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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16)

身上的痛苦渐渐消散,眼前似乎有光亮慢慢渗透进来,身体温暖了一些,空气里也弥漫起一股清新的味道,莫绝终于费力地掀开一丝眼皮,看着头顶洁白的墙壁,茫然地眨了眨眼睛。

“醒啦?”莫绝侧过头,看到一个男人熟悉的温柔轮廓,“小绝,还认得我吗?”

“骆……叔叔?”

骆文轩探了探他的额头,放心地呼了口气,“烧退了,你恢复得真快,”男人给他提了提被子,柔声说,“身体还疼吗?后背怎么样?”

莫绝这才感觉到脊背处传来的阵阵刺痛,他皱着眉忍耐着,摇头说,“没事……”目光忽然一颤,他像是想到了什么,急忙说,“对了,小一呢?他怎么样了?”

“救回来了,放心,”骆文轩嘴角的笑容散了,神色有些凝重,“不过伤得有些重,醒过来还需要些时间,而且他的脚腕……不知道会不会落下残疾。”

“残、残疾?”莫绝瞪着眼睛,难以置信,“他只是脚腕被咬了,怎么会……”

“脚筋被咬断了……不过我会尽力让他康复的,只是需要些时间……”

莫绝蓦地握紧拳头,眼眶都红了,“都是因为我,他就是为了救我……”

骆文轩听得更是难受,不由地责问,“你们为什么要出大门呢?老师不是警告过外面会有狼吗?为什么……”

“他为了捡那些佛珠!”莫绝咬牙看他,“你给他的佛珠断了,很多珠子都掉到了门外,他就是为了捡那些珠子……”

骆文轩怔住了,瞪着莫绝像是说不出话,半晌才哑声问,“就为了……捡那个东西?”

“我劝了他半天,他不肯回来,一定要找齐了……我当时就该把他打晕了扛回来!那个笨蛋,那么多珠子,怎么可能找得回来了啊!”

骆文轩本就发疼的心脏此刻更是揪扯得难受,他是真的很喜欢小一,那孩子虽然傻,心思却特别单纯,又特别心善,骆文轩跟他相处了一个多月,真的有些把他当成了半个儿子。本来送他去福利院就已经很不放心很舍不得了,如今竟又出了这样的事,那孩子刚刚从地震的废墟里捡回一条命,竟差点又被狼咬死,他脑子已经不清楚了,这要是再落下什么跛脚的毛病,一辈子不就这么废了吗?

他心里难受得要命,想到那孩子睁着黑亮的眼睛高兴地抱着自己喊爸爸的模样,骆文轩终于是忍耐不住,握着拳头忽然站起身来。

“骆叔叔?”

骆文轩暗吸口气,朝他笑笑,“小绝你伤还没好,先好好休息,一会儿会有护士姐姐来照顾你,你要乖乖听话,好不好?”

莫绝仍是放不下心,又问,“小一他的腿真的能治好吗?”

“会的,”骆文轩看着他,保证似的说,“我一定会治好他的。”

莫绝咬了咬唇,垂下眼沉默地嗯了一声。

骆文轩走出病房,靠在走廊墙壁上站了很久,之后他像是终于决定下来,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很快,对面接了起来,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略显苍老的声音,“轩轩,怎么了?”

“爸,”骆文轩深吸口气,终于说,“我想好了,我还是想收养那个孩子。”

“这话你说了好几遍了,我还是那句话,不行。”

“为什么?”骆文轩握紧电话急声说,“他很乖的,不惹事的,不会给我添麻烦……”

对面叹了口气,似乎也有些无奈,“你才二十七,带个傻儿子像什么话?”骆文轩还要解释,男人再次打断他,“而且你要是带个聪明孩子也就算了,偏偏要领养个傻子,那不拖累你一辈子吗?爸是为你好。”

“可是……”骆文轩想到在重症病房里躺着的小孩儿,心里又是一疼,语气里也带上了一丝乞求,“爸,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他真的太可怜了,你是没见到他,他很乖的,特别懂事,虽然脑袋反应慢,但是很讨人喜欢……我真的不放心让他再回到福利院了,他昨天被狼给咬了,现在还昏迷着,腿也给咬坏了,我真不放心……”

“被狼咬了?”对面似乎也很惊讶,“福利院里怎么会有狼?”

“我……我送了他一串佛珠,掉到门外面了,他去捡那个东西,遇上狼了,”骆文轩吸了下鼻子,低声道,“他现在这个样子我也有责任,爸,他真的是个好孩子,就是命太苦了,我想好好照顾他。”

对面沉默了,骆文轩感觉到对方似乎有些动摇,赶忙说,“爸,我过年带他回北京去看您,您看到他一定会喜欢的。”

这话刚说出口,对方像是被戳到了什么,忽然说,“要我答应也行,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啊?”骆文轩一愣。

“把你在成都的工作辞了,回北京本宅来。”

骆文轩眨眨眼,有点为难,“可是……我那个研究还没……”

“轩轩,”男人声音顿了一顿,忽然显出一丝疲态来,“爸爸也老了,没几年好活了,你就在北京好好陪我几年,好不好?”

骆文轩抿了下唇,没说话。

“你那个研究实在想做,也可以,你们那个研究基地我在北京投资建一个,行不行?”

“……可是我那些同事都是成都人啊,老婆孩子也都在这儿,不能让他们都离乡背井的吧?”

对面又是沉默一会儿,再次叹气,“老爸养你二十多年,还没你一个研究重要啊。”

骆文轩一呆,忽然有点想笑,这老爷子看来是真的年纪大了,年轻时候叱咤风云的,这会儿竟跟个小孩儿似的跟儿子抱怨起来,骆文轩纠结了一会儿,心里其实也有些愧疚,他本科硕士都是在成都念的,毕业了有个医学项目特别好,就一直留在这个医院里研发那个项目。父亲一直想让他回去,他都用各种理由推脱了,其实归根结底是因为不太想回到北京接触那些乱七八糟的交际,他就只想读他的医书,治他的病人,搞搞小研究就好,回了北京就不得不周旋于商界名流之中,就算他不想去,为了父亲和大哥的面子也不得不去奉陪。

所以老爷子劝他回去劝了五六年,如今总算有了个筹码,自然是继续借此卖惨,可怜巴巴地说,“哎,我最近腰也不太舒服了,你天天给别人治病,不管你亲爹了啊?”

骆文轩真是哭笑不得,不过老爷子的确是年纪大了,自己任性了这么些年,也该回家尽孝了,于是他心里那点犹豫也终于消散,就顺着父亲给的台阶往下走了,“好吧,我回去就是了,但您答应我了啊,我可把小一一起带回去了。”

老爷子又有点郁闷,但也没办法,只好说,“行吧,正好让他来给你弟弟作伴吧。”

骆文轩上头有个大哥,下头有个小弟,骆家的产业现在大部分就是他大哥在管,而小弟是老爷子五十多岁时候和比他小三十岁的小老婆生的,目前也只有八岁而已,骆文轩不愿回本宅也有这个原因,毕竟管那个只比自己大三岁的女人叫妈还是非常别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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