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勇者!(85)

雌性血冠响尾蛇甚至看到这人类把一只雄性蓝亭鸟准备用来求偶的蓝色小花给扒拉走了,后来那蓝亭鸟再也没能追到一个妹子……这手段之残酷让她这个蓝亭鸟的天敌都发抖了!做出这种事的还能是人吗!!!

整片草原和树林乃至小山丘都活跃起来了,所有的魔兽们——主要是中高级魔兽, 他们的智商高也更加善于互相交流——都在说一件事:有一个人类,他内心里住着最可怕的恶魔,他无恶不作少啥抢掠,嘴里总是念叨着什么“三光”的咒语,像是他这样的人,只有暗黑魔王能够收服他。

高等魔兽的传承悠久,他们知道世界上很久以前是有过魔王这样一个人,而且这几十年魔王又出现了的,魔王是世界上最邪恶黑暗的存在。

于是草原上树林里山谷中的魔兽们给这个人类起了一个称号:魔王挚友。

_(:зゝ∠)_好像从某种角度上来讲没啥毛病。

……

蒙达马城的早晨总是很繁忙,天刚蒙蒙亮城门就打开了,来往的商队骑士和平民们走在不同的道路上,但他们通过城门的时候还是要不免挤在一起。牲畜的叫声,人说话的声音,偶尔有几句脏话,偶尔能听到鞭子挥打。

这里和荒原城有些像,都是自由独立的城市,但也同样都背靠着强大的国家,荒原城是雪刃王国而蒙达马城则背靠着金旗帝国。但两个城市看起来又完全不同,荒原城的城墙是古朴的,城内总有种荒凉原始的感觉,而蒙达马城的城墙则是很光滑平整的白色砖石,上面还挂着巨大的蒙达马城的旗帜,城内繁忙但秩序井然,尤其是南北两个城门对接的主干道上,人行熙熙攘攘,道路两旁绿树成荫。

就好像是荒蛮之地和文明城市的区别。

荒原城内奴隶人口的贩卖很常见,就和贩卖魔兽的市场放在一起,好像人和魔兽没有区别。而蒙达马城则没有人口买卖的市场。这里的人似乎文明许多。

“但贵族们仍然有奴仆,他们也仍然有杀死奴仆的权力。军队也有战奴,红灯区……咳,总之是小孩子不能去的地方也仍然有人口买卖。兰斯,在这里你要更加小心。”徐钧让兰斯下马,怕小孩摔倒还扶了一把,这几天他入戏的厉害,已经忘记了这孩子是个冰霜巨龙,还老是把他当成个宝宝似的。

兰斯抿着嘴,心里很高兴:“谢谢爸爸,我自己能下来。”

多乖的孩子啊!徐钧忍不住揉揉小少年的白毛脑袋,头毛也毛茸茸的很好摸~\(≧▽≦)/~。

↑以上这一幕这几天已经上演了无数次,现在馒头和杰斯两个围观群众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因为徐钧和兰斯总是上演父慈子孝,杰斯和馒头当围观群众也围观出了感情和默契,现在他们俩就对视一眼:啊,又来了。

馒头对着杰斯说他的马语:“有孩子真幸福啊。”

他看着兰斯乖乖的让徐钧揉毛的样子:“真好啊,我也想要个这么乖的孩子啊=v=”

杰斯:“==那你得先捡一个确定没爹没妈的小可怜蛋儿。”

还是一个人,两个人型兽人(龙族也勉强可以算是兽人吧),还有一个真魔兽就乖乖排队等着进城。今天早上的平民和冒险者人数并不多,骑士倒是一队一队的要进城,这大概是他们外出巡逻回来了。每年秋天骑士也是要例行出城巡逻的,但仅仅是做样子而已。眼瞅着平民冒险者商人的队伍不停前进,骑士们带着马匹反而挤不进城门。

平民商人们暗暗偷笑,徐钧听到有人在说什么:“骑士老爷又怎样。”“老天不让他们进城。”的话。

然后前面城门口的士兵就要求改道,把骑士的道路加宽,把平民道路变窄,门口标志道路的小旗也挪了,好让骑士们赶紧进去。

在场的平民老百姓们:“……”

这时候就有更加有经验的老冒险者和老商人出声了:“嗨,果然,你们看什么看?这样才是正常的懂吗?”

