,一个肯定也一百六十左右,半斤八两。

“没人陪你去我会担心,那就乖乖在家里等,不过如果你改变心意还是欢迎你来我的摊位找我玩,我的摊位号码是B三十四,要记得,不要跑错摊。”

B三十四,三十四B,巧合吗?原兰桂狐疑地陷入沉思。

两个女人打开话匣子便有聊不完的话题,什么都能聊,荤素不忌,原兰桂很有耐心坐在一旁阅读,完全不催促,直到叶幼美累到突然往他肩上靠,他们才发现她睡着了。

范多萸神情满是歉意。“对不起,我不知道姊姊这么累,还拉她聊这么久。”

“没关系。如果你有事可以先走。”

明明很客气的话,听在范多萸耳朵里却觉得自己似乎打扰他们,于是点点头赶紧离开他们的两人世界。姊姊的男朋友温柔又体贴,和姊姊笔下霸道的小攻一点都不像,而且姊姊那么放心地靠着男朋友入睡,看起来很幸福的样子呢,真好!

原兰桂替她盖好外套,任由她一直睡,他继续阅读《哈利波特》。

已经五点,太阳渐渐下山了。

看什么电影不重要,有没有看也不重要,今天仍是一个美好的假日,因为有她陪伴。

一切都很幸福,美满。

就好比桌上这一壶水果茶,酸酸甜甜的令人满足。

“叶幼美!”

“我是,请问你是哪位?”眼前这名来势汹汹的女孩子穿的是另一间学校的制服,她不认得,也没见过,后面那几个凶神恶煞也没见过。

“长得不怎么样嘛!”女孩双手抱胸,不屑地评头论足一番。“你竟然敢抢我男朋友!”

莫名其妙的指责让正在吃小美冰淇淋的叶幼美错愕,“我……抢你男朋友?请问你男朋友是谁啊?”

“就是孙志彬。”女孩报上男友姓名,等着她磕头认错。

孙什么彬的,没听说。叶幼美把冰淇淋继续往嘴里塞。“我不认识你男朋友,你会不会认错人了?学校很大,难免会认错,你还是去找你男朋友问清楚后再来找人,要不然认错很糗的。”

居然说她认错人!她怎么可能会认错人,男友皮夹里的照片经她多日探查确定就是叶幼美,绝不可能认错。

“敢抢我男朋友不敢承认吗?”

喔,气势很强,应该是想打人了,看样子,这位女施主不找人出气是不会罢休。叶幼美实在很想劝她回去弄清楚再说,以免让人死得不明不白,不过就怕一说下场更惨。她有危机意识,立刻把冰淇淋收起来,回家再吃。

“这位女……同学,我真的不认识你男朋友,我也没抢你男朋友,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根本没人追求,怎么可能抢你的男朋友。”功课压力很重也没时间去交男朋友,十四岁的年纪应该是很青春的,她的背景颜色却很黑。

“最好我认错人啦!既然你死不承认也不肯跟我道歉,不教训一下你是不会怕的!干哥,帮我好好教训她!”

真的要打人啦……这下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谁来救救她啊?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动她。”冷冷的警告自一旁飘出,跟着走出一名高大还手持球棒的俊俏男人。

带头的女孩被他的眼睛一电,差点就想扑过去,最后还是靠坚强的意志力才忍住,娇软地问:“你是她什么人?”

“ㄍ……”

“我是她男人,谁敢动她就是跟我这根球棒过不去!”原兰桂作势用球棒敲了敲一旁的电线杆,果真铿锵有力,吓死人。

就算他们这几个国中生人多势众,个头却不够高,身材也不够壮,而且对方还手持球棒,啧啧,重重打下去肯定会断骨头。

什么?他是这只丑小鸭的男人?!太暴殄天物了吧!

“怎么可能?我不信。”一个这么帅,一个这么矬,怎么看都不相配。

“ㄍ……”

“我管你信不信,不信就给我过来,这根球棒会让你们相信!”以暴制暴是他的拿手好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