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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火女郎(新好男人报道之一)(8)

足足过了好几分钟,他才把原本放在膝上的手臂伸得像尺那么直,喔,更正,是手指。“你……你是那个丁……绯?”

丁绯回眸一笑。

她的笑可不是唐朝大美人杨玉环式那种倾城倾国的笑法。丁绯的笑是那种阳光灿烂、憨憨傻傻,甚至还有点笨笨的一种毫无心机的笑容。偏偏,这种甜蜜如精灵的笑法挂在她美艳绝伦的脸上,硬是教人容易生出非分之想。

她的笑容虽攀不上倾国倾城之列,但却会教见过的人终生“怀念”,尤其是阎罗。他身受丁绯招牌式的笑容戕害之深,足教他没齿难忘。

他自诩是现代有教无独的孔子。献身杏坛四十年,再顽劣的学生也逃不过他“春风雨沐”(口沫横飞,三寸不烂之舌是也)的如来佛掌心。

偏偏,他这半生辉煌“战迹”全毁在……她……就是她,对他永远是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的丁绯手里。

超级头痛人物,她回来了。

“校长,我反对!”

“呵呵,呃?”

“她……她有哪点为人师长的样子?”

她那身穿着让阎罗不寒而栗。当年,她背后有一整旅师连那么多的“亲卫队”天天守在身边,全是远近学校慕名而来的,而他,呜……只能不甘愿地“屈服”在她恐怖的“恶势力”下,睁只眼闭只眼地任她游走校规边缘。至今想起,他犹觉浑身发寒,怎知那噩梦般的丁绯又回来了,而且,以后、天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失去的理智早已忘记有寒、暑假及春节这档子事),都无法避兔要见到她的命运。啊!完了,他的人生一片黑暗……

丁绯眨也不眨的大眼睛,俏灵灵地看着阎罗王那灰白不定的脸色,忍不住吐了吐舌头,悄悄地做了个小鬼脸。

她也才在怀疑“阎罗王”刚才对她过于客气的态度哩,原来他压根没把她认出来。

“她不错呀!”老校长挪挪镜框。

阎罗王一时语塞。

撇开丁绯那些“轰动武林惊动万教”的闯祸事迹不谈,其实她是个成绩一等一的优等生。功课之佳,年年都拿校际奖学金,说她不足以当校医的工作,的确有失偏颇、言过其实了些……

“朝会要开始了,我们去向学生们打个招呼吧!”老校长撑起分量颇重的身躯,率先朝门口移动。

阎罗急急追赶老校长的步子,经过丁绯身边时,以一种前所未有、如临大敌的口气训戒她:“从明天起,要注意自己的服装仪容,学校里全是些血气沸腾的年轻孩子,不要随便误导他们的视觉。”

丁绯还是笑。“是,‘阎罗王’,喔……”她顿然发现说错话,飞快地吐吐舌头,立即更正。“阎主任。”

阎罗拿她没辙地瞪她一眼,转身出去。

※※※

“我跟你有仇吗?你是故意来整我的……”隐约的声音从薄薄的夹木板门内透出。

丁绯上气不接下气地找到这间头等病房,想也不想就一脚踹开门(门把对她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门里的一幕教她目瞪口呆。而她惊天动地的一踢也把病房里的两个人骇呆了。

“这是什么状况?”丁绯来不及喘气,便看见洁白被单上类似打翻的食物。

“你来得正好,丁绯,这个男人蓄意谋杀我!”坐在病床上的女孩一开口便是指控。

丁绯瞄了眼闯祸的人,美丽的眼睛不由地闪过一丝惊讶。“是你?”

龙骧忍不住苦笑。

他跟这家人还真不是普通的有缘——

“你就是那个撞伤拾叶的罪魁祸首?”老天爷做事向来没什么准则,这次,它又打什么主意啦!

龙骧苦笑以对,她说话还真是一针见血,丝毫不给人留情面啊!

“他不止撞了我,而且你看,他还想毁我的容。”沈拾叶用她那洁白纤秀的指头,指着面前那堆看来惨不忍睹的食物。

这是怎么回事?丁绯挑挑眉毛,无声地问龙骧。

龙骧皱起他那双又浓又粗的眉,说实在,他拢聚眉毛的样于还挺唬人的,连一向胆大包天的丁绯都忍不住眨了眨眼。

“她喊肚子饿,吵着要吃饭……”

向来只有别人伺候他,曾几何时他沦落到这种地步?最教人呕气的偏偏是他自己理亏,所以,只有忍吧!忍过这一天,以后就是特别护士的事了。

“结果,他笨手笨脚地把饭菜端进来就往我头上扣,幸好我闪得快,要不然又是二级烫伤啦!”沈拾叶俏丽的脸蛋满是乌云。

龙骧摇头蹙眉,脸色难看得像吃了泥巴一般。

丁绯“噗哧”地笑,连忙打圆场:“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龙骧,你去请护士小姐来把被单换走,顺便到了7—ELEVEN去买点吃的,OK?”

堂堂一个跨国企业总裁,居然沦落到让两个女子呼来喝去,这种滋味真是不好受。

尽管满心不快,龙骧还是一言不发地离开,趁此机会,他得打通越洋电话给风从虎……唉,乱糟糟的一趟台湾行啊!

“我恨他!”龙骧才离开,沈拾叶所有压抑情绪立刻发哮成怒气,一爆而发。

“啊,有那么严重?”

沈拾叶刷地翻开覆在身上的被单,露出上石膏的脚踝。“我的脚断了,这全是拜他所赐。”

丁绯原本嘴边吊儿郎当的笑容不见了。“这么严重?”

接到奶奶的电话,起先她是十二万火急的担心,待看见沈拾叶似毫发无伤的外表,她才放下一颗心来,不料……

“现代外科手术这么高明,没问题的!”等会儿她可得去找她的主治大夫要张X光片看看。

“希望如此。”沈拾叶语气稍软了些。折腾了大半天,她精神一松懈,睡意便随之而来了。

“我去打个电话给你大哥。”她对着快合上眼的沈拾叶说道。

“好,我就是来找他的,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他。”

重要的事?

沈野一家早年和丁绯家仳邻而居,七、八年前沈父的事业一日千里,之后,沈家便卖掉故居,举家迁往台北发展。两年前她前往台北任职,沈野却阴错阳差、鬼使神差地被分发到乡下来,两人又无巧不巧的错过。

沈家三兄弟,只有沈野和她走得最近,从小到大,她都是和沈野玩在一块,仅管沈拾叶是沈家唯一的掌上明珠,和她又同是女生,可是两人感情还是不若她和沈野之间来得扎实。

哎!说到沈野,这家伙连自己妹子出了车祸都“莫宰羊”,该不会又藉办案之名偷偷跷班摸鱼去了?

凭良心说,她不是没怀疑过,以沈野那IQ二百的智商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警校毕业成绩,实在没有理由无怨无悔地在一间破警局一待数年,年年领那一毛二的最低薪饷。可是他却始终乐此不疲,到底所为何来?

唉!这个问题太过艰深,不是她一个小女子所能理解,于今最重要的,还是先找到沈野再说。

丁大美女只要一碰到束手无策的问题,立刻置之脑后。绞尽脑汁、钻牛尖角容易长白头发,这般吃力不讨好的事能免则免,这才符合“青春永驻”的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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