“他们(指了指上面)和人家老爷们才是一伙的,咱们算啥呀?”

徐钧握着兰斯的手,小孩的手冰凉冰凉,他毕竟是冰霜巨龙,天生血似乎都是冷的。兰斯很乖巧,在人群中并不说话,也还好他没有说话,如果他和其他的小孩子一样问了“为什么骑士老爷要先走”这样的问题,徐钧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

对呀,为什么骑士老爷要先走呢?

这样的问题大人不会问,他们只会哈哈一笑,但同时他们也不会回答。

甚至都不知道怎么去和小孩们解释这件事情。

所以徐钧就说些别的事情,把兰斯和同样年龄小的馒头的心思引开:“前面是蒙达马城,蒙达马城里有什么你们知道吗?这里有从金旗帝国出口过来的最好的糖,你们这些小孩最爱吃了。”

兰斯果然有些高兴,馒头也舔舔嘴唇:“有金果糖吗?”

对于兰斯来讲,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甜食也就只有金果糖啦。

毕竟冰霜巨龙是食肉魔兽,只吃肉就已经满足了,他们平时又比较懒惰,生活在极寒的地区就导致他们平时能吃的东西很少,就连猎物也只有那么十多种。也没有植物可以尝试,他们生活的地方唯一的植物是海底的海草,那玩意儿没法吃,涩涩的让人恶心。

上次徐钧给兰斯喝的蔬菜汤也是他这辈子第二次吃“植物”,第一次吃是因为生病,被族长灌了一肚子的草药,又苦又腥,兰斯差点吐了。

但是徐钧给他喝的蔬菜汤就很美味!又鲜又香!兰斯最喜欢挑里面的卷心菜吃!徐钧还给他做了烧烤,滋滋冒油的肉块之间夹着青椒和洋葱,肉就一点都不腻了,他一个人都能吃掉整整两头公鹿呢!

——哦当然,如果不是用徐钧的方法来烹饪的话,他能吃掉二十头公鹿还不带打嗝呢。

——这几天蒙达马城南方的公鹿野山羊还有野兔子也都倒了霉了。

兰斯从金果糖想到了好多好吃哒,他原本有些呆呆的脸上也浮现出不同的神色:“还有比金果糖更好吃的吗?”

徐钧看着他,想到的是当时在孤儿院里的小伙伴们。那时候他们还时常打闹,关系也不好,我有一颗糖他就要来抢,现在才知道那都是因为吃不到。他们不敢让院长给买零食的,毕竟不是“爸爸妈妈”。

再看兰斯时脸上都有些慈祥:“嗯,比金果糖好吃的多多了,到城里给你买。”

馒头轻轻踹他一脚,他赶紧加一句:“也给馒头买。”

于是只有可怜的杰斯再一次被遗忘了→_→

旁边的中年商人却插嘴道:“哥们儿别想了,城里都没卖糖的了,做这个的老约翰得了黑病死了,现在一团糟呢。”

徐钧皱眉:“……黑病是?”

他前头那个胖胖的商人听到八卦也转过身来,一边用小手绢抹汗一边问:“这消息真吗?老约翰死啦?他不才五十岁吗?”

一开始说话的商人是个尖嘴猴腮的瘦子,和用小手绢抹汗的胖子站在一起相映成趣:“那可不是,年轻得很呢,得了场病说没就没了,那个黑病你们听说过没?”

“这可怎么办,他死了,我的甘蔗谁来收呢?”

他们还要说,就已经到了城门边,卫兵挨个瞪了一眼,两个商人怂成了鹌鹑,缩着肩搂着臂不敢说话了。徐钧正觉得看这守城小卫兵也面生得很,一个个细瘦伶仃的,看着都不到二十。

这些小卫兵看着都无精打采,不像以往守门的老兵油子那么油滑。

这一切,外加商人们所说的什么“黑病”,都让徐钧觉得非常不详,他终于进入城内。

蒙达马城原本是非常繁华且有秩序的城市,虽然也有贫民区,但管理得很好,这里的人习惯于穿细麻布的衣服,年轻人的衣衫尤其漂亮,都给染成各种颜色,站在街上看着就是很美的风景线。小孩在大街小巷里跑,也都穿着鲜艳的小衣服,笑闹声阵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